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听丨“以暴制暴”本就不该,老师指使更为可怕

猛犸视频 2024-11-20 17:02:55

评论员 李长需

幼儿园里又响耳光声。

11月19日,据网友发布视频称,11月5日,天津西青区精武镇某幼儿园老师,因对自己孩子有个人偏见,教唆全班小朋友排队殴打孩子,暴力扇耳光。

11月20日,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就该事件发布情况通报称,11月5日,西青区精武实验幼儿园幼儿张某某拍打班内一名听力障碍幼儿,教师刘某某出于教育目的,让班内其他幼儿先后对张某某进行推搡、拍打,造成不良影响。11月6日,刘某某已被解除劳动合同。

因其不当教育方式,涉事教师刘某某“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其应该付出的代价。但有部分网友却为之抱屈,称对待“小恶人”,说理是讲不通的,必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他体验到切身之痛才能长记性,才会怕。因此该老师不但不应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还应该奖励。

这种“以暴制暴”的观点,难以让人苟同。按照幼儿园的说法,该老师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张某某殴打了两名特殊孩子,还打坏了另一个孩子的人工耳蜗耳底,算得上事出有因。但事出有因并不等于其教唆全班小朋友殴打张某某是对的。张某某殴打其他幼儿,行为确实该教育,但教育的方式不该是排队扇耳光式的“以暴制暴”。

扇耳光的教育方式,人格羞辱明显大于惩戒意味,已经超出了必要的教育惩戒范畴,属于违法行为。而让全班小朋友排队扇耳光,不一定会造成多大肉体伤害,但侮辱性却非同一般。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涉事教师的不当之处,不仅仅要实施体罚,并且还要教唆全班孩子参与实施体罚,而后者正是其操作方式的可怕之处。

幼儿园的孩子,身心发展正处于人生发展阶段的黄金节点,其心智处于懵懂阶段,而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像一张白纸。他们既可能因一点分歧而大打出手、翻脸不认人,也可能在一眨眼功夫间,又和好如初、形同兄弟。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出现殴打其他幼儿的行为,应属于成长过程中或不可避免的行为偏差,需要家长、教师的共同引导和纠正,但涉事教师却不管不顾,利用孩子们的服从性,煽动他们进行“以暴制暴”,显然偏离了教育的方向。

“以暴制暴”的教育方式,可以说是饮鸩止渴的教育方式,无疑会影响到在场所有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悄悄在他们心中埋下“暴力”的种子,以为用武力等不文明、不讲正义的手段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甚至会采取极端的手段去“维权”;同时,这种强塞给孩子的“以暴制暴”观念和行为,将可能会剥离孩子的心理调适和抗挫折的适应能力,甚至会阉割了孩子的宽容心,反而不利于其健全人格的培养。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涉事老师的教唆行为,受伤害的不仅仅是被打的张某某,就连那些殴打张某某的孩子,也是其受害者。诚如网友所言,“如果我是那些被教唆打人孩子中的一名家长,我会特别生气,这比被殴打还生气”。

涉事教师虽然被解除合同了,但由其教唆全班孩子排队殴打张某某所“煽动”的蝴蝶效应,却难以消除。当地相关部门所要做的,不仅要抚慰好被打孩子的心灵,还要疏导好那些打人孩子的心灵,及时从他们心里拔除暴力的种子,避免滋长更大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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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1-20 22:34

    变态心理当幼师太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