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王朱志堢:兄弟四个中唯有他没当过秦王,真的只活了29岁吗?

钱越说史 2023-08-13 16:01:41

在人们的印象中,明代宗室仗着特权为人贪得无厌、暴虐成性,他们不去欺压百姓已经很友好了,平民百姓反压宗室一头那是绝无可能之事。然而戏剧性的是,宗室欺压百姓实属平常,可平民反过来骑到宗室头上的也为数不少。正所谓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宗室——特别是宗王级别的高级宗室——通过恩赏、奏讨的手段,往往坐拥为数不少的田地,令自耕农、佃户垂涎三尺,时不时有寻常百姓侵占王爷田地。而王爷限于制度压根拿他们没办法,只能向朝廷求援。

渭河河滩

正统十三年(1448年)二月,明英宗就处理了一桩平民侵占王爷田地的案子。陕西临潼县横跨渭河两岸,拥有大片宜耕宜牧的河滩资源。秦藩宜川王府在渭河河滩上,拥有一座面积不小的牧场。王府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有五顷草场被当地百姓人尉授等人私自侵占为耕地。宜川王朱志堢自然不肯吃这个亏,可连亲王都没有民事处置权,何况他区区一个郡王。没奈何只能和对方打官司。不想这官司一开打就收不住手,直打到皇帝御案才算有个结果。

“乙巳……狭西临潼县河滩地五顷,旧系宜川王府牧马草场,被民人尉授等占种,王奏其故,至是勘实。户部请以地归王府,执授等治罪。从之。”(《明英宗实录》)

宜川王朱志堢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

兄弟之中唯一没有亲王命的郡王

朱志堢(音bao3),生于永乐八年(1410年),为秦隐王朱尚炳庶五子,秦愍王朱樉之孙,明太祖朱元璋曾孙,生母张氏。

宣德二年(1427年)九月,以刑部右侍郎吴廷用、兵部郎中赵豫为正副使,持节赴西安册封朱志堢为宜川王,同时册立西安后卫指挥同知王辅之妹为宜川王妃。

此时朱志堢年已18岁,就首封郡王而言受封时间相对较晚,不过此乃朝廷致力于削藩的历史原因所致,且早在一年前朝廷就已经在着手作册封准备。宣德元年五月,明宣宗下令制作宜川王镀金银印。次年二月,先是照富平王之例从西安护卫划拨一百户官军充当宜川王校尉,随即确定宜川王的岁禄为二千石,米钞中半兼支,从陕西布政司仓库支取。

其父秦隐王朱尚炳共有五子:长子朱志均、次子早夭、三子朱志(土絜)、四子朱志堩(音geng4)、五子朱志堢,其中老四为嫡子。永乐十年(1412年)三月秦隐王朱尚炳薨逝,当年九月,年仅九岁的朱志堩承袭王爵。

西安秦王府城墙遗址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四月初七,秦王朱志堩薨逝,在位13年,享年21岁。这位秦僖王殿下估计是吸取了父王的教训,处处谨小慎微,不敢越雷池半步,让明成祖朱棣这位皇叔祖找不到削藩的理由。从这点上来说,他是有功于秦藩的。《明实录》没有记载他的婚姻状况,估计没有成婚,所以也就无所谓子嗣不子嗣了。

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大宗绝嗣位列第一的是兄终弟及,朱志堩的庶长兄渭南王朱志均伦序第一。当年十月,朱志均被新近即位的明仁宗册封为秦王。

朱志均不似弟弟那般谨慎,为人比较刚。因本府小宗随侍校尉划拨问题,硬扛明宣宗。气得对方痛骂秦王不爱护弟弟,命兵部直接从西安护卫中划拨五十人。

宣德元年(1426年)十月初七,秦王朱志均薨逝,在位3年,享年24岁。去世前十天,朝廷才举行册封陕西都指挥使张麟之女张氏为秦王妃的传制仪式,此时册封使团应当还在路上,也就是说张氏虽然获得秦王妃头衔,却是个望门寡。王妃都没能获得正式册封,朱志均自然也没有子嗣,秦藩大宗再次绝嗣。

伦序当由朱志均的三弟富平王朱志(土絜)来承袭爵位,然而明宣宗没有马上进行册立,而是让他先署理秦藩府事。也就是说秦王人选在这一刻出现了变数,目的吗自然是为削藩做准备。

直到宣德三年(1428年)三月,秦怀王都已经去世两年,眼见实在拖无可拖,明宣宗才不情不愿的册立朱志(土絜)为秦王。阿越怀疑,“小太宗”陛下有熬死富平王的企图在,就是不知道朱志堢心中是否也浮现过诅咒兄长早登极乐的念头?

