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6日讯(记者 赵天 通讯员 徐义)11月23日21时35分许,徐州交警支队港务区大队民警在徐丰公路与莲湖路交叉口设卡查处酒驾。在对一辆私家车驾驶员进行快速检测时,测酒棒的红灯亮起,显示驾驶员涉嫌酒驾。随后,民警使用酒精检测仪进一步检测,结果显示其测酒值为9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驾驶员宋某交代,当晚他与妻子及朋友在一家KTV聚会,其间经不住大家的劝说,喝了两瓶啤酒。聚会结束后,妻子提议找代驾,但他认为自己只喝了两瓶啤酒,离家又近,便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不料没走多远就被民警查获。
宋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表示:“听人劝吃饱饭,当初真该听媳妇的话,现在后悔也晚了。侥幸心理害死人,这个代价太大了。”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宋某曾在七八年前因醉驾被处理过,但这次他又重蹈覆辙。民警对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