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去世,遗产全给第三者和私生女,法院非婚生女,可继承80%遗产

知言Talk 2024-12-04 10: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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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生活在广东惠州市的富商朱明(化名)去世了。

而在朱明去世之后,她的两个女儿可谓是大打出手,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闹上了法庭。

其实朱明的这两个女儿并非是同一个母亲生的,一个女儿叫做朱晓惠,是朱明已经去世的妻子生的,另一个女儿叫做朱晓博,是非婚生子。

那么具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这两个同父异母的孩子闹上了法庭呢?

01

朱晓惠在出生的时候,其父亲和母亲感情还是很不错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最重要的是事业有成的朱明对家里的母亲开始嫌弃了,但是两个人有女儿又有多年的感情,所以就一直都没有离婚。

朱明后来长时间在外工作,已经很久都没有回过家了,而她的母亲其实已经感觉到了,只是一直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两个人一直保持着表面的稳定。

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朱母直接精神崩溃了。

朱明在外边一直都有一个人陪着叫黄玲,在2004年的时候,在外面生了一个女儿,也就是朱晓博。

朱母在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孩子已经生下来了,当天朱母就找到了她们,在病房里直接就质问朱明:“你现在这是什么意思?不离婚,但是却在外面有了其他的孩子。”

朱明这时候对朱母已经没有任何的耐心了说:“这里是医院,希望你不要在这里闹,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不接受也得接受。”

这件事情的出现对于朱母来说是非常大的刺激,甚至是直接患上了精神疾病。

那时朱晓惠已经长大成人并且工作了,在得知母亲的情况之后,赶紧回到了家里,并且跟父亲协商,意思是将母亲接到她身边照顾。

那个时候朱明正忙着照顾黄玲和刚刚出生的女儿,所以就允许朱晓惠将人带走了。

可是不知道朱明是出于什么目的,没过多久之后就找到了朱晓惠的住处,意思是要将朱母带走,会找地方安置。

当时朱晓惠没能拦住朱明,人就被强行带走。

后来朱晓惠调查了一番之后得知,朱明将其母亲安排在了一个出租房里,确实没有让其自生自灭,而是选择雇了一个保姆照顾。

但是与囚禁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了,面对这种情况时,朱晓惠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由于长时间存在精神问题,又被困在出租屋中,朱母的病情越来越严重,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差,没几年之后就去世了。

02

在母亲去世之后,朱晓惠和朱明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好,甚至是一度陷入了僵局中。

而朱明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能是年龄大了的人都希望亲人能够在身边听话一些。

所以经常会叫朱晓惠回到家里吃饭,陪陪他,有一次在饭桌上父女二人就发生了争吵。

是因为朱明说到了财产方面的问题,顺便就提了一嘴:“你现在工作能力也很强,也嫁了个好人,我之后如果人没了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就是给晓博和你黄阿姨多分一些。”

听到这里朱晓惠当场就炸了:“爸,你这次叫我回来到底什么意思?吃饭呢你跟我说这些,还有他们母女二人算什么东西啊,你还想把财产分给她们?”

听到这话之后的朱明也不愿意了:“我的财产我愿意分给谁就分给谁!”

这顿饭局又不欢而散了,朱晓惠也没想到在朱明去世之后,财产的问题确实很让她头大。

在朱明去世之后,就要面临着财产分割的问题,然而财产分割却发生了意外。

黄玲拿出了一份手写遗嘱,那份手写遗嘱是在2021年时朱明写下的,上面提到了,朱明的意思是在他去世之后,一切的财产都由黄玲和女儿朱晓博继成。

对于这个遗嘱朱晓惠是不认的,所以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全部的财产。

最后对于这些遗产,法院认定遗嘱中提到的非婚生女继承遗产的部分是有效的,但是说到赠与黄玲的那部分是无效的。

因为黄玲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没有遗产继承权利的,最终的遗产是由婚生女和非婚生女共同继承。

而关于最后的遗产分配、法院的判定是朱晓博可以继承遗嘱中的50%以及另一部分的六成;

加起来就是80%的遗产,而朱晓惠则是可以继承761万余元。

这样的结果朱晓惠并不满意,她又去找了律师,和律师沟通这件事,因为朱晓惠的母亲在去世之前是处在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是没办法订立遗嘱的。

朱母一直都没有离婚,夫妻二人是有共同财产的,而法院这样判定相当于朱母的那部分财产直接给了非婚生女,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应该被允许的。

在和律师商量之后,朱晓惠的律师说会继续向高院申请审理。

03

因为双方对于一审判决的判定都不满意,所以都再一次提起了诉讼。

朱晓惠认为,朱明是违反了公序良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且还生了一个孩子,而这个孩子和母亲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

如果将遗产给了朱晓博就是相当于给了黄玲,这对于自己已经去世的母亲并不公平。

同时,黄玲当第三者的行为就是违背道德的,如果最后遗产的判定是一审的结果也是做了负面的榜样,应该从根本上否定这种行为。

在二审的时候,朱晓惠还提出了,手写遗嘱是否是真实的也是需要证明的,因为上边有很多的涂改和错字问题。

而在二审的时候黄玲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已经有朱明的遗嘱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了,这个案件只是在说遗产继承的问题,不应该扯到婚姻关系。

所以就不存在违反公序良俗,就应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黄玲认为自己和女儿应该拿到全部的财产。

双方是各执一词,都有自己的道理,所以在二审的现场就吵起来了,不过最后法院的判定是维持原判,因为在一审的时候已经清楚明白的分析了其中的问题,也很详细且符合法律条款。

朱晓惠对这样的结果觉得非常的伤心,因为自己是真的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结果,母亲在世的时候受了那么多的苦,在去世之后财产还都流向了第三者和其女儿的手里,这任谁也不甘心。

等到二审判决出来之后,朱晓惠和律师回到了律所继续说这件事。

律师也在安慰朱晓惠说:“我们还可以继续申请,因为您的母亲确实是在生前没办法立遗嘱,所以才导致了现在这样的事实结果,我们可以再试一试。”朱晓惠点了点头。

而在黄玲和朱晓博这边好像已经接受了,事情发生之后,有记者找到了朱晓博了解这件事,但是她本人没有接受采访,而是告诉记者去找她的律师。

律师给的回应是现在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了,其他的事情均属于隐私问题不方便透露。

这件事情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这种事情并非是个例,关于非婚生女继承的问题一直都是社会争论的一个点,而从法律上来说,婚生女和非婚生女都是享有继承权利的。

即使很多人认为是不公平的也是没办法改变的,再者,普遍认为违反公序良俗和道德的人是黄玲而并非是她的孩子,这样看孩子也是无辜的,所以有继承权又是合理的。

即使是朱晓惠觉得不公平,最后的判定结果可能也是无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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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审核|蜉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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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

红星新闻 2024-11-26 14:20《富商去世将遗产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 法院:婚外情有违公序良俗,但非婚生女可继承总遗产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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