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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榆林市纪委监委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称,定边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杨建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定边县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榆林市纪委监委官网
今年1月,中原新闻网刊发标题为“民间借贷引发虚假诉讼之争,定边县人民法院真假诉讼之谜?”的文章,文中详细阐述了求助人武先生因为生意往来多次借款给李青海,然而最终对方不仅欠钱不还,更是采用“瞒天过海、隔山打牛”的方式企图通过法院诉讼鲸吞武先生与他人的数百万元合作款。
而在这起疑点重重的诉讼背后竟暗藏着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这其中不仅有法院纪检干部杨建军、还有原主管政法的副县长钟玉增牵涉其中。
定边县人民法院审务督查室副主任杨建军一边泄露案情,一边公然索贿。
而深耕定边县数十年且长期担任政法系统副县长的钟玉增更是“神通广大”。其与李青海在“经济”上纠缠不清,曾称借款数百万元给李青海。
据杨建军称,因为有利益纠葛,李青海过去许多违法的事情都是由钟玉增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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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新闻网经认真梳理后发现该起诉讼案件存在诸多疑点:
疑点一、“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当天调解、当天裁定”。700万标的巨款,起诉全凭一纸借据?
疑点二 、李青海主动告知张辉财产,自愿达成调解但不履行;明明早已将井架抵押给武先生,却又隐匿真相主动要求执行武先生与合伙人的财产,并亲自带领执行局的人去执行钱款,如此“违背常理”的举动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这个诉讼的真正动机又是什么?
疑点三 、定边县法院执行局的三位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提到的“都是自己朋友”,那么到底谁和谁是朋友?未事先告知,明明说是“聊天”结果却成了“做笔录”,提交《异议申请》,两年多时间都未答复,办案流程是否合法合规?
疑点四、尽管武先生与鑫路科公司及李青海本人存在经济纠纷,但与致远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是武先生的西航电力石化设备公司,致远公司也证实未与鑫路科公司有过业务及账目往来。那么定边县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鑫路科公司在致远公司有到期工程款的呢?认定依据又是否充分?武先生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裁定书上提到的有“经济上的来往关系”到底指的是和谁有来往关系呢?
疑点五、审务督查室副主任杨建军曾经给张辉及李青海都做过笔录,那么笔录内容究竟是什么?是否可以公布于众,其次杨建军口中所谓的钟玉增出20万也不会给的“证据”又是什么?
疑点六、武先生一直质疑定边法院的案件卷宗材料及杨建军的询问笔录并未真实移交,是否属实?
在这场700万标的的“可疑诉讼”中,竟然爆出惊天秘密,诉讼三人组“干弟弟、亲姐夫还有小舅子”。
原定边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县长钟玉增浮出水面。据杨建军称,钟玉增是被告李青海的干哥哥,是原告张辉的大姐夫,是担保人钟鸣远的父亲。
钟玉增与武先生通话时曾称“借给李青海大几百万,2015年就起诉了要回了几十万”。钟玉增儿子钟鸣远曾经用房产为张辉(钟鸣远的舅舅)提供700万的财产担保。
那么作为公职人员,钟玉增这些收入来源是否合法?钟玉增借出这些钱款的用途又是什么?是否违反纪律从事经营活动?
以上这些疑问,人民群众都需要有个交代?
这起“可疑诉讼”的审理法院是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法院,本网通过检索发现,定边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屡曝“丑闻”。
定边县法院执行局原法官万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19年5月29日,陕西榆林市纪委监委在其官方网站通报称,定边县法院执行局原法官万林法纪观念缺失,程序意识淡薄,在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多次程序违法,并伪造、涂改案卷材料违法结案;未正确采取执行措施,怠于履行执行职责,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引发多家权威媒体曝光,收到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
万林身为人民法院法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经榆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万林开除党籍处分;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取消万林的员额法官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榆林市纪委监委官网
2018年7月14日,媒体报道榆林市定边县法院法官万林在办理三起执行案件中,存在“立案程序违法、案卷弄虚作假、执行程序违法、结案方式违法”的问题,堪称“全流程违法”的典型案例。
申请执行人田晶于2012年12月向定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28万元,至2018年7月,“只拿到手9万多元“。
为了让法院加大执行力度,2017年3月,田晶向定边检察院提交检察监督申请。2017年8月8日,陕西定边县检察院向定边县法院发出三份检察建议书,称定边法院在三起执行案件中执行活动严重违法。
违法行为包括:立案程序违法、案卷材料弄虚作假、执行程序违法、结案方式违法等。
定边检察院指出,定边法院在办理这三起执行案时,存在“未立案先执行”“怠于履行执行职责”“为结案伪造撤回申请执行书”等问题。定边检察院称,“由于你院怠于履行执行职责,给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造成了巨大损失”。
界面新闻
荒诞离奇:男子胜诉反成“被执行人”,近4万元执行款被法官“借用”4年之久,追回执行款后却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
今年3月2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称,这是一起“离奇”的官司。男子李某在定边县人民法院胜诉后反成“被执行人”,近4万元执行款被执行法官“占用”4年之久,4年后通过巡察组才将钱追回。然而追回执行款后,因申请贷款时被告知被定边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后信息屏蔽后依然无法贷款竟被定边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省高院督办屏蔽失信人员信息后,依然无法消除对其生活的影响。
为什么胜诉的原告会变成被执行人?期间法院是否曾接到过相关投诉?执行款结清后,为什么李真会因此事被上传为失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行为?被上传征信、因银行系统征信信息留底产生的影响该如何解决?
3月21日,定边县法院就此事作出回应,相关负责人说,定边县纪委去年已介入调查此事,相关案卷目前在县纪委处,“我们很多东西需要查案卷才能回复,但县纪委在调查这件事,我们不方便查案卷,避免影响纪委办案,纪委会给出处理结果。”
华商网
很难想象如此旷古奇闻的“离奇”遭遇竟然会发生在人民法院,简直惊世骇俗,耸人听闻。“人民法院不为人民”,沦为了个别人牟利的工具,让人不禁细思极恐,后背发凉。
检查日报正义网曾刊文: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活动中一旦出现腐败因素,将会导致正义的失守和社会的不公,加剧社会民众的焦虑。司法腐败降低了法治的公信力和政府的公信力,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败坏了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形象,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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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定边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杨建军已经在接受定边县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相信不久的将来,武先生的遭遇一定会有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代。
对此,本网将持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