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山东,66岁的余大爷骑着自行车,经过一个路口时,突然连人带车倒在地上。不明所以的路人被这突发的情况吓了一跳。
但是几十分钟内,却没有一个人敢去管,一名过路的司机看到后,也没敢停车,在车里拨打了120。120到达现场后,老人才被送往医院,最后老人不治身亡。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余大爷身体无明显外伤,死因是突发性脑干出血。余大爷的老伴和女儿赶到医院,却连余大爷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在医院大吵大闹,余大爷身体好好的,怎么会自己摔倒?“一定是被人撞的”对于家属的吵闹和不信任,医院只能报警。
事件回顾:
当时,民警调取了一段监控录像,视频显示,身穿深色上衣的余大爷当时骑着自行车的速度非常慢,路上行人和车辆也不多。在经过路口时,突然之间连人带车倒地。确实是余大爷自己摔倒。
余大爷倒地的时候,旁边一位骑摩托车的男子看了一眼就开走了,当时路边还有几个行人。其中一男一女见状靠近了一点,可是在看了几眼之后,他们又马上缩回到了路边。
经过的车辆也纷纷绕开倒地的余大爷,并没有停下施救的。十分钟后,该女子在路边招呼行人和车辆,让大家赶紧去救援,但见无人注意,她也一同离开了现场。之后又有多辆汽车驶过老人的身旁,但是都没有人下车。直到120到达现场,余大爷才被医护人员抬上车拉走。
看到余大爷就这样走了,老伴在悲伤的同时,大骂路人的冷漠!“如果当时有人及时施救送医院,可能人也不会死”。一句话点醒了女儿,小静觉得路人看到了不管不问,一定要负责任!
于是小静决定起诉路人,要求路人赔偿。那么这些旁观者是否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呢?从法律角度看,路人要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自己有救助的义务 ,却没有施救。
什么是救助的义务呢?如果说,余大爷是发生交通事故被撞的,或者被路人碰倒的。那么驾驶人或者路人基于前面的行为,就对受伤者余大爷产生救助义务。
如果负有救助义务的人没有实施救助义务,导致余大爷死亡,他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视情况而定,可以是过失致死罪,也可以是交通事故罪,除刑事责任外,还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但现在,这些路人和车辆并没有上述行为,只是路过,与老人倒地无关,自然没有救援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人因为无人救助而死亡,路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因此,法院不予受理小静的诉讼请求。小静的愤怒和无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路人告上法院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也反映出了扶与不扶的矛盾!
虽然路人不用负法律责任也不用赔偿,但几十分钟的纠结和冷漠,最终让老人失去了生命。悲剧的发生也让大家再次反思,如果当时有人伸出了援手,如果几个围观者和过路人能够战胜心中的冷漠,老人也许就不会离开,他的家属就会感激不尽。
现在扶老人跌倒的人太少了,主要是怕被勒索。老人家大都是好人,敲诈人的毕竟是少数,但也正是因为这一小部分,大家想帮又不敢!讹上了有理说不清,不仅面对老人家属的无休止纠缠,还要赔付一定数额的钱财。谁想当这个冤大头!
另一个原因是,大家不了解倒地老人的具体情况,怕扶出问题,对老人造成二次伤害。或者老人有基础病,说不清道不明。所以看到老人摔倒,大家可以先询问老人或者了解具体的情况,再决定扶不扶。
当然,根据《民法总则》第184条的规定,如果真的扶了,扶出问题了造成二次伤害了,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种情况下,就算不去帮忙,至少也可以打个急救电话,至少能保证老人被120拉去送医,就像上面的过路司机。毕竟每个人都有老去的时候,如果大家都事不关己,冷漠无情,那遇到需要救助的时候,又能希望谁来救助呢。
如果摔倒的是我们的父母或者年老后的我们,面对冷漠无情的人们,我们将是多么的无助和恐惧。扶助老人本应是人类文明社会的正常现象,为什么到了经济社会更加繁荣的今天,会演变成扶不起呢?
