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绿水青山保护的关键,是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让自然生态保护从保护中受益,实现可持续,是自然保护界多年未破的难题。中国的生态产品机制实现的探索,也将成为“全球环境治理引领者”的重要贡献。
图-1 浙江省余杭区黄湖镇青山村 摄影:绿三胖
2021年,两办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全国先后有20多个省份相继印发实施方案、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正在形成。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虽然并不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行动目标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将贡献于昆蒙框架行动目标11(生态服务功能)及行动目标14(主流化及NBSAP)。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并没有现成的政策框架。近几年来,在相关部委推动下,对各地的优良做法进行了推荐。自然资源部2020年开始,先后四批公布了37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并推荐了6个国际生态补偿及市场化交易支持自然保护的案例。
案例分布
自然资源部公布的37个案例中,来自福建的案例最多,达到5个。浙江、江苏各4个,山东、云南为3个,北京、广东、广西、重庆分别为2个。从案例分布可以看出,率先开展集体林权改革的福建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的动力最强。浙江、江苏等东部省区在生态价值实现上的尝试最为踊跃。在中西部地区,云南的案例最多,重庆、广西也有2个案例入选。从地域分布上可以看出,东部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区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上的动力高于中西部省区。
图-2 生态价值实现案例分布 来源:海畔自然整理
主要做法37个案例中,有18个案例的主要做法是生态产业化经营,其中产业绝大多数包括旅游业、各类特色林产品和农产品。11个案例为生态修复及价值提升,通过生态修复后土地等要素价值的提升,来提高要素价格,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生态修复的成本。生态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的案例为5个,相对较少。相比起来,发达国家的案例绝大多数都是通过生态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来实现生态价值。其中最常见的资源交易为是碳交易,发达国家还尝试生物多样性银行、湿地银行等创新的生态资源产权交易。37个案例中还有3个案例为生态补偿,不过,严格意义上的生态补偿案例,仅为1个,被归为生态补偿的2个案例,也包括了很多生态产业化经营的做法。
图-3 生态价值实现主要做法 来源:海畔自然整理
实现路径在所有37个案例中,1个生态补偿的案例为完全由政府主导,1个由民间组织发起,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参与运作的案例以外,其他35个案例均为政府主导,市场力量参与。政府在价值实现政策、自然资源指标化和产权交易规则制定上,应该发挥主导的作用,特别是制定通过碳贸易、生物多样性信用、用水权贸易实现生态价值的指标分配及交易规则。而交易、以及生态产品化经营等,可以发挥市场力量的作用。在市场主体还不愿意介入的初期,可以通过奖励、补贴等吸引市场主体参与。
图-4 生态价值实现路径 来源:海畔自然整理
结论和建议1. 通过37个案例的推荐和发布,一批在生态价值实现上做出的各类创新得以展现。在总结各个案例成功经验的同时,分析其进一步发展和复制中存在的挑战和障碍,也同样十分有必要。例如,我国开展了近十年的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但在生态效益测算、长效机制和资金可持续来源等方面,依然还存在着挑战。通过这些挑战的总结和梳理,能够更有利于案例的推广。
2. 所有案例中关于成熟的生态资源指标及交易的案例较少,也说明目前各类生态保护项目与碳市场等资源交易市场的结合还不够,在生物多样性信用、湿地信用等国际相对较成熟的模式的实践也还不足。有必要通过国内外交流,将中国的经验向国际输出,并继续引入国际经验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