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11月2日在江西景德镇,栗女士表示自己7岁的女儿在回家途中被一个男孩尾随进了电梯。
监控视频显示,在电梯内,男孩捂住小女孩嘴巴并将其抱走。
栗女士称,男孩一只手捂着女儿嘴巴,另一只手掐着脖子,导致女儿有点窒息,还晕了一下,不过几秒钟后就苏醒了。
男孩抱着女儿走出单元门时,刚好有人路过,女儿哭了起来,男孩害怕便把她放了下来。
报警之后,由于男孩未成年,很快就被释放了。
如今,栗女士的女儿变得不爱说话,晚上还会做噩梦。辖区相关部门称,公安机关已经处理了该事件,涉事男孩也受到了惩处。
这件事经媒体报道后,立刻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有网友愤怒地质问:“是什么让‘未成年人’如此胆大妄为?警察不能因为他未满十四岁就对犯罪事实置之不理,他把人捂晕是想干什么?这是犯罪,不是简单的犯错。”
有网友提议:“当时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和推动其通过的专家们,希望你们站出来,将保护法的核心精神修改为:侵害未成年人的,加重处罚力度;未成年人侵害他人,特别是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按照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来惩处,以此来震慑犯罪分子。”
有网友痛斥:“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在看来多么让人担忧。这样的变态恶魔居然能安然无恙?
警方说已经处罚,那请问是什么处罚?做出拘留处罚却因年龄问题不执行,这能算处罚吗?”
有网友觉得:“保护未成年人是保护受害者,而不是保护施暴者。如果不分受害者和施暴者,那以后未成年人出门都得带上武器了,反正都是未成年人,不能被欺负,也不能欺负别人!”
有网友评论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善良的孩子,而不是犯罪的孩子!强烈建议只要实施犯罪,不论年龄都要判刑!手段残忍的必须判处死刑!”
从网友的留言能够看出,大家对这起事件极为愤慨。不知有关部门作何感想?
有一组数据值得留意,2023年6月,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20 - 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54954人、73998人、78467人。
一年后,该数字攀升至9.7万人,达到近十年的峰值。
2024年3月1日,最高检副检察长宫鸣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这一数字时指出,未成年人犯罪仍呈上升态势。
不过,绝对数值的上升未必能全面体现未成年犯罪情况。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司法研究院院长高维俭提醒道,只有秉持科学、理性的态度,探究清楚未成年人犯罪背后多层次原因,掌握相关数据及变化规律,公众才不会“充满仇恨和恐惧”。
2024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学生欺凌和校园纠纷、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有观点认为,《意见》对于未成年人恶性案件的表述很严厉,这似乎是对恶性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从严判决的信号。
然而,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王贞会看来,多年来贯穿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并未改变。
邯郸13岁初中生被同班同学殴打致死这一事件,成为了未成年人犯罪舆论方面的标志性事件。
该案件引起了最高检的重视,经审查后,3名涉事杀人的孩子被依法核准追诉。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有三名初中生长期欺凌同班同学,并在3月10日将其杀害,然后把尸体埋在废弃蔬菜大棚内。案发后,当地公安部门迅速抓获了这3名嫌疑人。
由于这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在公安机关完成案件侦查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将案件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对三名嫌疑人核准追诉。
正义并未缺席!之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核准追诉这三名犯罪嫌疑人,让他们承担刑事责任,法律的严惩在等着他们。
总而言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未成年人也不例外,他们既受法律保护,也要受法律约束,年龄不是免罪的护身符,也不是犯罪的借口。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这是当前主流舆论的共识。任何人都不能逃脱法律制裁,希望邯郸的这起案件能推动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
对于景德镇的这起事件,仅仅批评教育涉事男孩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严厉惩处,这样才能让他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吸取教训。
否则,公众很难相信这个孩子长大后不会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
而且,涉事孩子的家长也不能过度溺爱孩子,惯子如杀子,世上可没有后悔药。
老话说得好,“三岁看小、七岁看老”。这话很有道理,而且从大概率来讲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