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在一段过程中,彼此借由思想、感情、行为所表现的吸引、排拒、合作、竞争、领导、服从等互动之关系,主要表现为人们心理上的距离远近、个人对他人的心理倾向及相应行为等。
“人际交往与心理健康之间有着重要的关系。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利于满足人们心理和交往的需要,有利于发挥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晓霆表示。
良好的人际关系表现为热情、诚恳、理解、同情、大度、互助、信用和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促进人际关系密切友好的因素是缩短空间的距离,提高交往的频率,增加相似的东西,实现需要的互补。
阻碍人际关系的个性特征是不尊重、不关心他人,对人不诚恳、不同情,缺乏自尊心、自信心,妒忌、偏激、固执、报复、苛求、依赖他人等。
那么,怎样才能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呢?
“人际关系的建立与发展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情感卷入和交往由浅入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交往双方通过自我暴露的方式来增加相互间的接纳性和信任感。”王晓霆建议,想要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真诚原则。在人际交往中,真诚的品质尤为重要,有助于建立彼此间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二)交互原则。人际关系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重视和相互支持。一般情况下,喜欢我们的人,我们也会去喜欢他们;愿意接近我们的人,我们也愿意接近他们。
(三)交换原则,又被称为“功利原则”。人际交往是一种社会交换过程:个体期待人际交往对自己是有价值的,在交往过程中“得大于失”或“得等于失”。
(四)自我价值保护原则。自我价值是个体对自身价值的意识与评价,在每个人的潜意识里,都渴望得到别人真诚的赞美和肯定,反之,对否定自我价值的他人则会予以疏离。
(五)平等原则。交往双方如果在社会角色和地位、影响力等方面是不对等的,这会影响双方形成实质性的情感联系,但如果平等待人,让对方感到安全、放松与尊重,我们也能和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