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翊轩:“政”与“治”的变奏:《老子》《系辞》中的秩序与生命

鹏程谈文化 2023-08-04 11:26:00

秩序通过“名”与“位”的纠缠实现对万物、百姓的安顿。“名”一方面描述、照亮万物,另一方面定位万物从而将之纳入秩序。先秦思想无形而上学(meta-physics),但有元政治学(meta-politics)。“政治”一词在早期文献中并不常见,从字源来看,分别指称了两种不同的秩序,并逐渐纠缠变化为当下的“政治”概念。《左传·隐公十一年》言:“政以治民”;《尚书·周书·毕命》言:“道洽政治,泽润生民”;《老子》言:“政(正)善治”[1];《周礼·地官·遂人》言“掌其政治禁令”。以上几条文献都说明“政”“治”代表两种不同的安顿万物的方式。

政治秩序关注人与人何以得以更好共存的问题,这本身就包含了两个问题:其一,如何使万物的共存得到保障;其二,如何在不伤害万物的前提下共存。此即“政”“治”在字源上分别指向的目标,为此他们分别代表了不同的方案。

“政”“治”的秩序建构方案各有困境,“政”的方案必须避免在手段上陷入暴力,对万物造成伤害;“治”的方案必须保障万物之“自”,即不伤害万物,又能使自我与他者的共存成为可能,这两个困境必须被解决。本文认为,《系辞》和《老子》面对礼坏乐崩、名实散乱的世界,分别在有限宇宙中依据“定位”“流行”和在无限宇宙中依据“无”的原则,提供了解决“政”与“治”困境的方案。

01

“政”与“治”:两种秩序及其困境

《说文》言:“政,正也。从攴从正。”孔子曰:“政者,正也。”(《论语·颜渊》)郑玄注《周礼·夏官司马》时言:“政所以正不正者也。”朱子曰:“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论语集注》)可见“政”与“正”通用,其思维方式强调了权力两端的主体与客体遵循相同的标准,而标准来自于秩序的提供者,即《广雅》所言:“正,君也”。君的字形即手持权杖发号施令的人,换言之,颁布秩序之人。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又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这就表明权力顶端的主体也必须遵循秩序中的标准,从而为百姓作表率。为了让秩序本身有保障,该标准的价值要诉诸最高的主宰性力量,因而在早期文献中,可以见到诸如把“正”与“帝”相联系的例子:“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尚书·汤誓》)。此句还揭示了潜藏在“正”字所代表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背后的暴力,“正”的字形即脚的方向对准城池的最短距离,引申义为征伐。政字右部被解为:“攴,小击也”(《说文》)[2],拿小杖击打,也含暴力义。柯尚迁言:“整齐天下,修饬百度,使天下截然齐一,政之事也”(《周礼全经释原》),即“政”的目标是使万物遵循、认同相同的标准、价值,这就是同一性的思维方式所要实现的,但为实现这一目标所使用的手段沾染了暴力。“政”的秩序在保障万物共存的同时,要避免对万物的伤害,否则其难以长久。“政”的典范除了以“分”“别”为核心精神的礼乐秩序,还有以“阴阳”“天道”为核心的《易》的世界。

“治”的秩序则不同,大禹治水疏导、顺应河流的思维方式即可看作“治”建构秩序的方式。[3]“治”字左部为水,老子认为水“几于道”(《老子》第八章),且“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老子》第七十八章),水承载、柔顺的特点被类比为有效的治理手段;“治”字右部为台,与早期农耕文明耕种梯田的工具有关,也与对母亲怀胎的崇拜有关,这也与老子所用的母性比喻相一致。这并非偶然,而是因为《老子》所提供的秩序正是“治”的典范。从寓言和字源来看,“治”的思维与“政”寻找最短距离、最有效手段的思维形成鲜明对照,其仿佛更关心隐藏于世界背面的规则,这种规则是默认万物变化的复杂程度远非数学题“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可以说明,而是如“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第四十章),万物总在以蜿蜒曲折、难易把握的方式生成着。如果把“政”的思维方式理解为科学与常识中的知性思维方式,即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加以快速解决;那么“治”的思维方式就反对用“是”(Being)去下定义、贴标签,而要因势而动、因时而变、因地制宜、因物而治。“治”的此种精神在历史政治的实际应用中并不多见,但在寓言、字源所反应出的精神中,“治”具有体贴万物之自然的倾向。然而面对权力自我膨胀的天然属性,体贴万物的秩序如何能保障自我与他者的共存便成了难题,提供解决方案的正是《老子》,其对“无”的发现提供了“治”的典范。

