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年纪,还是祖国的花朵,应该沐浴阳光、茁壮成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偏偏有些孩子不向阳而生,只想做阴暗角落的蛆。
2月26号,广东清远阳山县的一个8岁女孩放学后和姐姐在公园里玩,两姐妹争吵拌嘴,姐姐一气之下丢下妹妹回家,没想到,这一幕被一旁13岁的陈某看见了。
陈某立马上前把女孩带到公园的一个公共厕所进行性侵,举止粗暴。
女孩见自己流血了,哭着回家找爸妈,父母立马带她去医院检查,左大腿内侧有两处淤黑,处女膜已经破裂,立马报警。
结果,陈某没有回家,而是跑到五六公里外的同学家躲着了,当晚被警方找到。
本以为,法律会为女儿讨回公道,没想到,仅仅两天,警方就给了女孩父母一张“不予立案通知书”。
女孩父亲十分气愤,他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不接受“不予立案”的决定,并随后拨打了12345,并向教育局等多个部门投诉反映此事,但一直没有获得回应。
最令人气愤的是,事发后,女孩姑姑向陈某的任课老师老师们打听他是个怎样的人,被告知,陈某是全校有名的问题学生,抽烟、喝酒、旷课欺凌,老师建议家长让陈某去封闭管理学校读书,家长不愿意。
面对陈某的无耻行为,其父母却跟女孩父母哭穷,称只能出2万块钱和解,女孩父母还得出谅解书。
女孩父母拒绝和解。
然而,现实很残酷,陈某很快就被放出,老师让他停课回家反省,却因为没有上级通知,不得不接受陈某继续回学校上课。
这也就意味着,陈某性侵了8岁的女孩后,不仅无事,还大摇大摆的回学校上课,女孩家长崩溃至极。
那么,在陈某返回学校上课期间,他有没有拿这件事跟其他同学炫耀?又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了多少人?在多少人心里点燃了恶魔的种子?
只要这么一想就觉得恐怖!
历经半个多月的等待,没有任何回复,女孩父母决定找媒体爆料此事。
不知道是不是舆论太大,有了压力,3月20号,官方终于对此事进行了情况通报,只是这个通报让网友们气愤至极,评论区里更是炸了锅。
只因为陈某作案时不满14周岁,哪怕他对自己强奸的事情供认不讳,依旧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只需要到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就可以了。
至于女孩和父母,得到的是相关部门对他们的抚慰。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着自己的看法:如果女孩一刀噶了陈某,是不是不用负责,8岁,更小,更需要保护不是?
如果法官们的女儿摊上此事又将如何?
有网友提出在古代,14岁都结婚生娃了,这个年龄的孩子其实什么都懂了,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更有网友呼吁取消年龄论。
还有近日关注了一系列未成年案件,发现,施暴者得到了保护,受害者活该受罪。
何其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