秦隐王朱尚炳诸子

可现实是,朱志(土絜)这位第五代秦王命硬得很,直到景泰六年(1455年)七月才去世,且长子朱公铭、次子朱公镗、三子朱公鏳、四子朱公锡先后出生,各自活到成年。宜川王朱志堢的秦王梦算是彻底破灭,是活到成年的四兄弟中唯一一个没有当上秦王之人。

与秦王不和

正统元年(1436年),秦王嫡母刘氏的侄子刘瑭回转原籍,朱志(土挈)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把父王赐给对方的居室占为己有。要知道此时隐王妃刘氏依然在世,人品如何无需多言。

朱志堢内心对秦王之位是否有过肖想难以考证,可他侵害了秦藩大宗利益是实打实的。宣德二年(1427年)二月,他上疏求取校尉,明宣宗借机从西安护卫中划拨出一百户给他。于划拨校尉一事上,朱志(土絜)才是始作俑者,洪熙元年(1425年)十月他通过朝廷之手从西安护卫获得一百户校尉,且此时他只是署理,而非正牌秦王,底气难免不足,自然不敢反对。

不知是因为连续两次兄终弟及让朱志(土挈)对弟弟产生心理阴影,还是因为宜川王索要校尉侵犯了秦王的利益,以至于兄弟俩的关系不是很融洽。

宜川王府位于西安城西南角,为大明开国元勋、曾任秦王府左相的长兴侯耿炳文西安旧居,规模并不算小,可朱志堢依然不满足。

正统三年(1438年)左右,西安卫指挥沈达调任,朱志堢相中了沈达留下的旧宅,想将它要过来。但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永寿王朱志埴(音zhi2)也对这处宅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沈宅就在宜川王府边上,离着位于西安鼓楼南面的永寿王府很有一段距离。

朱志堢与秦王是亲兄弟,而朱志埴与二人是堂兄弟,亲疏自不必说。可秦王并没有向着弟弟,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弟弟力争,反而将此事推给了朝廷来处理。行在工部尚书吴中派人调查之后,表示这宅子还是归永寿王为宜,宜川王眼看到手的肥肉就这么飞了。

“尚书吴中言:‘其宅近宜川王府,但府地已广,不必加益。永寿王府虽相去里许,然本府窄狭。又王第镇国将军志埵将欲别居,必须宅第,宜如永寿王请。’”(《明英宗实录》)

明代西安府城图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敬天崇祖”思想主导下,国人把祭祀看得非常重,将其与军事并列为国家的两大要事。明代除镇国将军外各级宗室都有自己的宗庙,按照级别供奉去世的先祖。比如宜川王朱志堢无权在自己府中祭祀父王秦隐王朱尚炳,必须赴秦王府跟随秦王一同祭祀。

然而正统年间,朱志堢被禁止入秦王府祭拜父王和祖父秦愍王,更被禁止入府奏事。这对郡王而言是一种羞辱,更过分的是禁止他入府的不是秦王本人,而是王府承奉刘全。承奉为王府承奉司主官,而承奉司是掌管王府一应杂事的宦官机构,理论上要接受长史司的指导。结果秦藩承奉刘全竟然气焰嚣张到对郡王颐指气使的地步。

结果朱志堢非但没有上疏弹劾刘全,反而委曲求全了数年。直到正统十年(1445年)四月,忍无可忍的秦藩审理正秦弘、纪善陈彬等人,联名向朝廷检举揭发刘全一党的恶行,此事才得以见天。

刘全说穿了只是秦王府的一介奴才,且他能成为秦藩承奉,乃秦王本人保举之故,所以称朱志(土挈)毫不知情,说破天去都不可能。诚如明英宗在敕书中所言,刘全之所以敢如此恣意妄为,背后必然少不了秦王本人的支持。

“然全等恃恩玩法,挟势作威如此,未审王知否也?不知则为不明,知之则为纵恶,皆于《祖训》有违。朕念王宗室至亲,素称恭谨,兹必小人蔽惑所到。复览奏章,具见追悔至情,今特置不问。自今宜谨遵祖宗大法,恪履先王大道。亲近正人,嘉纳善言。无惑于群小,无自蹈非义。庶有光藩屏,保国于悠久,亦不致下人持议。此朕保全亲亲,言出至爱。”(《明英宗实录》)

