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起“狗吃人”案,还得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部名导电影说起——
1993年6月,由谢晋导演,谢添和斯琴高娃主演,根据著名作家张贤亮小说《邢老汉与狗》改编的电影《老人与狗》来到西部影视城-宁夏北堡取景拍摄。
开机之前,谢晋导演有件发愁的事,那就是饰演邢老汉的人已经敲定,但是邢老汉的那条狗,却迟迟没有找到合适的“狗选”,毕竟这部电影就叫《老人与狗》,老人得找个演技派,狗也得寻个“演技派”。
按照谢晋导演的设想,人演员的话,能够在片场现场调教,但狗演员的话,就必须要找一个本就训练有素的狗来完成拍摄任务。
当时的谢晋,已然是全国闻名的大导演,而且其来宁夏取景拍摄新电影的消息,也早在宁夏自治区不胫而走,尤其是附近许多民众,都知道这样一个大导演来自己家乡拍戏的“重磅消息”。
于是,当谢晋团队,将这样一桩“招狗启事”公之于众时,许多人都携着自己爱犬来应征,其中不乏从外地慕名而来的应征者,但就这样看了好几天,依旧没有合心思的狗进入谢晋导演的视野。
直到一个人和一条狗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种现状——
来人叫程鹏,是个三十岁刚出头的小伙,他的身侧,还牵着一条狗。
程鹏长相平平,但他牵着的那条狗,却让谢晋眼前一亮——看那狗的样子,体型,大小,毛色,简直就是原著小说里那条狗的“翻版”。
当即便决定这条狗就是《老人与狗》中的那条“演员狗”了。
不仅如此,一来是这样训练有素的犬类,之后的拍摄离不开主人的在场调教,二来的话,也是出于对程鹏雪中送炭的感激,谢晋导演还邀请程鹏参与了电影的拍摄。
在这部电影里,程鹏几次扮演了主角“邢老汉”谢添的替身,在电影里,那个邢老汉甩鞭远走身旁跟狗的镜头,那个背影其实就是程鹏。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为电影拍摄立下功劳的“训狗达人”,其背后身份,却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血腥恶魔。
更令人觉得惊悚的是,就这一条参与电影拍摄的狗,也曾吃过人肉,而那些肉,便来自于程鹏曾经残杀的那些人身上。
那么,究竟是怎样的经历,让程鹏沦落为残杀无辜的杀人恶魔?
而那些令人悚然恶寒的杀人喂狗案,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01
说起程鹏,其实他有一个非常不错的家世背景。
其父,在退休前,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一名厅级干部,绝对算是地位显赫的存在。
可也像是许多“高官家庭”一样,由于父亲日常事务很是繁忙,所以对于子女教育问题就难免忽略。
也就自然而然会陷入一种“企图以经济补偿来代替人情关爱”的错误逻辑之中。
程鹏又是家中独子,自小可以说是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孩子。
但是,从程鹏本人的成长轨迹以及个性特征来看,这种来自“家庭蜜罐”里的甜,显然是甜过劲儿了——
首先,显赫的家世背景,让程鹏自小养成了独来独往、霸道专断的个性,对于其他人,他从内心里就觉得比不上自己,自然也就对他们完全不放在眼里。
上学期间,对于学校以及老师的管理,从来都是不服管教的态度,而且随着其年龄渐长,这种不把学校规章和老师管理放在眼里的状况,是愈演愈烈。
初二那年,他再次因为不服老师对自己的批评,跟老师爆发了冲突,不过这次冲突,程鹏居然动手将自己的老师打了一顿,这嚣张气焰可见一斑。
也正是由于这次公然打老师的举动,程鹏最终遭到了被开除的处罚,而这一次,也让他此生彻底离开了校园生活。
而且,之后还因为一次入室盗窃被警方抓获,他原以为作为高官的父亲,肯定得保释自己,所以对这样的逮捕毫不为意,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恨铁不成钢的程父得知此事后,非但没有动用手上权力为自己保释,还郑重其事地要求警方对于这个“不孝子”一定要严判重判,之后程鹏因为入室盗窃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出狱后,跟父亲关系自然更差,可以说是走上了完全父子相仇、分道扬镳的地步。
