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七夕约炮,被抓后辩称是“一夜情”,法院这样判

案件饶浪环 2024-08-14 03:00:19

嫖娼被抓,辩称是“男女朋友关系”或者“一夜情”应该是很多嫖客们最常用的借口,但这些借口被认定的概率能有多大呢?有这么一起案件,可能也解决了很多人关于是“一夜情”还是“嫖娼”的疑惑。

2008年“七夕节”晚上8点左右,寂寞难耐的朱某不堪忍受一个人的孤独,在网上联络了一名外籍女子,支付其1500元,发生了性关系,后被民警抓获。但朱某坚称自己是在“七夕节”这个特殊节日的一夜情,自己从未有过嫖娼经历,不应该受到行政处罚。

可能这样的见多了,公安局并不买账,给朱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决定。朱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书》做出了维持决定。同时,该案中的外籍女子也同样被行政拘留14天,并被追缴了1500元的非法所得。

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某区公安分局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理由如下:

首先,本案中的外籍女子职业是翻译,并非娼妓,既然不是娼妓,何来的嫖娼之说;自己也从未嫖过,当然也不是嫖客。

其次,自己是通过网络认识该女子,跟其见面以后一见钟情才发生的性关系,双方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并非单纯的性交易,自己还打算与该女子发展长期伴侣关系。

再次,事发当日是中国人的特殊节日“情人节”,自己是把该女子当情人看待的。当时,与该女子同住的还有一位更年轻漂亮的女士,自己并没有跟那名女子发生关系,可见就是对该女子有爱慕之情,发生性关系并非只是满足性欲,所以公安机关是事实认定错误。

最后,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非法入侵民宅”、“暴力执法”、“非法拘禁”、“威胁诱供”等违法行为,该局所调取证据均应为非法证据。

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某于2008年8月7日20时30分许在本市某区瞰都嘉园2号楼某房间内与某外国籍女子发生性关系并付给女方人民币1500元的事实,有其本人及当事人某外国籍女子的陈述笔录等证据在案佐证。

而关于嫖娼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答复》([1999]行他字第27号)中指出“卖淫嫖娼一般是指异性之间通过金钱交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性服务以满足对方性欲的行为。”公安部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和《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3]5号)中分别指出“不特定的异性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因此“卖淫嫖娼”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包括:

1.发生在不特定的异性或同性之间;

2.以金钱或财物为媒介进行交易;

3.发生性关系。

所以结合本案来看,朱某主动上网搜寻外国按摩女信息,并与网站负责人联系价格和付费方式,而该外籍女子也承认事前表示愿意通过卖淫赚钱,并给介绍人300元介绍费。由此可见,二人之间有卖淫嫖娼的故意,而且双方是通过网络搜索中间人介绍认识,之前并不相识。朱某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后支付了共计1500元,完全符合嫖娼的三个条件。

而此前朱某的抗辩理由也根本站不住脚:

首先,卖淫并不需要对方的身份是职业娼妓,只需要符合支付对价提供性服务的条件即可。

其次,朱某是通过网络搜索“外籍按摩女” 联系到外籍女子,并已经商量好价格,之前并不认识,见面就直接进行性交易,根本不存在感情基础之说,至于是否跟另外一女子发生性关系,跟本案也并无关系。所谓的“情人节”也并不足以推翻其出钱进行性交易的事实。

最后,民警也是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执法,做出的处罚决定也符合法律规定。

朱某为自己抗辩的理由,显然没有一条经得起推敲,公安机关在调查的时候,往往会将卖淫嫖娼的双方分开进行调查,会查证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信息。并不是听一面之词,企图混淆概念蒙混过关。

更何况,“一夜情”也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并不能作为推翻卖淫嫖娼的法定理由,只是在很多人的概念里,一夜情不违法,所以我如果把嫖娼往一夜情上面引导,是不是就可以摆脱法律制裁?

但通常陌生男女之间,只要存在金钱交易伴随性关系的发生,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卖淫嫖娼,即使你用各种“行话”、“黑话”来掩饰这种不正当的交易关系,警方凭借执法经验,顺藤摸瓜,一样能给你查个底朝天,你纵有三寸不烂之舌,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也是徒劳的。

所以卖淫嫖娼这种事情,除非是六个月内没有查到,否则一旦查到了,甚至只是抓到了卖淫女,在追究期限内,你仍然有可能被追究到责任。对于卖淫嫖娼,我们国家一向都是重拳出击,坚决抵制,但因为常常有很多人抱侥幸心理,还是忍不住诱惑,但即使没有被当场抓住,也会面临接下来六个月的忐忑不安,因为如果卖淫女被抓,也可能通过她的供述、聊天记录或者交易记录,把你给供出来的。

虽然很多男人私下里对嫖娼看得很稀疏平常,但却并不想自己因此受到处罚的事情被外传,被自己的家人同事知道,还是挺丢脸的。所以最好的规避办法就是杜绝这种违法行为,不要妄想拿“一夜情”后者“男女朋友关系”来掩饰,说实话这种套路,没有人比帽子叔叔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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