02

“政善治”:以“无”为原则的《老子》

如何真正体贴万物从而实现“治”的秩序?那就必须保障万物的“自然”,且秩序提供者或存在链条的最高者应“无为”,这是“无”的原则在权力两端的相互肯定。

现实政治中的万物往往被“名”“位”所束缚、伤害,老子揭示了“名”本身是限度的,反思了尊卑贵贱有序的秩序可能对生命本身带来的伤害,因而有: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老子》第二章)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老子》第二十章)

老子把生命安放在无限的宇宙中,并展开“无”的原则。[4]

(一)玄同、混沌的世界

让政治秩序奠基于“无”的原则,对三代精神中“有”的原则进行反思,这是对“有”不断向根源处追溯的结果,因而老子说:

有无之相生也。(《老子》帛书本)[5]

其世界是: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四十章)

这个世界没有了尊卑贵贱的分别。[6]

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刑也;高下之相盈也;音(意)声之象和也;先后之相隋(随);恒也。(《老子》帛书本)[7]

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老子》第三十九章)

天下万物的位置相互转化、依存、生成。

老子不提倡清楚明白“昭昭”“察察”之“政”的秩序,而是希冀一个“昏昏”“玄同”之“治”的世界。在老子的世界中: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老子》第五十八章)

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老子》第五十六章)

“治”的秩序被实现在玄同中,以“自然”作为安顿万物的最高价值,“自然”依靠“玄德”表现为不主宰、不区别、不伤害万物,即“无为”——“无为”与“自然”是一对互相定义、相互肯定的概念,以万物的“自”(自化、自正、自富、自朴、自命、自知、自胜等)作为内在的根据;以道和圣人、侯王的“无为”(不自生、不自矜、不自见、不自贵等)作为外在的条件。

(二)反思“名”的“无名”

老子反思“名”,指出“无名”才是万物的根本,即“无名,万物之始”(《老子》第一章)[8],王弼注为“未形无名时”,这幽暗的状态即混沌。而“有名”是万物在被人为的知识之光照亮后的状态。

于“有名”而言,老子意识到了“名”在美、善、仁义等名义下造成的伤害,素朴的生命被裁割。这种命名就是“前识”,因而他说:“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老子》第三十八章)。他主张大制不割(《老子》第二十八章),“割”即伤害,“无为”与“不割”都可理解为对以分别、定位作为核心精神的“政”的反对。但他谨慎保留了“有名”的空间,因而有言:

始制有名……夫亦将知止。(《老子》第三十二章)

有名,万物之母。(《老子》第一章)

于“无名”而言,世界的根本是“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老子》第十四章),命名者只能审慎、节制的“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第二十五章)。“道”作为取代前哲学时代“帝”、“天”等最高概念的革命者是无名的,且不主宰万物: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老子》第二章、第十章)

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老子》第三十四章)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六十四章)

道在秩序的语境下可有两种解读模式,首先道是秩序的根源,作为存在链条的最高者,生养、辅助且不主宰万物,不将“名”强加、给予万物,也不对万物作出分别的判断,即“无为”。天命、帝或造物主也被安置到了道的序列下,不再是秩序最终的根据,此即“象帝之先”(《老子》第四章)。

第二种解读模式是“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王弼注此句为“在方则法方,在圆则法圆”,这是对万物之“自”的顺应、体贴。“自然”的价值既拒绝外在的强制力量,也拒绝外在的标签、标准、价值来评判事物的存在。

“无为”与“自然”构成了权力两端的价值与原则而相互肯定,在用法上都能以“道”作为主语,“道”本身又是“惟恍惟惚”(《老子》第二十一章)的“无名”之物,这就引出了“道”之为秩序的根源以外的另一层意义:“道”开启了从“无名”的视角看待万物的新方式。[9]

(三)反思标准的“无极”

