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县级财政收入主要由租赋、经营收入和罚没收入组成,财政支出则包括保障本县和国家行政正常运转发生的费用、市场采购等。令史对经营收入收储、核校,罚没收入随时缴给少内,县级财政机构主要由少内和金布组成。
一、生民理布帛,所求活一身秦朝的金布负责县中财政的统计与考课,少内则除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外,还担负着组织军需等物资生产职能。少内的工作要归口到金布管理。县中令、丞等长吏通过对现金收支的掌控,和作为本县与县外机构交往的代表等形式来体现其财政权力。
秦代国家通过行政层级控制县级财政,县级财政财物都要流向中央。虽然秦对内实行中央集权,对外征服,攻城略地,皆以强大的财力为基础,但财政的运转效率有时会受到各种客观条件限制。在出土文献中,特别是以里耶秦简为代表的秦县级档案文书,提供了县级财政运作的样本。
县级财政作为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体制下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主要收入包括租赋和日常生产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商君书·外内篇》记载: “市利之租必重。”
在秦代,租赋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基于土地的地税和基于人口的人头税,早在秦孝公十四年就开始实行。秦代的户赋包括刍、钱、布、茧四种,每年在足其县征集之后,按照一定的规定向上缴纳给郡守。
除了租赋之外,还有一些源于贡献的“赋”,如“献羽”“求羽”文书,也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此外,《商君书》中提到了市场经营租赁的必要性,市租在征收、存储、封缄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在中国古代的县级财政中,经营收入是一个重要的部分,主要包括对农业、畜牧业、商业的直接掌控。在秦代,政府通过收取基于土地和人口的租赋来增加收入,其中包括刍、钱、布、茧等四种户赋。政府还掌管着公田,并聘请田官进行管理。畜牧业也是当时重要的生产部门之一,分别由畜官和仓来负责管理。
政府会出售一部分铁器和祭品来增加收入。在祭品方面,秦代通过出售祭余物品来降低损失。以上这些收入都是直接进入到县级财政的。总之,秦代的县级财政收入来源丰富多样,同时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经济生产特点和政府的经济管理方式。
县级财政在秦代起着重要作用,其收入来源多种多样,包括税收、销售公共商品、罚款等。政府出售商品的方式规范化,设有专门市场。在罚款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征收赀甲盾等财产刑来增加收入。
对于非法买卖所得,政府也会充公,收到县、道政府。县级财政的支出方面,主要包括保障本县行政正常运转以及本县的军功赏购等。可以看出,秦代县级财政收入用于维持政府的日常开支,保证行政运转,同时也为国家财政作出了贡献。
在秦代,县级财政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为了维持县内政府的正常运转,县级财政需要提供政府服务吏员的口粮和衣物等基本物资。其次,县级财政还需要为购买劳动力支付一定的费用。
二、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政府在购买劳动力方面,不仅控制着国家的奴隶、马匹等资源,还需要从民间购买奴隶作为县内劳动力。此外,县级财政还需要支付军功赏购费用、邮驿系统和其他临时性支出等各种开支。
这些临时性支出往往是为了满足特殊的需求而支出的,例如向令史、牢人等支付某种财物。此外,为了保证政府的正常运作,县级财政还需要提供实物支持,如口粮、军需物资、家畜等。
《岳麓书院藏秦简》记载:“金布律曰: 出户赋者,自泰庶长以下,十月户出刍一石十五斤。”
在秦代的县级政府中,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财政的运转,其中“少内”是最重要的机构,负责整个县的财政,包括钱的储存和支出等。少内的支出主要包括政府服务吏员的口粮和衣物、购买劳动力、军功赏购费用、邮驿系统和其他临时性支出等。此外,少内还要向其他机构支付实物、金钱和器物,以支持县内政府的正常运转。
少内负责钱物的日常零散收入,但部分钱的收入并非由其经手。一些材料显示,钱的来源可能来自于税收、市场、买卖交易等渠道,同时要进行对账和交领3份券书,其中一份给交钱人,剩下的两份分别由令和令史保管,并每月移交给少内。
秦代县级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少内”,其职责不仅包括日常政府财物的收支活动,还包括组织相关刑徒、进行生产劳动任务。如何分配刑徒呢?简文可能提供了答案,司空和仓这两个机构有权将其管理的各类刑徒,分配给具有生产职能的机构,而少内也可以被视为这样的机构,因为它是财政机构。
通过记录刑徒的劳动分工,可以发现少内的职责包括作务( 劳作) 和求羽( 提供箭羽等军需物资)。这一职责显得更为明显,因为少内是财政机构,军需物资的生产由其负责。少内还有另一个职责,就是对刑徒日常管理,并对刑徒进行生产劳动任务的分配,司空和仓这两个机构向相关机构进行分配。
三、厚地植桑麻,所要济生民在秦代的县级政府中,少内和金布都是负责财政事务的机构。少内负责使用刑徒进行劳动和管理刑徒,而金布则主要负责考课和统计工作,同时也负责部分统计工作。金布主要考核手工业、种植业、市场和财物支出等方面的财政收支情况,并登记库、少内及工官等机构的财政统计情况。
金布负责统计的范围相对小一些,而户曹、仓曹、司空曹负责对口管理相应部门,登记数字,并担负日常监督和管理。金布的工作相对重要,因此其统计的内容相对简单,多为器物等,容易操作。少内和金布之间也有联系,因为少内的工作要归口到金布管理。同时,县长吏也负责现金收支的掌控,包括印章使用和钱的支出等。
在秦代的政治体制中,县级政权是一个郡县体系中的一部分。因此,县级财政也是国家财政的一环。国家依靠行政层级层层控制县级财政。县的上级机构——郡要对县级财政进行监督并审批部分特殊财政支出。
同时,县级政府设置了专职财政机构,并规定了财政收支的流程和规则。县级财政和国家财政体系的关系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表现。
《金布律》记载:“官府为作务、市受钱,及受赍、租、质、它稍入钱,皆官为缿。”
首先,秦代的行政体制是“中央-郡-县”三个层级,国家依靠行政层级层层控制县级财政。县级特殊的财政支出需要经过郡的审批才能实现。其次,县级政府设立了专职的财政机构,并规定了财政收支的流程和规则。
在秦代中央集权国家体制下,县级财政也是国家财政的一部分。秦国通过行政层级层层控制县级财政,实现对县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在特殊情况下,县廷需要向郡府申请报批,以支出一些特殊的财政支出。
同时,秦国还要从制度方面对县级财政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求户赋等现金收入需以季度为单位上交二千石官,并最终上交到中央,成为中央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县级政府还需要直接负责中央的物资供给,如向内官交付用作箭羽的“翰羽”以及献给中央的“锦缯”等。这些物资有一部分是本县留下的必要用度之外,需要缴纳给中央作为中央财政收入。
结语秦朝的县级财政是整体国家财政的一部分,需要遵守国家的财政制度。秦代县级财政的运转对于政权的生存和稳定至关重要。政府采取了种种措施来维护财政收入,包括制定法律规定、加强税收征收和管理等。同时,政府也需要合理分配财政支出,以保障政府运转所需的费用和物资。
参考文献:《金布律》
《岳麓书院藏秦简》
《商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