混迹社会,又有了案底,程鹏的生活更加过得乱七八糟,也正是在这样胡搞瞎搞的“浪荡生活”中,程鹏又培养出了一个以后会影响其一生的爱好——
那就是:养狗,养大型犬。
因为在程鹏看来,驯服狗的过程,能够极大地满足他的征服欲。
每当看到一条狗被自己驯服得又乖又听话时,程鹏心里都会有一种洋溢的成就感。
而且,自从程鹏有了养大型犬的爱好后,他是真的非常痴迷,平日里把很多闲暇时间,都用来了和狗相处。
甚至连自己在区林业科研所的工作,也完全无心再继续下去,后来干脆就选择了“停薪留职”,这样一来,就更是能够自由自在地养狗玩狗了。
这样长此以往,程鹏的“人友”是越来越少,“狗友”却越来越多。
或许,也正是在这样的“封闭狭窄”的交际环境里,本就孤僻阴郁的程鹏,心理状态也逐渐变得更为变态。
28岁那年,经朋友介绍,他跟同在区林科所的一个大学生结了婚,用脚趾头都能想到,在当时那样一个年代里,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人,能娶到大学生,可以说完全就是“程鹏父亲地位”的功劳。
婚后状况,自然也不难想象,两人之间根本就没啥共同语言。于是婚后不久,妻子就选择了多数时候都待在南部山区的林场那边,一般情况下,很少回来家里。
这样一来,那个所谓的“家”,在大多数时候,就彻底成为了程鹏和他那些狗的“狂欢场所”。
而且,这个家对于后来成为程鹏的“血腥屠宰场”,还有许多“得天独厚”的条件——
程鹏的家,位于林科所家属院内,本来平日里就比较冷清,再加之程鹏家所在的位置,恰好位于家属院最后一排最东边的一户独门独院内。
而且,在这个院子北边,是像坟场一样的荒滩,而在其东边,则是农田和广阔的芦苇塘,这样的环境,平日里就更没人会靠近这边了。
也就是这个并不太大的院子里,一个院子的三面,都是程鹏用砖头和铁丝网砌围而成的狗窝,可以说整个院子,除了个过道之外,就几乎都是狗窝狗笼了,饲养最多的时候,竟能达到三十多条。
简直就是“程鹏和大型恶犬的世界”。
而妻子的长期不回家,在给程鹏带来足够自由的同时,也带来了足够的寂寞——
程鹏想女人了。
而这个念头的生发,也彻底开启了程鹏凶残罪恶的“屠杀之旅”,将这样一个小院,最终变成了触目惊心、震惊全国的“人间地狱屠宰场”——
02
1988年夏天,程鹏在坐火车从兰州返回银川时,就在这趟返程列车上,认识了一个女青年,两人旅途上对座聊天,很是投机,也正是在这样的闲谈中,程鹏对于这个长发披肩的女人产生了浓厚的“性趣”。
等到到达银川站时,两人居然同时下车,这就更让程鹏觉得彼此之间是“很有缘分”的,这个女孩来自石嘴山,来银川则是为了探亲,说“自己初来乍到,对银川很不熟悉”。
这就给程鹏提供了深一步搭讪的契机,他随即主动提出愿意当石嘴山女孩的“免费导游”,还说趁着女孩在银川探亲这几天,要好好带她到处逛一逛,这样的“热心好男人”,让不谙世事的石嘴山女孩很快就跳入了他的“温柔陷阱”。
就这样,程鹏顺利要到了女孩在银川亲戚家的地址,并在分别后第二天,就找去了女孩亲戚家,带着女孩到银川各处闲游散逛,不得不说,程鹏确实算是一个合格的“导游”,这一天逛下来,把女孩逛得那简直叫一个心花怒放,直接就芳心暗许了。
转过天,女孩坐上了从银川回石嘴山的火车,但这次告别,可不是他们之间关系的终结,而是一次开始,血腥孽缘的开始——
从那次以后,两人可以说是陷入了一种如胶似漆的频繁往来中,女孩时不时就会来银川找程鹏,两人关系自然而然,就突破了那种“禁区”。
但喜新厌旧的程鹏,很快就厌恶了这位石嘴山姑娘,觉得“玩够了,该再换换其他口味”了,所以他就发动渣男技能——“冷处理”一波。
但自己的故意疏远,非但没有让石嘴山姑娘兴趣索然,反倒是更激发了那姑娘的“胜负欲”,她觉察出了程鹏对自己的冷淡,但也只是认为这些只是暂时的,觉得这样的冷淡,只是漫长爱情之路上的“小磕小绊”,换句话说,石嘴山姑娘那时候,是真的喜欢上程鹏了(她并不知道程鹏已婚身份)。
所以,也就是在这样的心态驱使下,石嘴山姑娘还是经常来银川找程鹏,这让程鹏烦不胜烦,就此也彻底激发了他“杀人找清静”的念头。
某天早晨,当石嘴山姑娘再次跟程鹏在那个小院里“春宵一刻”之后,趁着晨起梳妆之时,程鹏用早就准备好的管钳,猛击石嘴山姑娘头部,致其当场死亡。
而且,程鹏恐其不死,随后还用尼龙绳对其脖颈进行了缠绕狠勒,确认其再无生还可能后,他开始想如何处理尸体,才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达成一种“完美犯罪”?
