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部门,对于维持城市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不知从何时起,“城管”这个词似乎成为了贬义词,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的城管队员执法时滥用职权,甚至采取违法的方式进行执法。
近日,湖北多名城管队员在街上殴打和飞踢群众的视频在网络上广为传播。从媒体曝光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在一段道路上,有6名身穿制服类似城管人员的围着2名身穿黑衣的男子,双方发生争执。突然,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突然用力飞踹一个年长男子,还飞起一脚踢了他。另一名穿制服男子也加入踢倒地男子的行列。另外一个年轻一点的黑衣男子也被两名穿制服的男子制服住,他试图反抗并打到一个人的手后,被另一名穿制服的男子直接踢在身上。而一名身穿制服的女子只是旁观,没有阻止这一切。这一幕被路人拍摄并上传至网络,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对于此事件,老河口市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并非他们部门所为。他们指出,视频中的事件是由光化综合执法中心的人员实施的。然而,当询问光化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时,他们对此事件似乎不是很了解。光化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光化综合执法中心是他们的下属单位,但与其联系有限。他们表示将向上级领导报告此事以进行处理。
对于这一事件,有人认为,在执行任务时,城管队员不应采取过激的行为。他们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城管队员的培训和监管,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准则。另一些人认为,城管队员的工作环境和压力较大,有时可能情绪失控。他们建议,在处理类似事件时,相关部门应采取更理性、温和的方式,避免矛盾激化和冲突加剧。希望当地能够加强管理和监督,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同时,呼吁解决争端时采用理性、文明的方式。
街道办这是养了些什么东西[笑着哭]
这些人和影视剧里的某些镜头是不是很象?
城管就是一堆狗屎
城管还分街道,市局的啊???涨知识
[笑着哭]三千城管收服日本
黑社会性质的,而且免责[笑着哭]
取消城管!
再碰到城管横行霸道就往死里打
临时工
街道可以有私人武装吗,经费从那来。执法权谁受理的!
这种小弟仇先记下来就行,他们很快会被抛弃,你只要想办法活的比他们旧,到了6070再报仇也不迟
不是中国的
这些人打人不用处理不会拘留吗?后续
街头小混混,严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扰乱社会治安,如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谁给他们发钱的?很容易找到吧?千万别说他们是义务劳动,不要工资[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有战争就先上他们!
街道办的城管不是城管?
街道办城管不是城管?
这借口有人信吗?
街道办城管不归城管局管?推卸责任而已。
城管中的战斗机?[笑着哭]
刚刚看到九江两交警在大街上打架丢人,
压力过大就会情绪失控?这种说辞过得去吗?
城管就是城管,难道城管也有正规军与民兵之分吗?
城管好讨厌的两字!
严查城管背后的保护伞
没有千万辛勤付出的小商贩,哪有城市的繁荣?这些所谓的城管到底是在为谁服务?
肯定是临时工干的!正式工都高大上阳光可爱又亲民,不可能干这事。
街办的城管都是雇佣的地痞流氓小混混
老百姓不交税收了,看他们能嚣张几天
城管:我飞起就是一脚😂
城管打人警察都管不了,看见城管最好离远点。
大飞哥再现江湖
城管也分正规和非正规?
压力大,发泄一下
这样你
警察应该管得了城管吧![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在美国就直接在大街上挨枪子儿[得瑟]
其实,城管比保安哪个素质好一点![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打死城管
以后出门身上要带点防身的东西了,太危险了。
街道办可以养城管吗?
为什么打,怎么打起来的?
街委会也开始可以招城管了吗?
如果这也叫正常执法,那么,有些东西就不正常了。
没有城管你随便出一次门,早上出晚上才能回来,马路也成垃圾场
比汉奸更恶
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成立城管吗?既然如此,那么,城管局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比日本人还坏
知法犯法!触犯刑法了
中國大陸取消城管組織迫在眉睫,取消中國的城管組織,每年可為國家減少財政支出十萬億元左右。
这个买保险赔钱吗
为什么城管让人民讨厌呢?
街道办的城管[思考][思考][思考]不是城管?
街道办的城管就不是城管?真不把小米椒当辣椒了吗?
街道办的城管不规城管局管理?
哎哟
都是收的社会闲杂人员。
街道也有城管?
街道办都有城管了???
城管是打手
穿了这身皮不耍耍威风怎么行
九月份事现在说,是历史大讲堂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扰乱社会治安,如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楚汉相争,骨肉相残,相煎何太急?
是他们这样对不怕死的人!有好戏看的了!
地痞流氓不是去物业就是当城管
城管难道都不怕死吗[抠鼻]
记住就算是警察也不能这样
街办撤了就行,浪费人民的税费!!!
成立城管有何意义
建议取消城管让交警来代替。
取缔城管。取缔城管取缔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