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为更好地落实“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要求、进一步打造优良消费生态、推动落实我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结合中消协“智慧315平台”建设,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以“3·15直通车”企业认定为标志,全面启动消费维权和解机制建设。
据介绍,消费维权和解机制的出发点是统筹凝聚各方力量共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重要路径是与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建立消费维权和解联络机制,搭建企业与消费者有效沟通、化解纠纷的桥梁,将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和解层面。
根据《天津市消费者协会“3·15直通车”企业管理办法》规定,“3·15直通车”企业是指在我市从事生活消费品的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的信誉较好的,认真落实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诚信守法意识较强,自愿接受消协业务指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在认定条件中,市消协特别强调,企业应遵守经营服务管理规范,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消费纠纷,在和解意见与消费者不能达成一致时自愿接受消协组织调解意见。
申报“3·15直通车”企业,需由经营主体向所在地的区消协提交表格材料(可在天津市消协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下载),签署“经营者入驻承诺书”。区消协对经营主体提交的申请表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的,提交市消协统一组织审核。
对通过认定的“3·15直通车”企业,市消协将在向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统一命名颁牌。
来源:天津市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