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公安厅一连波曝出3任厅长涉及重大贪腐案件,这些人不仅贪腐金额巨大,而且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和企业经营上提供帮助,致使公权力成为私利工具。
这三位连续落马的厅长分别是李文喜、薛恒和王大伟。他们在任的时间分别达到9年、2年和9年之久。在他们全部的通报中,都出现了利用职权对他人提供帮助的情况。
显示出贪腐程度最严重的是王大伟,今年已被判定受贿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是今年受审、获刑的“老虎”中受贿金额最多的人。
李文喜同样的受贿数额也令人惊讶。他共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4亿余元,于今年1月已被判处死缓,并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而薛恒也被指控受贿超过1.35亿余元。
任建明向记者表示,这些腐败案件更加彰显了权力腐败的顽固性,迫使我们去反思诱发权力腐败的深层次原因,持续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
此外,曾被曝光的辽宁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科案件更是耸人听闻,他每年到北京四五次,都要给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孙力军送"小海鲜”。在王立科案发时所受贿赂已累计折合人民币9000多万元。
在公权力的领域,坚守法纪底线、保持清正廉洁是每一名公职人员的必修课。我们期待通过反思并加大反腐力度,公职人员能够用好公权力,让公众真正感受到廉洁从政的实绩。
王小锋
贪五个多亿都不判死刑,五亿多要摧毁多少家庭
沂蒙山川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这样的都不判死刑?[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没文化的知识份子
余生仅能仰望的:权与势[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释然
不能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