可以说对于大部分人不是不想扶,而是不敢扶。面对扶不起的尴尬与窘境,很多人都强烈呼吁,赶快出台保护救助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列举国外的各项好人法,希望能够在国内也能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善良的好心人。
事件回顾
不是路人冷漠,是怕遇到不讲礼之人,比如老人的女儿这种,竟然想到要告路人!?还好路人没扶,扶了不得被她讹死呀
看看这老人的家人 还要告路人。就不是好东西 要是扶了 出问题又染上
看到了吧,没扶都能告扶了看你死不死,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应该把路也告上
人倒了好扶!人心倒了怎么扶?
没扶还要敲诈,要是扶了那不是家里有矿也不够赔呀
多亏没救,看他家人的表现就是无赖
这样的家属,辛亏路人没救,谁救讹上谁
象家属大闹医院的人,谁扶麻烦了
还好没人扶要不然又有一位好心人会被害死
幸亏没扶,就他小女儿这德行,路人应该庆幸自己没扶!
看看家属第一时间是怎么想滴是有人撞了!!!这还让人怎么有勇气去扶
。余大爷的老伴和女儿赶到医院,却连余大爷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在医院大吵大闹,余大爷身体好好的,怎么会自己摔倒?
看来没管就对了,谁管都摊事儿。
文章里有句"一定是被路人撞的″若护送院后再加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会送到医院)寒心呀。
为什么没人敢扶??肯定不是路人的冷默,值得深思,
社会都乌烟障气了,是律师的错还是法官的错?
在医院里还闹,外人扶不起
所以现在社会好人还是别去做
去扶的人可能会有一定风险,所以多数人选择不敢去扶,万一……
冲这家人的态度,不扶还怀疑有人推到呢要是扶了,还不赖上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再次说明不扶是对的
公路也有责任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这还没有救人就已经被当成被告了,要真的施以援手还不被死者家属勒索的裤衩都不剩?
立即拨打120
泥煤,路过也是罪了[呲牙笑]
扶不起。
幸亏没扶
没有义务扶你。还没扶你都把人告了,一看你就不是什么感恩的人!还好没扶。要不你还不把扶你的人坑死!
好心反而吃官司,多数人都害怕
说实话,我也不敢扶!
连无辜路人都要告可想你还敢去扶?扶了绝对会被敲诈的!
法官们去扶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呲牙笑]
这家人怎么不把当地的路政、环保、绿化、气象局、120、电力、两边的个体工商户、城管、普法办……全告了呢?[呲牙笑]
扶了会被告不扶也被告…对这种恶行应该惩治!
在医院大吵大闹,余大爷身体好好的,怎么会自己摔倒?“一定是被人撞的”对于家属的吵闹和不信任,医院只能报警-幸好没扶它!
这正是人类文明的到退,所以经济在发展社会文明在到退。
余大爷的老伴女儿,大吵大闹,余大爷身体好好的,怎么会自己摔倒?一定是被人撞的。例如,这些过路的,有人把大爷送到医院,谁会保证,他老伴和女儿,不会赖上他呢?
没扶都被告?扶了还得了?别拿自己微薄的新手去挑战这个人性,有些饿狼只是批了张人皮的初生而已。[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都没扶老人,家属都能告路人,这要是扶了的话,不讹死你
关键是人心已经倒了!
如果去扶一下,就有了救助义务或被讹的条件。
谁扶?扶了家破人亡了。你没看到老人的女儿了吗?过路人都要告[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连看一眼都被告,不要说去扶了[汗]
扶了吧,讹你,帮忙打120吧,还说不是你撞的,你为啥帮忙打120,不管吧,又说你见死不救,要起诉你,感情咱们就压根不该出门是吧…
看这情况谁扶了,谁一定会被讹的。
扶个屁,我就当没看见,前几年扶人被讹跳楼自杀的例子还在眼前呢!
老人们自己把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丢了,现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在这代及下一代萌芽了,世间本美好,无奈传递了凉意!!!
哪里跌倒告哪里准没错了,路人可以扶,可以帮,只是都怕输不起,万一帮人变成了害人伤不起。
现在碰瓷的老人多得很!谁敢扶??!!
