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热采暖及欠费关停相关供热事项的通知!

彭泽谈忻州 2024-10-23 04:32:50
尊敬的广大热用户: 美丽的忻州城,自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阶段性成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及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热是商品、用热交费、不交费不供热”的经营理念已初步形成。2024-2025年度供热即将启动,供热市场规范经营发展已进入良性循环状态,营造文明城市,优化社会营商环境,我公司一直秉承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细致做好供热工作,持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确保广大市民群众温暖过冬,现就本年度涉及交费复热、欠费管控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复热开栓 本年度供热前夕存在以下情形的采暖用热户需进行复热报备登记,我公司及时完成复热开栓: (一)往年办理报停业务本年度已交纳全额热费的用户; (二)往年因欠费导致关停限热,本年度已交纳欠费及当年热费的用户。 2欠费管控 按照《忻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2012】138号文件第三十四条:“已经正常开始采暖的用户不得自行停暖”;第三十九条:“一是用户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缴纳热费,逾期未交的,供热单位可以限热或停止供热;二是对尚未实行分户控制的,未缴纳采暖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在无法切断热源的情况下,实际为其提供用热的,用户应按规定标准缴纳热费。三是用户拒不交纳热费的,应当按日支付千分之三以内的违约金。” 对本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热费的欠费用户,列入欠费限热管控名单,对用热阀门实施欠费限热管控,并上报供热主管部门备案,实施欠费限热管控的情形如下: (一)本年度正常用热,但未在10月31日前交纳热费的用户; (二)本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报停暖业务,且未在10月31日前交纳热费的用户; (三)本年度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停暖业务,但未配合完成封停核验的用户; (四)未在供热前完善“一户一档”终端合同手续,处于欠费状态的用户; (五)往年存在盗热行为,且未交纳热费的用户; (六)历年欠费未结清的用户。 请存在以上情形的热用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前往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服务大厅或拨打供热服务热线0350-3875275咨询,尽快完成相应业务的办理。 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服务大厅地址:慕山路北里小区大门北侧(原忻府区政务大厅旁) 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来源: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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