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公子。
最近,青岛饱受争议,前有地下代孕,后有路虎女打人。
8月28日,青岛崂山风景区,一位开陆虎的司机王某,逆行插队不成,追尾了前方的大巴车。
一气之下,王某觉得都怪对面正常行驶的小车司机不给自己让路,下车连扇对面司机十几个耳光,叫嚣着“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
然后扬长而去。
这么嚣张跋扈的态度,马上引起民愤,网上出现了各种猜疑。有说她是公职人员的,有说她家里大把钱的,还有说她是在读研究生的……传言满天飞。
值得一提的是,在争执期间,一名黑衣男子显然认识王某,在现场劝解,保护着王某。有传言称他是公安民警,以此推测路虎女背后有势力。
坦率地讲,要不是后续披露路虎女的信息,只是青山社区的村民,嫁到市里后离婚,曾经做过服装等生意,目前无固定职业。
公子都怀疑她像那位拿“外交豁免权”当令箭,停在人小区门口的使馆车车主一样,是个特权人士。
而被打到口鼻出血的司机林先生,是一名退役军人。他2019年入伍,2022年退伍。
林先生顾虑自己的车上坐着客人和孩子,以及退役军人的身份,不该殴打同胞,尤其是妇孺,所以从始至终都没有还手,表现得相当克制。
而且,围观者的话更是扎心:哥们,忍一忍,千万别还手,还手就是理亏。他们担心,林先生还手,会被定性为互殴。
不然,说句不好听的,林先生要是动起手来,凭他当过兵的经历,一只手就能轻松制服路虎女。
以往,一件事情的落幕通常是蓝底白字,打人者受到应有的制裁。
但这次,即便官方向外发出通报,还是不能让林先生和广大网友满意。
为啥?
因为林先生是退役军人,军人的职责是保卫国家和人民,如今在自己保卫的国土上被打。
打人者却只用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1000元对路虎车主来说,可能就是两箱油钱。最重要的认错呢?道歉呢?赔偿医药费呢?
尤其是有前例作对比。
2018年,河南的常某某遇到20年前初中班主任张老师,想起自己曾被张老师体罚的经历,便以牙还牙,打张老师多个耳光,最后因“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其中,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的关键在于,常某某不仅打人,还将过程录下来并传播出去,被很多人观看。
回到路虎女事件,同样是扇别人耳光,王某受到这么轻的处理,怎能不叫大伙生气?
林先生表示自己头部仍然不适,将会继续申诉维权。对此,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前往医院探望,并给林先生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有律师解读,通报上的处罚只是涉及社会治安方面,如果王某逆行、追尾以及逃逸的情节属实,后续还有别的惩治。
唯有真相和细节,才能让人全面地看待这件事情。
说时迟那时快,今天中午,我们就看到了第二条情况通报,曝光了更多细节。
原来,那天王某赶着去医院就诊,选择逆行,和林先生的车相遇。
王某发现过不去后,准备倒车并入顺向车道。
但林先生持续逼近,导致王某的车并入不了,还和大巴车发生了剐蹭。
便上演了开头的一幕。
对此,有人觉得林先生不让人活该被揍,事后还拿退伍军人的身份博同情,也有人觉得林先生顶车合理,谁叫她先逆行。
警察也用逼退不让的方式,来给逆行车辆一个教训。
有人还用图分析,觉得不关林先生的事情,要不是王某想直接插队,奈何大巴车后面的车不让,加上她车技不行,即便林先生怎么持续跟进,也不会发生追尾的事情。
公子觉得,遵守秩序的人,不应该为不遵守秩序的人承担后果。
此外,王某走之前,给了大巴车自己的联系方式,所以不算肇事逃逸。大巴车司机也觉得没啥大事,没有找王某赔偿。
罔顾法治的“居家拘留”,更是子虚乌有的事情,造谣者已被行政处罚。
至于那名黑衣男子,不是公安民警,只是干个体户的,跟王某同村,才会积极上前劝解。
最后,王某的处罚怎么来的呢?
经过警方调查,该案系行车纠纷引发,不属于寻衅滋事。
王某因打人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因侮辱行为,罚款500元,因开车逆行,扣3分并罚款200元。
王某到案后,书写《道歉书》向林先生道歉,表示愿意承担林先生的医疗费用。
怎么说呢,第二份通报还是不能平息大众的怒火,但至少解释了之前的舆论关切。
只有快速调查,披露细节,澄清谣言,才能做到安抚民心,不让事情失控下去。
而从这件事引发的争议看得出来,我们在法律上还需要更多的完善,比如“寻衅滋事罪”的界限。处罚双标或太轻,会让有心者变本加厉。
这次路虎女遇到了懂得克制的人,下一次呢,又会变成谁的不幸?
一个良好的社会,不应该让退役军人面对“只能流血不能还手”的尴尬,也不能让受害者担心会掉进“防卫过度”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