针对着最高的普遍标准如“皇极”、“太极”,老子提出了“无极”。他不提供清楚明白(“白”)的标准,而要守住混沌的(“黑”)世界,此即“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老子》第二十八章)。“无极”肯定了事物的差异性、自主性,因而“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老子》第五十九章),“长久”的用法提示了避免伤害万物、危害秩序的目的。

从比较的视野看标准的问题,“礼”就自然而然浮现出来,《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有言:“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从实然角度看,礼是人为区别所形成的规范,却被赋予了应然的神圣性。老子对礼有坚定的否定态度:“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第三十八章),不管是礼、法还是其他标准,都有“孰知其极……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老子》第五十八章)的危险。老子用“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老子》第五十八章),“大方无隅”(《老子》第四十一章)来限制种种人为的标准,体贴了万物的“自然”,这是万物的“自名”能被肯定的前提。如果为“无极”找到一条标准,即“无弃人”“无弃物”(《老子》第二十七章),没有生命是被驱逐出秩序之外的。这同时消解了秩序之外的个体相对于秩序本身所具有的紧张与威胁: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老子》第四十九章)

即便是“不善”“不信”者,经过以“无”为原则的“玄德”“上德”,也会变为混沌,而可以被秩序接纳。[10]此句所言之“吾”即是圣人,又是理想秩序中的万物。

制礼作乐的周公显然是儒家的圣人,那么老子眼中的圣人便是:

为天下浑其心。(《老子》第四十九章)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第十九章)

镇之以无名之朴。(《老子》三十七章)

如果说周公是“为天下立心”,那么老子眼中的圣人就要“无心”,无心才能“以百姓心为心”(《老子》第四十九章),老子言:

爱民治国,能无知乎?(《老子》第十章)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第二章)

实质上,这是对儒家所强调的“明德”进行了反思,代之以“无心”、“无知”、“无为之事”、“不言之教”,实现“治”的道路便呈现出来。

上文论述过“治”不同于知性的思维方式,知性的思维方式必然带来分别、确定的标准,而老子所提出的“无极”乃是:

知其雄,守其雌……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复归于朴。(《老子》第二十八章)

“雄”、“白”、“荣”都是“知”试图追求的,然而“知”是有限的,正所谓“知不知,尚矣”(《老子》第七十一章)。生命如果都被知识之光所照亮,只能是“朴散则为器”(《老子》第二十八章),而“复归于朴”才是还生命以本来面目。“雌”、“黑”、“辱”的价值绝不可被忽视,因为这更接近生命的本质——如“婴儿”一般的混沌。

(四)从世界到生命、自我

“治”的思维方式贯穿了对生命和自我的理解,看待世界与看待生命、自我是相通的,从政治世界到生命世界也可视为道家思想谱系展开的一条逻辑。老子曰:

名与身孰亲?(《老子》第四十四章)

虽有荣观,燕处超然。(《老子》第二十六章)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老子》第十六章)

相较于标准、标签,老子更关心万物的生命本身。“治”这种有别于三代精神的新秩序,正是要把生命真实的意义归还给生命。真实的生命即“归根”、“复命”、“常”。从“无名”“无为”到“自然”“朴”,老子完成了从政治到生命的贯通。

从“治”与“政”的区别出发,就能看到老子的“自然”与亚里士多德的“physis”之间的区别,physis是物以自身为目的和原因,一颗橡树的种子只能长成一棵橡树,只是还需要辅之以泥土、阳光、雨露,但橡树本身就是橡树。从物理学的角度思考,亚里士多德把万物安顿在各安其位、秩序井然的世界。因此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确乎内含着种族主义的种子,例如不会说希腊语就是奴隶,在本质上就无法成为城邦中的公民,也就是“非人”。亚里士多德提供了典型的乃至彻底的“政”的秩序,这是physis的落脚点;而老子的思想则是基于“治”的秩序提出了“自然”。

作为“治”的典范,《老子》的政治哲学有对“政(正)”的深刻反思:

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老子》第五十八章)

万物不会被一个高于他们存在的理念、标准、名位所限制,在”治“的秩序中,万物之自然本身就是最高的价值。但老子是否完全摒弃了“政”的秩序呢?这仍是存疑的: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老子》第五十七章)

实际上,本句中的“治”在汉简本、郭店本、帛书甲乙本中皆作“之”,若与“用兵”、“取天下”相结合来思考,此处的“之”字或许与战争相关,可解释为“到达”,但这种理解是否确切仍需进一步考证。不可否认的是,老子似乎为“政”留下了一点空间。

