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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小的贪念,竟然被判了10年的有期徒刑,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名年纪轻轻的大学生因掏鸟窝被判了10年的监禁?他的爸爸五年来一直在进行着他的申诉,而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2015年,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一位名为闫啸天的青年男子因偷鸟被判刑10年6个月,引发了一场轰动。该裁决一经公布在网络上,便引起了极大的争论,同时也凸显出法律与人性之间的矛盾。
无心之举
闫啸天和他的朋友王亚军都是河南新乡市一所高中的毕业生,他们在2014年参加了高考,成绩不错,都考上了大学。
在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暑假里,他们无聊之余,便常常去附近的林子里玩耍。有一天,他们在树上发现了一个鸟巢,里面有十几枚细长的鸟蛋。出于好奇和贪玩,他们便把鸟蛋拿了下来,带回家去。
回到家后,闫啸天用手机上网搜索了一下这些鸟蛋的信息,发现它们属于一种叫做燕隼的鸟类。燕隼是一种隼科猛禽,体型小巧,飞行速度极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闫啸天并不知道这些鸟蛋有多珍贵,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他只觉得这些鸟蛋很有趣,便想着自己孵化出小鸟来。
贪婪之举
由于当时正值夏季高温,闫啸天把鸟蛋放在窗台旁边的纸箱里,没过多久,这些鸟蛋就孵化出了小鸟。闫啸天看着这些羽毛花色漂亮的小鸟,心里很高兴。
他拍了几张照片,发到了网上。没想到,这个举动却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和询问。有些人甚至表示愿意出高价购买这些小鸟。
闫啸天一开始还不相信有人会买这些普通的小鸟,但当对方开出每只八百元的价格时,他心动了。
他想着自己可以靠着卖小鸟赚钱,为自己上大学减轻负担。于是,他就和对方达成了交易,并把所有孵化出来的小鸟都卖掉了。他一共赚了六千元。
闫啸天觉得自己捡到了一个商机,便又找上了王亚军,并承诺如果和他一起去掏鸟窝,就分给他一半的钱。
王亚军也被利益诱惑了,便答应了。从此以后,他们每天都去林子里寻找鸟窝,把里面的鸟蛋偷走,带回家孵化。他们还专门买了一套孵化器,以加快孵化的速度。
惩罚之举
闫啸天和王亚军的行为并没有逃过公安机关的眼睛。有人在网上看到了他们发布的小鸟照片,认出了这些小鸟是燕隼,便向警方举报了。
警方经过调查,很快就锁定了他们的身份和住址,并上门进行了抓捕。在闫啸天的家里,警方搜出了孵化器、小鸟和交易记录等证据。闫啸天和王亚军被以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拘留。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经过审理,法院认定闫啸天和王亚军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且从中获取了非法利益。
法院综合考虑了闫啸天和王亚军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最终判处闫啸天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万元;判处王亚军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
无果之举
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他无法接受自己的儿子因为一时贪玩而被判入狱十年。他认为这是对儿子的不公平对待,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打击。
他不断地向法院申诉,希望能够给儿子减轻刑罚或者改判无罪。他还找来了乡亲们的联名信,证明儿子是一个品学兼优、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他甚至跑到法官家里去求情,不惜折磨自己的身心。但是,他的所有努力都没有换来法院的同情和理解。法院认为他的儿子的罪行已经确凿无疑,没有任何改判或者减刑的理由。
他的上诉被一一驳回,他的诉求被一一拒绝。他的坚持也没有得到社会的支持和认可。
结语
闫啸天和王亚军的案件,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避免再犯同样或者类似的错误。我们应该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和担当感。
我们应该珍惜自己拥有的各种机会和条件。我们应该尊重自然,爱护动物。我们应该用理性、公正、客观的态度去看待和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我们应该用人性、同情、宽容的心去理解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