宜川王二三事

正统元年(1436年)十月,朱志堢奏称,承蒙宣宗皇帝开恩,将百户杨辉的百户所划拨给宜川王府名下,他们的名籍因此改隶秦藩仪卫司,但时至今日杨辉的官职依然沿用旧称。正所谓名不正言不顺,因此他请求授予杨辉秦藩仪卫司典杖一职,以便行事。此议获得朝廷首肯。

朱志堢的隐忧就此得到解决,不过《明实录》的叙述存在很大问题。《明宣宗实录》明确指出,宜川王府校尉是从西安护卫划拨而来,可此处却称其由西安右卫划拨,两者记载对不上。阿越认为当以《明宣宗实录》记载为准,即宜川王府校尉出自西安护卫,西安中、左护卫被裁撤后,改隶秦藩仪卫司。

“丁亥……宜川王志堢奏:‘先蒙宣宗皇帝拨赐西安右卫百户杨辉所管军百人,其名籍既已改属秦府仪卫司,而辉尚仍旧职。乞改为典仗,并换印,庶便行事。’从之。”(《明英宗实录》)

正统四年(1439年)四月,朱志堢再次上疏朝廷,称本府随侍旗校一百零四人,每年需上交屯田子粒六百四十八石,而每年的俸禄却一千一百九十七石,上交的子粒抵不上下发的俸禄。他宜川王为国考虑,决定发扬风格,让他们自给自足,如此“官无廪米之费,军免上纳之劳”,可谓是两全其美,希望朝廷准许。

蒲壮所城:明代卫所城池

这里解释一下,明朝的卫所制度是一种驻防体系,并非战时编制,具有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色彩。卫所军平日进行军事训练的同时,要抽调一定数量的士卒进行屯垦,以保障用度。战时,朝廷选派总兵官,抽调卫所精锐随同出征。事毕,将士返回各自卫所。这就是明太祖朱元璋引以为傲的“吾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粒粟”。藩王护卫军同样负有屯田的职责。“子粒”则泛指粮食,屯田子粒也就是卫所军所需要交纳的屯田军粮。

朱志堢的奏请看似自己吃了亏,不过在阿越看来免交屯田子粒所得的好处,必然远大于让校尉领取俸禄,否则他何苦来这一出。

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作为拥有大量特权的大明宗室更是如此,有好处的事,大家伙都会援引先例一哄而上。

永兴王朱志墣的王妃陈氏在宣德八年(1433年)去世,王府女主人出缺。正统三年(1438年),他提出想要把自己的使女、生有二子的张氏扶正。此时续弦禁令还没发布,永兴王明明可以续娶,却玩这一出。明英宗对这位族叔很是无语,不过还是准了。

正统十一年(1446年),朱志堢以王妃王氏去世,王府内事缺人管理为由,援引永兴王例,要求立侧室孙氏为继妃。以妾为妻并不是什么光彩之事,眼见因为自己开了一个缺口,有泛滥之势,明英宗赶紧给这一风气打补丁,以“名分不可滥”拒绝。当然他也没把事情做绝,还是给了孙氏一个宜川王夫人头衔,让她管理内务。

“(二月)甲子……书复宜川王志堢曰:‘承谕,妃逝请封侧室孙氏等抚幼理家,具悉。然内政宜有所属,而奉祀尤得贵贤,况封秩旧有定例,名分不可滥及。今特封孙氏为夫人,凡百家务悉令管摄,庶几事有所专,礼分不忒。’”(《明英宗实录》)

阿越说

正统十三年(1448年)八月二十一日,宜川王朱志堢薨逝,在位22年,朝廷赐谥曰庄靖。之所以不提他的年龄,是因为《明实录》中关于他生平介绍,明显存在误记。

“甲戌,秦府宜川王志堢薨。隐王弟四子,母张氏,永乐八年生,宣德元年册封,至是薨,年二十九。讣闻,上辍视朝一日,遣官赐祭,谥曰庄靖,命有司治葬。”(《明英宗实录》)

西安含光门,宜川王府就位于附近

永乐八年为1410年,按照这一生卒年计算,他明显活了39年,而非29年。那么会不会是生年记错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其子女的封册、婚配记录可以印证这一点。

透过《明实录》的相关记载,宜川庄靖王朱志堢至少有九子三女。正统八年(1443年)十二月,其次女被册封为固城县主,许配给郭琮。正统十一年(1446年)九月,固城县主夫妇正式被赐予岁禄六百石。二人正式成婚应当在这之间。古代女子成婚在15岁左右,若朱志堢真的只活了29岁,那么他开始生儿育女之时才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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