从“治”的秩序出发,进一步贯彻“无”的原则,必然会到达思想史谱系中的“化”,合逻辑地推出“无根”而充满可能性、不确定性的生命,这正是庄子及其后学所面向的核心概念。同时,“无”的原则使自我不必再被“名”所控制,让生命自作主宰。

“无”的原则恰恰不是对“有”的否定,如“无极”拓宽了以“形名”为确定标准的边界,“无名”使“有名”与万物本身更加贴合;权力的自我节制即“无为”又避免了裁割生命所带来的伤害。“无”的原则恰恰保障了万物之“有”,最终实现“无不为”(《老子》第三十七章)、“无不治”(《老子》第三章)。老子展开“无”的原则使“治”保障“自然”的目标得以可能。然而在《老子》中,虽有论及“治”的困境,即如何处理自命与他者共存的问题,如“愚之”(《老子》第六十五章),“镇之以无名之朴”(《老子》第三十七章),“小国寡民……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第八十章)等;但针对此困境,王弼、郭象等魏晋哲学家才作出了系统性的回答。

03

“垂衣裳”:“定位”与“流行”的《系辞》

“治”的秩序避免了对万物的伤害,实现了对万物的体贴;但是否只有彻底否定“政”,才能隔绝其所带来的暴力呢?《系辞》用“定位”与“流行”给出了一种理想的秩序模型。本文无意于面面俱到地阐释易学,而是选择“通论一经之大体凡例”的《系辞》管窥易学的秩序精神。

(一)“政”之困境的根源

要回应“政”的困境必须抓住其在秩序建构中产生暴力的根本原因,上文已言及“政”的秩序和“有”的原则之所以会导致暴力是因为“同一性”的逻辑或知性的思维方式,换言之,有限性的“名”、“位”和标准,在贯彻到政治领域时,几乎无法避免“大屠杀”的逻辑。[11]

“同一性”的逻辑几乎贯穿了西方哲学史的所有重要节点:柏拉图认为现象世界只是分有了理念世界;亚里士多德区分了形式与质料,谓词逻辑预设了主词必须是实体;康德把物自体放置在知性可把握的范围之外,但并不否认物自体的存在;黑格尔认为实体即主体;海德格尔把存在(Sein)的问题视为最重要的问题。至现代西方哲学,尤其是两次世界大战后,对同一性的逻辑有了激烈而深刻的反思,这是因为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使阿多诺(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 、鲍曼(Zygmunt Bauman)等人开始追溯其思想源头,认为同一性的逻辑是纳粹的根源。[12]用命名来分别、裁割生命,本身就可视作同一性的暴力。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如德勒兹(Gilles Louis Rene Deleuze)、福柯(Michel Foucault)等更是将批判的靶子指向了建构同一性的工具:“理性”、“体系”。

(二)不易、变易、简易:《系辞》对“政”的回应

要回应“政”的困境就必须解决“名”、“位”对人的宰制,而“名”之所以有暴力是因为其与权力的结合而有实体化。从思想史的光谱看,老子反思同一性的逻辑,发现了“无”的原则,庄子进一步提炼,王弼把“无”的原则完成、确立。[13]思想史中另一条能解决此困境的线索即易学的方案,即在“天道”与“阴阳”的世界中,使万物“定位”与“流行”,以此既保留“同一性”,又破除其“实体化”的趋势,从而消解“政”的秩序所附带的暴力。

《易纬·乾凿度》将《易》的核心精神分为不易、变易、简易,笔者以此结构展开论述。

不易让万物有了各安其位的保障,帛书与今本《系辞》均以“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开篇,继之以定位: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系辞上传》)

司马光解此句有言:“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资治通鉴·周纪一》),司马光揭示出《易》借助宇宙秩序,以乾坤为中介,使君臣的关系确定下来。

定位要依靠乾坤。朱伯崑先生评述《系辞》“特别推崇乾坤两卦,认为是《周易》的渊源或基础”[14],王博先生点明 《系辞传》“认为《周易》的意义集中地表现在乾坤之中”[15];乾坤也是“一阴一阳之谓道”在秩序中的体现,王博先生认为此处“一”实际上是“又”,即阴与阳的交织;因而乾坤定位除视作为万物设定不可更改的位置,还可视作乾坤作为《易》之“门”、“缊”邀请万物找到其在天地中的位置。在“制器尚象”章,乾坤与政治秩序的关系被明确表达出来:

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系辞下传》)

这就构成了天地—乾坤—垂衣裳的结构,乾坤作为中介,政治秩序通过对卦象的模仿,效法了宇宙秩序。

如果说“不易”的精神保留了同一性,那么“变易”的精神就取消了暴力。“变化”一词在《易传》出现了12次,《系辞传》出现8次。《易》中万物的位置都是相对的且处于流行中,这即是《易》之为道的法则:

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系辞下传》)

“变动不居”的动力并非“同一性”,而恰是源于相反、相对、差异的力量:

刚柔相摩,八卦相荡。(《系辞上传》)

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系辞上传》)

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系辞下传》)

由于有相反、相对的差异性存在,“易”、“流行”、“变化”才得以可能,这恰是生生的力量:

生生之谓易。(《系辞上传》)

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义之门。(《系辞上传》)

朱子注为:“天地设位而变化行”(《周易本义·系辞上传》),似乎解读出了这样一种意味:天地的“定位”恰是“易行乎其中”的保障,而这又构成了“崇德广业”的道义之门。

变化流行带来了万物的无限变化:

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下传》)

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系辞下传》)

但千差万别的事物并非如《老子》带入玄同、混沌的世界,而是在清楚不变的天地中殊途同归。进入政治哲学的视域中,“天尊地卑”的“定位”绝不能改的,但同时要效法易和乾坤之变才能保障“政”的秩序,《系辞》用最简洁的方式表达了这种理想的秩序,“垂衣裳”:

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系辞上传》)[16]

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系辞下传》)

秩序的“变”是由于“穷”,而为了达到“通”。“通”既是易道的,又指向秩序本身,还点明了万物的互感互通。在易学的视野中,万物在不同时、位的变化,直接反映在“爻”中:

爻者言乎变者也。(《系辞上传》)

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系辞下传》)

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系辞下传》)

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系辞下传》)

爻本身就是言“变”,效法了天下的变动。爻因其“位”不同,指向了不同的时、物。但物本身又有其确定的性质,爻也有刚柔、阴阳的不同,这都是同一性的体现。爻与万物同处于变与不变的纠缠之中,对于爻而言,相杂且有等;对于物而言,因时、位而变,又具有作为物的同一性。[17]

万物的相对位置在易学的思维方式中都可以归为“阴阳”,此即:

一阴一阳之谓道。(《系辞上传》)

这种阴阳本身也是不断变化的,“流行”彻底取消了自我对他者的暴力,即对相反、相对、有差异者的暴力。但“变”不能归于无章可循,那会催生了新的暴力,使万物的共存不再可能。因而圣人作《易》试图将事物理性化、规范化、秩序化,以至“动静有常”,这还要诉诸于“简易”的精神。

于“位”而言,《系辞》认为秩序当效法乾坤之“易简”,而不要有过多强制的准则:

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系辞上传》)

易简之善配至德。(《系辞上传》)

“易简”在此处,经由《易》引申到社会秩序中,并德义化。如何破除“政”的暴力?通过“易简”减少对万物的过分限制,这看似与“无为”颇为相似,但实际上两者的出发点截然不同,即是“有”与“无”、“政”与“治”在原则上的分殊。

简易的原则还能解决“名”的有限性问题。试从更大的视野来反思“名”,老子曰:“名可名,非常名”(《老子》第一章);《庄子·秋水》中有言:“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王弼曰:“名之不能当,称之不能既。有分则有不兼,有由则有不尽。不兼则大殊其真,不尽则不可以名”(《老子指略》);思想史的脉络发展至禅宗,自然发展出以“不立文字”取代“有所住”的“名”。[18]西方哲学同样关心这个问题,只是对“名”的反思集中于对语言局限性的关注,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在《逻辑哲学论》讲出了那句著名的“凡不可说的,应当沉默”;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放弃主客二分下定义的言说方式,使用“形式指引”的方法。现代西方哲学对语言的反思特别落脚于大屠杀和暴力的问题,语言的有限性成为了建构“同一性”的秩序模式(即本文所提出的“政”的秩序)时所必须回应的问题。

回到易学中,《系辞》对秩序的建构是保留“同一性”以安放万物,同时打破“名”的边界:

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19](《系辞下传》)

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通乎昼夜之道而知。(《系辞上传》)

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迩则静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系辞上传》)

有限性的“名”在《易》之中能彰往察来、阐幽显微、范围天地、曲成万物、通乎昼夜。这是为什么?不妨继续追问,《易》中有整个天地,其作为卜筮书,“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系辞上传》),是如何穷尽了天地的千变万化,有限性的名是如何与纷繁复杂的万物一一对应,可穷尽的卜筮何以极深研几呢?

