上世纪90年代,一名叫菲尔的美国少年因一场恶作剧,在新加坡被判鞭刑。
当地的鞭刑换种说法,就像《甄嬛传》里的“一丈红”,甚至比“一丈红”的杀伤力还强大的一种酷刑。
菲尔本来就是美国孩子,父母离异后,他与母亲和继父搬到新加坡生活。
然而,菲尔无法适应新环境,继续在新加坡干着与他在美国时类似的荒唐事。
但美国和新加坡的环境可大有不同,作为“文明先锋”,新加坡的法律是出了名的严格。
菲尔被判刑的消息传出后,美国境内一片震惊,前任总统甚至都发声为其求情了。
但滑稽的是,一国总统出面求情,新加坡的法官也不给一点面子;
面对菲尔的上诉,法官甚至给出了更严的判罚:“翻倍!”
这也不由让人好奇,这个菲尔到底干了啥坏事会被法官判的这么重?
他又有啥面子能让两任总统亲自出面,为他求情呢?
一、菲尔的恶作剧与新加坡的法律利剑菲尔拥有一个复杂的家庭背景,所以坏孩子的一切都是他的代名词。
90年代,菲尔当时的美国父母离婚了。
离婚后母亲再婚,母亲嫁给了一位新加坡华人,他随母亲来到新加坡生活。
对于一个已经习惯了美国自由生活方式的孩子来说;
新加坡严格的法律和社会规范简直就是菲尔头上的紧箍咒。
只是菲尔并没有因此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继续在新加坡干着在美国时的那些荒唐事。
1993年的一天,菲尔和一群坏孩子决定在邻里的汽车上涂鸦,并用鸡蛋液进行破坏。
对于这些少年们而言,这不过是一场无伤大雅的恶作剧。
完成“杰作”后,他们一边大笑一边逃离现场,全然不顾可能的后果。
然而新加坡警方很快接到报案,并迅速展开了调查。
警方在周围区域布置了摄像头,希望能在这些孩子再次犯事时将他们抓个现行。
果不其然,当菲尔和他的朋友们再次涂鸦时,他们的行为被一一记录下来,警方迅速将他们逮捕。
接下来的审判过程中,菲尔的朋友们急于脱罪,将所有的责任推到他一个人身上。
菲尔对此不以为然,他甚至对自己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毫不在意;
毕竟在美国类似的恶作剧不过是接受教育或者罚款。
然而当新加坡法官宣判他将接受鞭刑时,菲尔才真正感到恐惧。
鞭刑,这种他从未听闻过的惩罚方式,瞬间让他明白新加坡的法律并非儿戏。
那么新加坡的鞭刑到底有多变态呢?
二、鞭刑,比“一丈红”还红新加坡的鞭刑制度是严格的,不近人情的,它是对那些不遵守法律的人进行威慑的重要手段。
作为一种公开施加的肉体惩罚,鞭刑的目的是通过痛苦的、直接的感受来阻止罪犯再次犯罪。
鞭刑通常由训练有素的执行者进行,他们使用一根长而有韧性的藤条,快速而有力地打在受刑者的背部、臀部。
鞭刑的执行既是对罪犯的惩戒,也是对社会公众的警示,意在维护新加坡法律的严肃性。
我们在《甄嬛传》中看到的“一丈红”对比起新加坡的鞭刑来说是轻的了;
一丈红的棍子是粗的硬的,鞭刑的鞭是细的有弹性的;
而且执法人,在行刑之前还要在辫子上抹点水,打起来更带劲。
而且执行鞭刑的人不能有丝毫的犹豫,但凡执行不到位的执法者都会被法律追责的。
所以鞭刑可不是什么闹着玩的。
对于菲尔这样一个在西方文化中成长的少年来说,鞭刑无疑是一种残酷且难以接受的惩罚。
本来菲尔被法官判鞭刑6下,菲尔受不了赶紧上诉。
二审之下,法官把所有判罚都翻倍了,尤其是原来的6下鞭刑改判成了12下!
