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宛北温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朱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公告
南阳市宛北温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法人朱某某在宛城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加快推进案件侦办,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凡在南阳市宛北温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未登记的群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登记完毕。在本公告规定期内,未按要求登记、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一)登记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案人、集资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集资转款用的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3.服务协议等相关手续复印件;4.本人入资及获取全部利息的银行交易明细(包括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现金存款记录等),并对投资、提成或者收益部分用铅笔进行标注;5.如已在各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请携带判决书、裁定书或者相关受立案文书;6.提供所有材料需编号(例:1/10、2/10等)。
(二)公安机关指定登记地点
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中路706号(人民公园北门对面)宛城区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一楼东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18336695583、18336685089。
以上办公电话仅限工作日(8:30~17:30)期间接听。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提供的复印件上,必须写上“原件保存于哪里,经核对,于原件一致。共几页。”,并逐页签名捺印指纹。签名时,一律用碳素或者黑色中性笔。2.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特此公告
宛城区朱某某非法集资处置工作专班
2024年9月23日
编辑:王冕 初审:赵林蔚 终审: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