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是高风险的一件事情,尤其是男方全款出的钱,女方即使是谈了多年的女朋友,也不要轻易加她的名字,由此引发的纠纷和官司,近年来是层出不穷,因为感情是不稳定因素,加了名,有了公证,以后有一天,你们因为感情不和分开,那么她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分走你一半的房产
,父母几十年含辛茹苦的血汗钱,就这样付诸东流,你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么?但凡有良知的姑娘,恐怕都不会提这样的非分要求,除非房产,你们彼此都出了一半的钱,这样加名才合情合理,凡事都要做最坏的打算,切莫被情爱冲昏了头脑。
男主和女朋友同是90后,彼此通过相亲认识的,谈了差不多三个月,关系一直都很好,条件方面,两家却是天差地别,男富女贫,男的独生子,名下房产有好多套,女的还有个未婚的弟弟,特别觊觎男方的家产,提出如果她迁户口到男主家来,男主得在其中一套房产上写她一个人的名字,以求得所谓的安全感,想不到男主几乎不假思索地拒绝了,还责问她谁给她这个胆子提这种要求?她家的自建房,能过户给自己么?两个人一言不合,由此火线分手,毕竟,男主认为,自己父母全款购置,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女朋友有什么资格来指手画脚?除非有共同的小孩了,他才会考虑,像他前女友这些贪财的女人不懂得付出就想空手套白狼,往往最后都是这样的下场。
用户13xxx59
女方的要求完全合理,难不成别人让你白嫖几年,玩腻了一脚踢出去,而且是净身出户。
逍遥牧羊 回复 09-13 16:23
哈哈,我觉得除非男方自愿,一般的,自己懂道理的,基本不会提这要求。结婚毕竟不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