随着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菲尔将要接受鞭刑的消息迅速传到了美国,快速引发了美国社会的广泛关注。
许多人认为,新加坡对一个少年施加如此严厉的惩罚,实在是过于残酷,甚至可能违反了国际人权标准。
在美国,菲尔的案件引发了一系列的讨论和行动。
美国社会的各界人士纷纷向新加坡政府写信,呼吁他们对菲尔从轻发落。
这些信件不仅来自普通美国民众,还有美国的参议员、外交官,甚至包括一些人权组织。
更重磅的是美国的前总统老布什也加入了求情队伍。
他们认为,菲尔的恶作剧行为不应当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
尤其是在一个文化背景与法律体系与美国截然不同的国家。
随着舆论的发酵,美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也介入此事,试图通过外交途径为菲尔争取减刑或免刑。
然而新加坡方面的回应却始终坚定:
新加坡的司法系统是独立的,任何外部的压力都不会影响他们的判决。
这种立场,表明了新加坡政府捍卫法律尊严的决心,也揭示了东西方在法律观念上的巨大差异。
眼看着菲尔就没办法避免被鞭刑打成肉筛子了,这个时候终于惊动了时任美国克林顿总统。
那么克林顿到底能不能给菲尔求到这个情呢?
三、克林顿求情菲尔的案件在美国引起了如此大的轰动,以至于时任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也不得不出面干预。
克林顿在了解了整个案件的详情后,决定通过外交途径直接向新加坡总统王鼎昌求情。
克林顿在信中表达了对菲尔遭遇的关心;
并希望新加坡政府能考虑到菲尔还是一个少年,希望对他的判决能够宽大处理。
然而,新加坡方面的回应依然坚定而冷静。
王鼎昌总统在回信中重申了新加坡司法独立的重要性,明确表示总统无权干涉司法程序。
出于对美国总统求情的尊重,新加坡政府最终决定将菲尔的鞭刑减为4鞭。
这个决定似乎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美新两国之间因该案件而产生的紧张关系,但依然在国际社会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菲尔的案件不仅成为一场司法事件,也在美新之间掀起了一场外交风波。
美国社会普遍认为,新加坡的鞭刑制度过于严苛,尤其是在针对菲尔这样的少年的案件中。
然而新加坡则坚信,通过严格的法律制度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两国在司法观念上的冲突,反映了东西方文化和法律体系的深层差异。
从司法角度来看,菲尔的案件展示了新加坡在维护法律尊严方面的坚定立场。
新加坡政府通过对菲尔的严惩,向全世界传达了一个信息:
在新加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反法律的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无论他们的国籍、年龄或社会背景。
从外交角度而言,这个事件也让美国意识到,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的法律冲突和文化差异不可避免。
尽管很多时候,美国是以世界大国来自居。
但既然是大国,那就更要去尊重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无论这个国家是大是小。
新加坡虽然很小,但是他的法律体系是沿袭自大英帝国的殖民时期;
可以说很多法律,美国和新加坡是有共通性的,因为美国也是大英帝国的移民建立的国家。
但是从文化从属的范围来看,新加坡华人较多,以东方文化为主,美国是世界各地的移民都有,文化融合也多。
按道理来说,美国不应该在这种场合去干预一个国家的法律,哪怕仅仅是为了菲尔这样的美国人。
因为干预他国的司法,从国际关系来说是愚蠢的。
按美国来说,美国本国的法律都是不受本国总统干预的;
说得更远一些,美国各个州的法律都是自己定的,联邦是管不着地方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天美国总统去到美国任何一个地方,一个州;
他想要用一下州政府里的厕所,州政府的管理人员允许他用,他才可以用,如果不允许,他也没有任何办法。
所以从上面这个例子中,我们看到了美国很多时候的矛盾性。
在美国自己的国家都不能干预,但是却可以在国际社会利用外交手段来干预。
但是话又说回来,因为鞭刑这个刑罚确实太残忍了。
有罪受罚当然是对的,可是一群恶作剧的孩子,到底有没有必要承受这么重的刑罚?
所以菲尔的案件不仅仅是一次少年恶作剧的法律后果;
也成为了一次对新加坡司法体系和国际关系的双重考验。
通过这件事,新加坡向全世界展示了其法律制度的威严和独立性;
而美国则在与一个小国的司法交锋中,体验到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冲突。
这件事其实对两国外交关系的影响虽然短暂,但却深刻地揭示了东西方在法治观念上的巨大差异。
结语菲尔的故事虽然发生在几十年前,但它所引发的关于法律、公正和人权的讨论,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天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各国之间的法律和文化冲突也变得愈发频繁。
如何在尊重他国法律制度的同时,维护本国公民的权益,维护本国公民的生命和安全。
如何在发生冲突的时候巧妙的化解,给对方面子,但自己也不能受委屈;
这些确实是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于新加坡鞭刑,大家看法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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