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委组织部:公务员政审不考察父母犯罪情况,可以正常录用!

女神看球 2023-03-09 12:04:37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多人不再调查研究,而是全凭“传言”去讨论问题,哪怕所讨论的问题其实根本不存在。

“父母犯罪,子女不能考公务员”就是这样一个本就不存在的问题。

近期,法律大咖罗翔老师提出,根据“罪责自负”的原则,子女无法决定父母犯不犯错,不应该替父母受过,因此应该取消“父母犯罪,子女不能考公务员”的政审规定。

该观点提出后,引起了包括广大媒体在内的大讨论。

有人支持罗翔的意见,认为“父母犯罪,子女不能考公务员”是连坐制,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也有很多人反对罗翔的意见,认为父母犯了罪,就是应该限制子女考公务员,如果不想子女受到影响,那就不要犯罪。

还有一部分人提出,应该区别对待,有的罪名应该限制子女考公,有的罪名不应该限制子女考公。

这个问题值得讨论吗?

“父母犯罪,子女不能考公务员”是一个伪命题。

事实上,关于这个问题,官方的政策很明确,也很具体。文件上没有“父母犯罪,子女不能考公务员”的规定,现实中也没有这样执行。大家可以问问,身边究竟有几个人因为父母醉驾被判刑而未通过公务员政审的?答案必然是一个也没有。

关于该问题,黑龙江省大庆市委组织部曾多次在网络上公开回复,现摘录部分问题和回答如下:

问题一:报考公务员普通岗位在政审时,需要审察考生父母的哪些方面?需要审查考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吗?

答复:《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考察时,从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与廉洁自律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全面了解,未明确提出将考察人选的家庭成员状况作为考察内容。具体情况需结合考生报考的职位,向招录机关咨询。

问题2:领导!你好!如果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但已经服刑结束,请问报考检察院的公务员岗位,政审会通过吗?

答复:您好,按照现有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您提到的问题未列入公务员录用考察范围。

问题3:本人报考了今年的黑龙江省考,报考了检察院系统,已经通过了面试。但是母亲在几年前被拘留一个月,现已出狱。请问母亲的经历对本人政审有影响吗?

对该问题的答复,和前面两个答复基本一致,核心意思是:您提到的问题未列入公务员录用考察范围。

读者的反馈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下面是和一位读者的对话。他父亲曾入狱一年,在父亲出狱8年后,他考上了检察院公务员,政审中如实填写了父亲曾经受过刑事处罚,但依然顺利通过了政审,并成为一名检察官。

仅有人民警察政审对家人犯罪情况提出了要求

公务员招考中,除去极个别特殊岗位,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政审最为严格,其政审原则为:家人有犯罪记录的人报考人民警察,按照所犯罪的不同类型予以区别对待。现行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9条,就家人犯罪的情况做了专门规定:

规定很明确,只有当家人犯了《刑法》中的8个重罪,以及贪污受贿罪数额巨大的,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其子女才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换言之,如果家人犯了罪,但不属于8个重罪、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等第9条所规定的情况,是可以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

规定是这么写的,现实中也是这么执行的。

之所以对8个罪名和贪污受贿罪做出限制,原因很简单: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属于《刑法》中的8大重罪。

这8个重罪主观恶性强、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大、社会影响恶劣,他们的子女做人民警察,会给受害人及其家属带来强烈不适,同时也会给社会大众带来不良观感,因此他们的子女不适合做人民警察。至于父母醉驾被判刑或者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刑,则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完全不在限制之列。

最后

所以,根本不存在“父母犯罪,子女不能考公务员”的规定;如果一定要这么说,应该说“父母犯了8大重罪或者贪污受贿罪(数额巨大)的,子女不能报考人民警察,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限制”。

也就是说,很多人激烈讨论的一个问题,事实上早已有了结论,这个结论符合罗翔的建议,同时也考虑到了罗翔建议的不完善之处,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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