将心比心 问问他女儿如果是她碰到这种情况会不会去扶
没扶都差点被坑了,要扶了还得了
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家属
文章一开始不是说他的家人认为老人是被人撞到的吗?查了监控才知道没人碰,如果是你抚了,那不就把你赖上了吗
扶或不扶都要摊事!如若遇此事,立马趴地上避祸!过后报警告对方倒地吓得我心脏出毛病了,望再出个牛逼法官支持我胜诉。此后天下太平了!!!
也是当年那些碰瓷的坏老人与说那句不是你撞的你扶她干啥的法官把这个道德、热心、善良给破坏了
自行车🚲有罪吗[笑着哭]
现在这种状况不知道当初那个法官有何感想?
说的比唱的好听!!!!
要担责还没有钱的事谁干,风险大没有利益的事,要是没有监控谁去干这种好事基本牢底坐穿
扶老人若被讹上怎办,此女也是人渣,不扶你告路人,抉了你讹上她他,管你死活,好人有好报吗?
大闹医院 还要告路人? 这种还好没有扶,不然惹火上身
幸亏没扶,否则还真说不清楚
这家属,连路人都可以赖皮上,如果扶了,肯定是要讹诈了!
应该把地球告上法庭才对[呲牙笑][呲牙笑]
不扶都要敲诈。扶了还不给诈干!
方幸的是路人没扶,否则会被讹死
这下好了,以前是扶不扶的问题,这下路过都有罪了[汗]
脑干出血 就算第一时间打120 基本也来不及了 ……悲剧 换我我也不敢扶啊
看来还是躲远点儿好[呲牙笑][呲牙笑]
本来做好事是应该的,但如今的现象,有时候做了好事也危及自己!做人也真难。把路人告上法庭是道德挷架了![汗]
好好的骑自行车上班,有的事管了了不得
亲,你告少了!应该告交通局,没设置老人骑车风险指示牌;告公路局,路上没设置老人骑车放摔倒装置;告交警队,未老人小孩禁止骑车的监督义务
应该搞电动车制造商,是因为电动车他扶不住了,所以才摔倒的。
该把修马路的诰了才对,如没有这马路,这老头就不会骑自行车摔倒了。
没扶都要讹,扶了木跑
别管!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去做,
这问题就别拿出来说啦。不救!陪不起钱!
路人。还好没扶。不然就特么成被告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样的家人,不救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这种家人还是躲远点好,扶不扶都要赖上你。
冷漠和恐惧的差别大,要是有人战胜恐惧挺而走险,这辈子都完了。
这种情况其实扶不扶对病情影响不大,路人又不是医生,扶起来又能怎样?扶起来就能让老人活过来吗?
被告为不特定的对象,这指控能成立吗?
不扶就对了,没人被讹诈,保护好自已才是最好的!
社会越发达是人情越冷漠,大家都在为了钱讨生活,连小孩都知道长大要当明星挣大钱!到底是人性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孔老二活了之后又被气死了!!!人呢!有些人太无耻!把孔老二都气死七,八回了!!!
万一扶了被讹怎么办?你都能起诉路人就能讹诈扶他的人[笑着哭]
[微笑]把骑的车告了,把马路告了,把空气告了
现在看热闹也危险了,社会风气不行,正义感缺失,你们说根源何在?
”大爷的老伴和女儿赶到医院,却连余大爷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在医院大吵大闹,余大爷身体好好的,怎么会自己摔倒?“一定是被人撞的”“。文中写的很清楚了,谁敢去扶,就是谁撞的,连路人都要告的家属子女,幸亏没人去扶,这就是现实。
碰到这样的家属,谁敢出头啊。。没出头都被告!
见死不救是社会问题,去告“社会>吧。社会是谁?由人组成,一人赔一元就是十四亿。
人性变化又大了,路过看一眼都要花钱啦[静静吃瓜]
去告讹人的那帮人,是他们把这个社会搞坏的,扶人被讹成为新常态,才有今天这老人家倒了没人敢扶导致死亡的状况!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句话犹在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