问题的关键仍在“名”上,首先,《系辞》的“名”虽小,其指称的“类”却大:

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系辞下传》)

其称名也杂而不越。(《系辞下传》)

“名”既指称了某个事物,又指向了某一类事物,乃至杂多的事物,如“乾”指称龙,要表达的是“乾,健也”(《说卦传》),因而指向了天、父、天、君、马等物,这是“名”本身所具有的弹性。

其二,进一步探讨《易经》的卦爻辞,《易传》着重对其进行德义化解释,王博先生认为:“在解释爻辞的过程中,《文言》和《小象》在承认象辞相应的基础之上,都有化物为人、化位为德的特点……《系辞传》因为其通论的性质,更可以脱离卦爻之象,而直接通过卦爻辞来发挥义理。”[20]“辞”本身的解释也具有弹性。

其三,“象”卷入了纷繁复杂的物、名,在六经中,“象”是《易》与其他五经的重要差别:

是故易者,象也。(《系辞下传》)

圣人立象以尽意。(《系辞上传》)

王弼指出:“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周易略例·明象》),将“象”视为抓住意之“鱼”的“荃”。王弼注乾卦《文言》时更直言:“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统而举之,乾体皆龙;别而叙之,各随其义。”(《周易注·乾·文言》)乾卦六爻皆讲龙,但是每一爻的龙都不同,这要通过象去具体分析。“名”与“辞”所指示的义要通过象来说明。

无论是“名”本身所具有的弹性,还是“辞”在解释中的德义化,抑或用“象”卷入纷繁的事物,都遵循着“简易”的原则。《易》用最简易的阴阳说明“位”的相对性,用“名”、“辞”、“象”卷入纷繁复杂的万事万物——由此,《易》中的“名”和语言不可能是暴力性的工具,而是动天地、治百官、察万民的津梁: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以诸。(《系辞下传》)

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系辞上传》)

一言以蔽之,“简易”的精神打破了“名”和“位”的边界,将事物秩序化,把暴力与“政”的秩序相隔绝。

(三)《系辞》中的生命与世界

《易》是天道在立体空间中的展开,其所回答的就是天与人的关系,构建了天道之阴阳的维度。[21]《系辞》将这个空间表达为: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系辞上传》)

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系辞上传》)

“天尊地卑”“天地设位”“行乎其中”说明此世界为有限宇宙,正如万物要被安顿于天地中生成,六十四卦也都以“乾坤”为门户:

列贵贱者存乎位,齐小大者存乎卦。(《系辞上传》)

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人谋鬼谋,百姓与能。 (《系辞下传》)

《易》中卦爻辞的小大贵贱,与圣人百姓人鬼在天地中的位置相对应。归根结底是因为《易》中有整个天地。[22]

《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系辞上传》)

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系辞上传》)

“极天下之赜”“鼓天下之动”说明《易》可以穷尽世界上纷繁复杂的事物与变化,因而《易》“能弥纶天地之道”。政治秩序以《易》作为中介效法宇宙秩序,不仅可以通过“定位”万物以保证秩序本身的同一性,不至使生命陷入“无根”的不确定性中,还能够呈现真实鲜活的生命。这并非只是理论上的设定,通过学《易》,君子皆可知晓天下万物,从而有为、成人:

是以君子将以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系辞上传》)

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系辞上传》)

通过占筮与“观其德义”的联系,加之卦爻辞本身具有德义化的弹性,君子之有为、有行乃是“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圣人也要清楚明白的守住“名”与“位”,这与《老子》把万物安顿在混沌中截然不同:

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系辞下传》)