第一次杀人,即便是凶狠恶毒如程鹏,说不紧张也是假的。
但恶魔的心理素质和变态逻辑,还是超乎于常人的。很快,程鹏就把自己的目光,锁定在了院子里的那一群狗身上。
狗是肉食动物,这毋庸置疑,那人肉呢?恶毒变态的想法一旦在心里萌发,就瞬间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之后,他将石嘴山姑娘的尸体残忍肢解,作剔骨处理,将肉喂狗,而骨头,则埋在了狗窝狗笼之下的土里。
就这样,程鹏完成了他的“罪恶首杀”,更让人深感惊悚的是,据程鹏到案后交代,自己在这第一次杀人后,尤其是那些人肉喂狗后,内心居然觉得“这种感觉很是不错”。
所以,不难想象,被这样变态惊悚的想法操控下的程鹏,已经彻底走上了一条疯魔癫狂的“地狱之路”——
03
杀掉第一个人后,程鹏还是“小心蛰伏”了一段时间,可是眼看时间渐长,却丝毫没任何有关案件的风声,甚至在附近,连警察都很少能见到一个。
这也让程鹏的胆子重新变大,在他看来,“这么长时间都查不到我身上,就肯定是风声早过去了,人白死了”。
这样的想法在程鹏心中滋长,再看看院子里的那些狗,他愈加满意自己对于尸体的处理方法了,也决定了,以后要是再杀人,毁尸灭迹的方式,都一律采取这种了。
但是,程鹏并没有立马就去挑选“杀人目标”,而此时他的兴趣,暂时被分心到了另一件事上——
什么事?他想要搞把枪玩一玩。
这可不是程鹏一时的心血来潮,想要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枪,是程鹏自小就存在于心的一个“梦想”,在他看来,男人就该像香港黑帮电影中那样,拿着枪支弹药,在血雨腥风之间快意恩仇。
不过,这个年轻时候的梦想,随着程鹏步入30岁,尤其是在杀了第一个人以后,发生了一种可怕的“变质”:他觉得如果自己有把枪在手的话,自己以后杀人只会更加方便,“更加迅疾爽快”。
就这样的恶魔想法下,程鹏开始四处找能够得到枪支弹药的“方式”,他甚至想过,找黑市买黑枪,但几次均未如愿。
直到1990年10月27日,他打听到区林产品公司仓库,新进了一批猎枪,他的行动力倒是超强,当天晚上就叫上在林科所做临时工的表弟邵晓旦,打通房顶,潜入仓库盗走了自动步枪8支,子弹两千发。
之后,他将两支五连发的猎枪锯掉半截枪托和枪管,改装成可以随身携带的“短管猎”,这手上有了枪,程鹏的胆子自然是更大了。
胆子一大,他那颗想要杀人的心,就又开始痒痒了——
04
1990年12月某天,程鹏和好友于大伟喝酒时,听到于大伟抱怨,说自己不想再继续在长城贸易公司干了,程鹏随即爽快附和,不想干辞职就是了。但于大伟随后继续苦恼道,说自己本想着辞职,往贸易公司总经理李国栋要求退还三千元风险抵押金,但是却被无情拒绝,;理由则是:合同期内辞职,算违约,风险抵押金是一分钱不退。
听完于大伟诉苦,已经有了枪而且杀过人的程鹏,再次起了杀心,随即答应于大伟,自己肯定会帮他完完美美地出了这口恶气。
1990年12月22日,程鹏、邵晓旦两人在银川火车站借由“拉货顺带载人”的名义,租了司机杨学林的天津大发(一种曾经很流行的日中合资面包车),将其骗到家中,开枪打死,之后尸体处理过程,如法炮制,肢解剔骨,肉喂狗,骨头埋在狗窝下。
但是,当他们开着这辆抢来的车到处寻找李国栋时,却还是无疾而终,最后,为了害怕暴露减少嫌疑,他们将天津大发车随意丢弃在了银川西门桥附近。
又杀一人后,程鹏及邵晓旦两人,再次短暂进入“躲风声休眠期”,半个月后,发现并未有任何怀疑焦点锁定在自己身上,程鹏的胆子再次变得大了起来,他甚至认为,“自己杀人总是不被发现,是天助我也”,简直错到离谱。
之后,程鹏等人,再次把“报复李国栋”的计划提上日程,不过这次他们决定更进一步——如果抓到李国栋,先要钱,再虐杀,“绝对不能给他痛快的死法”。
接下来,还是“老一套流程”:杀人,先抢车。
于是,又有了第三个受害者——
1991年1月8日晚上八点左右,程鹏、邵晓旦以及于大伟三人,租用张宝忠的波罗乃兹车到达南门外,在途径苗木场场一段偏僻土路之上时,几人将张宝忠拖下车,在暴揍一顿后,三人合伙将张宝忠杀害,为了更彻底地毁尸灭迹,他们又将张宝忠的人头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