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眼泪,奢求不来善良。善良的人逃不过的眼泪都是人祸,而眼泪也从来不属于作恶的人。所以,一家三口命丧于恶人的情绪,恶人的父亲还能有脸站出来说话!

眼泪,在无助的时候最真实,也最清晰!真实的是,除了眼泪,真的什么办法也没有;清晰的是,除了眼泪,社会的规则规避了所有传统与道德层面的刑与罚?

互殴,见到这个字眼,你想到了什么?是葫芦僧判断糊涂案,还是互殴已成为守规矩人不可承受之重呢?

从互殴暴雷的事件看,守规矩的人在被互殴拉进泥潭的同时,互殴似乎也成了恶意侵权人的保护伞。当最高检、最高法对互殴做出明确定性的时候,有多少事情的定性毁在了侦查机关的手里呢?而侦查机关用互殴终断司法程序的时候,被打不敢还手亦或承受不应有代价的愤而出手,就成为了社会的普遍现象?

法律保护不了善良,法律也保障不了受害人维权?当说无可说、无处可说成为常态,恶性事件就是最后的维权手段?那么,最后手段的前面,有多少无辜人的眼泪是被看到的呢?

从互殴到恶意讨薪,从虚假销售到烂尾房,从学校霸凌到停职,从无法律追究依据到因年龄成为逃脱惩罚的罪犯,法律在庇护犯罪人的同时,也让受害人流血又流泪?

如果法律让受害人无处讲理,那么,为了道理或一口气,终究需要用恶性事件来催生山西最男人的父亲吗?如果法律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用,那么,规避了传统道德与人心的法律,在权益保障层面,又把无辜的人置于了何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