无论是用“仁”、“财”来守位、聚人,归根到底,圣人都是效法着“生”,这种“天地之大德”把“政”的秩序与暴力隔绝开来,“位”不再是万物的枷锁,而是生生的必需、万物的大宝。可以说,《易》提供了“无为”之外,圣人与君子保障万物“自然”的方式。

在“定位”与“流行”的纠缠中,照亮万物的“名”指向了杂多的类,“辞”被德义化而具有弹性,“象”又卷入了纷繁的物。虽然万物被安顿于一个不易的有限宇宙中,但由于万物的“位”是相对、变易的;加之“名”、“辞”、“象”用简易的方式卷入纷繁的万物,言说与位置的边界被打破并拓展:

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系辞上传》)

此即向“政”的秩序注入了不易、变易、简易的精神——同一性的暴力被彻底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有序的无限性。在易学的视野中,“政”的秩序既能确保人与人的共存,又避免了对生命的伤害。万物在“政”的秩序中有为有行、生生不息。

结论

对秩序的追问是思想家抑制不住的渴望,政治秩序必须面向人与人何以得以更好共存的问题,而“政”“治”的方案各有其困境。

《系辞》《老子》代表了“政”“治”的典范并形成互补,这是由于“易学”与“老学”预设了不同的世界,即有限宇宙与无限宇宙,两者所建构的政治秩序效法宇宙秩序,贯彻至对生命的理解中,以期长久的安顿万物,可谓形成了“政”与“治”的变奏。[23]

《系辞》使用同一性的逻辑“定位”万物,又通过“流行”避免对万物的伤害。《易》中的天地、八卦虽然是有限的,但由于万物处于不断变化的相对位置中;名、辞、象的弹性与互动取消了同一性的暴力,照亮万物的“名”指向着杂多的类,“辞”被德义化而具有弹性,“象”又卷入了纷繁的物。“政”的秩序就不再是僵死和宰制的,而是万物于天地间生生不已、变化无穷。

《老子》展开了“无”的原则,道、侯王的“无为”与万物、百姓的“自然”相互肯定,用“无名”反思“名”的有限性,用“无极”反思固定标准为生命带来的伤害,“无”恰恰体贴了万物的“有”。老子将万物安放在玄同、混沌的世界,以此保障了“自”的价值,使“治”的方案得以可能,且尝试用“小国寡民”“愚之”“无名之朴”等解决自我与他者共存的问题。

文内注释

[1]王弼本、河上公本、帛书本、汉简本为:“正善治”;傅奕本、想尔注本为:“政善治”。

[2] 严复解释政右部为“文”,取教化之义。参见严复:《政治讲义》,载《严复集》(第5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47页。然而剥除价值层面的含义,教化其实也可被理解为采用渗透而非强制手段的暴力,以期在共同体中实现同一性。

[3] 王博先生认为“大禹治水的寓言……表现人类和世界之间纠缠和矛盾的关系。”参见王博:《权力的自我节制:对老子哲学的一种解读》,《哲学研究》2010年第06期。

[4] 《老子》的世界显然是无限宇宙,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

[5] 王弼本、河上公本为:“有无相生”;汉简本、傅奕本为:“有无之相生”。

[6] 周公制礼作乐的核心精神即“别”,王博先生说“礼是把我们分开的力量”,参见王博:《浅谈“六经”》,《秘书工作》2013年第10期。

[7] 王弼本、河上公本为:“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汉简本为:“难易之相成,长短之相刑,高下之相盈,言声之象和,先后之相随”;郭店本除缺少“恒也”外,与帛书本相同。

[8] 简帛诸本作“万物之始”,通行本作“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但此处王弼本的原貌应为“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王弼注中亦言“万物”而非“天地”。

[9] 如“道隐无名”(《老子》第四十一章),“道常无名”(《老子》第三十二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老子》第二十一章)等文献是证明。笔者并不认同目前学界主流观点所强调的,在《老子》中区分出一个“道的世界”和一个“物的世界”。因为在《老子》中,道本身就是物,如“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所显示出的,道显然不与物绝然分割;从老子思想的整体来看,他也否认一个理想的、彼岸的世界。因而一个更具覆盖性的文本解读为:道敞开了看待物的新方式,即“无名”。

