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5月18日消息,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经检察机关批准,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已对丁某某执行逮捕。
此前报道>>2023年5月16日凌晨,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警大队马鞍中队中队长陈永虎带队在柯桥区马鞍街道汇商路开展交通整治。其间,丁某某驾驶越野车强行冲卡,连闯红灯,撞坏多处护栏,绕了一圈又转到整治路段时,陈永虎果断示意停车,丁某某直接驾车撞上陈永虎,将其顶在引擎盖上拖行700余米,致其严重受伤。经全力抢救无效,陈永虎同志因公牺牲,年仅48岁。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公安机关将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陈永虎,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交警大队钱清中队、柯桥中队、柯北中队、马鞍中队任职,曾荣获省厅G20峰会安保先进个人、平安绍兴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优秀个人等荣誉,荣立三等功一次,嘉奖七次。从警27年来,陈永虎同志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始终奋战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第一线,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出色完成了全省首批“枫桥式交警中队”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他无怨无悔,日夜奋战,一心服务群众,全力保障交通安全,直至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一直认为当警察成为‘英雄’的时候,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在‘忠诚’的本能下做了一件骨子里认为应该做的事。”这是陈永虎在2018年8月在绍兴市公安局警营文化栏目发表的《忠诚,需要深入骨髓》中的一段话。来源:中国新闻社、中国警察网、绍兴公安群蓝星、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