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多家生产服务类企业存在消防设施欠缺故障、易燃物品存放不规范等安全隐患,对员工安全和企业安全构成威胁,请相关部门查处。”日前,西湖区应急管理局处接到一起群众举报,执法队员第一时间根据线索来到现场进行处置。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无法通过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找到安全出口,更严重的安全隐患则在安全出口。一名执法人员从另一侧楼梯走上来后发现安全出口的门被锁住,敲门也无人应答。“这是逃生门,你们锁上了,还怎么逃生?”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指出了问题所在。
经调查,被举报的多家企业存在经营场所内疏散通道未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锁闭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告知违法事实,开具了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西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涉事3家企业(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共计罚款人民币4.7万元。
据回访,举报人系涉事企业内部工作人员。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充分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成效,营造“人人讲安全”社会氛围,根据《杭州市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和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行政处罚金额的5%进行奖励,西湖区应急管理局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235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