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中央地方法院真会玩,唱了一出假戏。你说把尹锡悦放了吧,但他不能回家,还得等七天,你说没有放吧!可从法律程序上,确实把尹锡悦放了,其实,中央地方法院唱了一出释放尹锡悦的假戏!

为什么要唱假戏,拘留尹锡悦有瑕疵,尹锡悦的律师抓住不放,不得已才释放尹锡悦。因为尹锡悦是1月15日被公调处以内乱罪拘留,可内乱罪不是公调处的管辖范围,应由中央地方检察厅管辖,所以从一开始,公调处拘留尹锡悦就是错误的,尹锡悦提出多次抗议,公调处没有采纳。

因为没有管辖权,公调处只好于1月23日,将案件移交中央地方检察厅,检察厅并没有及时起诉,认为还应该调查,可拘留日期马上就到了,韩国检察机关急忙于23日和25日,两次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将尹锡悦的拘留期限延长至2月6日,以便进一步调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均予以驳回,不同意延长拘留期限。

不能延长就得解除对尹锡悦的拘留,在这种情况下,韩国检察机关干脆不调查了,于1月26日直接以内乱罪将尹锡悦向中央第方法院起诉,认定有罪才能起诉,这样就不用申请延长拘留期限了,直接羁押即可,直至法院审理完结。

尹锡悦的律师团队认为,拘留期限已于1月25日到期,25日就应该释放尹锡悦,但检方在1月26日才提出公诉,这属于违法行为。于2月4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取消拘留。
中央地方法院一直压着不进行出审查,它在等待宪法法院的庭审结果。在宪法法院对尹锡悦进行了11次开庭调查,认为基本事实已经查清,直等宣判的时候,中央地方法院才于2月20日对尹锡悦的拘留进行审查。

3月7日,中央地方法院经审查认定,尹锡悦是在1月15日拘留,25日到期,而检方1月26日起诉,是在拘留期限届满的情况下被起诉的,明显违法。另外,韩国公调处的调查权限中并不包括内乱罪,公调处执行逮捕令的行为是错误的,所以,尹锡悦应该立即释放。

既然明明知道拘留违法,为什么现在才释放呢?因为宪法法院已经审理完毕,按照朴谨惠被弹劾的时候,是三月初宣判,所以,预计尹锡悦将在三月中旬宣判,也有人说在下一周宣判。法院选择在3月7号释放,但尹锡悦仍不能自由,因为检察机关有7天的抗诉期,如果不抗诉7天后才可以出狱。

这样就到了3月14号,正好在三月中旬。也就是说在14号以前,尹锡悦就宣判了,按照庭审调查的情况,尹锡悦内乱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弹劾是没有什么疑问的。

这边释放,那边弹劾成功,就接着审理它的内乱罪了,他怎么可能被释放呢?
所以,从一开始,公调处、检察厅和法院逮捕尹锡悦就是一个伪命题,关键在于宪法法院是否弹劾成功,如果不能弹劾,内乱罪就不成立,只有弹劾成功,才能以内乱罪起诉审判尹锡悦。

综上所述,中央地方法院知道拘留违法,为了不给尹锡悦的律师落下口实,就将尹锡悦释放了,名义上释放,但又与弹劾案衔接上了,尹锡悦接着又被拘留接受审判,算计的十分精准,明放暗不放,尹锡悦空欢喜一场,最后还是入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