[10] 如“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老子》第三十八章),可见上德与下德的区分即在于能否贯彻“无”的原则。帛书本缺少“下德为之而有以为”,而汉简本中仍有此句,说明该句并非王弼本误入。

[11] 王弼本《老子》第一章有言:“名可名,非常名”,可以将句理解为:没有任何有限性的存在者可以确定其对万物的命名就是万物本身;与之相似,万物的“位”一旦被确定下来就会陷入有限性中,而有限、僵化的“位”也会伤害生命本身。只要存在者是有限的,那么其所提供、设想的秩序,无论其标准、名号看似多么完备,都不能完全避免对万物的伤害——秩序的提供者必须对权力有所节制。

[12] 鲍曼的《现代性与大屠杀》及阿多诺的《否定辩证法》等现代西方哲学名著都指向了这一问题。

[13] 参见王博:《无的发现与确立——附论道家的形上学与政治哲学》,载赵敦华主编:《哲学门(总第二十三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5页。

[14] 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一卷,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第50页。

[15] 王博:《易传通论》,中国书店2003年版,第171页。

[16] 对于垂衣裳的解读,朱伯崑先生认为垂衣裳是取自《象》对乾坤的解释;当代学者集中于服饰研究和政治哲学解读;古代学者主要有三类解读:其一,如王充、朱子、蔡沈等人认为垂衣裳与无为而治、垂拱之治相似;其二,如荀子、韩康伯、虞翻、丘叡等人认为垂衣裳用定位安放百姓和贤臣,以达到天下治;其三,如王夫之、张轼、张载等人关注到垂衣裳比喻的言说方式突破了语言的有限性,效法乾坤之“变”以求政治的“通”、“久”。古代学者的注解恰好对应了本文解读秩序所采用的“不易”、“变易”、“简易”结构。

[17] 物在《易》中的位置是相对的,例如,当一个人作为父亲出现在家族中时,他代表了阳;而当他作为臣子出现于朝堂之上,又代表了阴。这归结于物在《易》所构建的秩序中有不同的相对位置。

[18] 还如《金刚经》中有言:“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其书中多有这样的三句式:某某佛法概念,即非某某佛法概念,是名某某佛法概念。如:“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以此方式解决语言的有限性问题。

[19] 朱子认为“而微显阐幽”应为“显微而阐幽”,参看(宋)朱熹:《周易本义》,中华书局2009年点校本,第253页。

[20] 王博:《卦爻辞的弹性——以〈易传〉的解释为中心》,《中国哲学史》2008年第03期。

[21] 此处所论易学与天道的关系参照王博先生的观点,他认为:“《诗》学的论述确实更偏重在人心和人性,并由人心和人性通向天道,但此天道却与《易》学的天道不同,易学的天道完全在生命之外的象的世界展开,并以阴阳作为其主要的内容。”参见王博:《天道之两维:早期儒家〈诗〉学与〈易〉学的变奏》,《中国文化》2010年第02期。

[22] 王博先生认为:“《周易》就是天地的副本,或者说另外一个天地。”参见王博:《天道之两维:早期儒家〈诗〉学与〈易〉学的变奏》,《中国文化》2010年第02期。

[23] 对“久”的追求是老学与易学的共通之处,如《系辞下传》有言:“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老子》第十六章有言:“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参考文献

王博:《易传通论》,中国书店2003年版。

王博:《卦爻辞的弹性——以〈易传〉的解释为中心》,《中国哲学史》2008年第03期。

王博:《权力的自我节制——对老子哲学的一种解读》,《哲学研究》2010年第06期。

王博:《天道之两维:早期儒家〈诗〉学与〈易〉学的变奏》,《中国文化》2010年第02期。

王博:《无的发现与确立——附论道家的形上学与政治哲学》,载《哲学门(总第23辑)》2011年版。

王博:《中国儒学史》先秦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王博:《“道”的文化精神》,《人民论坛》2013年第28期。

王博:《浅谈“六经”》,《秘书工作》2013年第10期。

王博:《虚无的伟大意义:道和德的另外一个方向》,《中国道教》2017年第3期。

王博:《“然”与“自然”:道家“自然”观念的再研究》,《哲学研究》2018年第10期 。

王博:《从皇极到无极》,《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06期。

朱伯崑:《易学哲学史》,华夏出版社1994年版。

(宋)朱熹:《周易本义》,中华书局2009年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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