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海一中学两名13岁女生将有害液体倒入同班同学水杯,导致多名学生身体不适。
有很多人在议论,有说上海中学生“压力太大”的,也有说这是报复行为,很可能由校园暴力事件引发的。
我觉得,对于警方、教育部门和家长来说,追查事件原因很重要。因为他们有责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但对于公众来说,最不应该的就是为了给投毒者开脱而“挖掘事件真相”。
任何家庭、任何社会环境下,人都可以选择不作恶,至少可以选择不犯罪。无论什么人,把受到的压力或者霸凌当做伤害他人的理由,都是绝对不应该的。
另外,我越来越觉得有必要重新审视咱们国家法律对刑事犯罪的年龄限制。
法律应该保护正常的未成年人,不应该保护未成年恶魔。有计划的投毒,其用心之歹毒,绝对不是“小孩子犯错好好教育”就能解决的。对类似的行为,真的应该学习西方法律中,对蓄意犯罪者安装成年人标准制裁,或者严重犯罪者成年以后要服刑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