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爱好钓鱼以来,经常在自然水域亲眼目睹电鱼者,长江有之,嘉陵江有之,湖泊、水库有之,河沟、溪流有之,水洼、野塘有之。
我们钓鱼人最反感的就是电鱼,药鱼等极端方式。每当,我们兴致冲冲的到达钓点后,所有的装备准备好,打窝开始钓鱼,可能会有人告诉你,这里钓不到鱼,昨晚上刚有电鱼的“扫荡过”,如果你听到这句话,心想完了,窝子白打了,还要重新选择钓点。
电鱼一般都是两个人,一人负责电,另一个负责抄鱼,无论是大鱼还是小鱼,会受到电击浮出水面,小鱼直接电死,大一点的会电晕,这要根据电瓶伏数大小。一般受到电击的地方,7天内都不能钓鱼,就算水里有鱼,鱼也不开口吃鱼饵。而且,凡是被电过的鱼就算没死,在醒来后也失去了了生育能力,可谓“断子绝孙”。
电鱼实际上就是在绝鱼的种,被深恶痛绝。我们暂不谈或设想电鱼者能猖狂的在江河上面疯狂偷捕到底有没有什么“猫腻”。但是我觉得我们广大的鱼友们应该团结起来了,为自己的爱好,为江河鱼类的生态平衡,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监督渔政履行自己职责。对此,我提出5个对策:
1、看见电鱼就打110,而且现在警察出现场的情况还是多。大家都动起来,效果绝对好得多。比如,用10个不同电话号码报警比1、个电话报警,出警率绝对高得多。
2、实行重罚,没收电鱼设备,电鱼船只(最好把船砸烂,免得又找关系弄回去),让其倾家荡产,杀鸡儆猴,绝对有震慑作用。
3、变白天执法为晚上执法。电鱼者往往是晚上出动,而渔政部门是白天上班。禁渔期晚上出巡也是例行公事,没得实际效果。
4、异地执法。渔政部门长期在一个地方执法,百分百滋生腐败,无庸置疑。
5、从源头抓,生产、销售、改装电鱼设备的,也实行重罚。
同时,我们钓鱼人除了积极举报,也应该严于律己,不能动辄岸列八竿,阵摆炮群,大小统杀,多多益善,甩到头晕眼花,钓到手酸臂软。而应该做到把尚有繁殖生长价值的鱼放归水中,钓获放流,只取所需,临走前把身边的垃圾处理干净带走。
最后:钓友们,你们钓鱼有遭遇到电工的情况吗?谈谈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