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碾压后续:网络调查显示,5%的人认为司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小头哥杂谈 2024-09-08 18:22:37

这是知名社交平台,发起的一场关于司机姜永亮是否是“过失致人死亡”的网络调查,从调查不难看出,有超过90%的人认为司机姜永亮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但依旧有5%的认为司机是“过失致人死亡”。

同时另外一项针对姜永亮面临“过失致人死亡”的情绪调查显示,只有52%的人对此事表示愤怒,还有4%的人表示喜欢。

关于男孩球球骑行被碾压身亡,谁该为此事负责的调查之中,认为是球球父亲的占据88%左右,认为是活动主办方的占据9%左右,认为道路管理关联方的占据1.4%左右,认为是司机的占据1%。

关于未满12岁就参加的骑行现象的调查有点出乎意料,认为这种现象较少的占比不到一半,只有约46%,认为是普遍现象的占据约40%,认为一般的占据约14%。

从这几项调查可以看出,大家对司机姜永亮是否应该被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分歧并不大,但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分歧。

姜永亮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在科普“过失致人死亡”这项罪名时说过要构成“过失”,应当具备这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二是已经预见到,但是轻信自己能够避免。

按照周兆成律师的观点,结合整个事情的结果和相关信息分析一下这件事情。司机姜永亮的行为是否能够符合周兆成律师所说的这两点呢?

显然在绝大部分人眼里,姜永亮既没有办法预判到男孩会突然摔倒在自己的车轮前方,也不存在已经预见到但认为自己能够避免这件事情的发生。

男孩摔倒事发突然,摔倒的位置距离姜永亮的小车不足10米,姜永亮车速52码也就是约等于14米每秒。

也就是说从男孩突然摔倒,留给姜永亮反应的时间约为0.7秒,人体的反射弧时间最快为0.25秒左右,也就是说姜永亮发现这个情况,到踩下刹车这个过程至少是在0.25秒之后。

剩下的0.45秒时间,要将一台小车从时速52减到0,这显然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办到,再结合周兆成律师说的两点来看,司机姜永亮是不符合构成的要件。

但是反过来看,哪些人能够符合周兆成律师所说的这两点呢?姜永亮的妻子认为至少有三方,一是将男孩绊倒的骑行者;二是道路方;三是男孩的爸爸,这也与网络投票的三方大致一致。

将男孩绊倒的骑行者,作为一个成年人本身应该知晓骑行的规则,在高速骑行之下应该要保持必要的车距,应该能够预见跟车太近的危险性,并预判可能造成的后果。

这一点网友都非常清楚,还做了提醒。

道路的管理方,未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道路是明令禁止通行的,作为道路管理方应该能够遇见,如果放任不管任由车辆自由通行,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男孩的父亲,在网友多次提醒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上路骑行的情况下,还依然带着小孩高速骑行,也应该能够预见该行为的危险性。

这三者前两者符合周兆成律师所说的第一点,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

而男孩的爸爸则符合第二点,已经预见到,但是轻信自己能够避免,这里从他之前在社交平台上回复网友的善意提醒可以看出来。

这些东西大家都看得到,作为男孩的父亲大概率也是知道,但他为何没有起诉绊倒自己小孩的骑行者和道路管理方呢?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一旦男孩的爸爸去起诉这两方,就证明自己也有责任,也就是承认自己儿子的死与自己有关,这正是男孩爸爸现在的心结和过不去的坎。

而且骑行团队的其他人也会不停的给男孩爸爸灌输一种思想,就是整个事情的发生,都错在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就是姜永亮。

只有让姜永亮一个人去承担这个后果,骑行团队才能撇清关系不用担责,男孩父亲也能得到一种自我的心理安慰。

所以他打死也不愿承这个因果关系,更不会去起诉这两方的,这一点从男孩父亲注销账号之后,新开账号所发的三条视频也可以得到印证。

1、网暴与杀人同罪;2、道路未正式开通,他该负法律责任;3希望大家嘴上留情,谣言止于智者。

其实我能理解男孩爸爸的这种心情,这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这也是一个痛苦的煎熬,中年丧子之痛,对于男孩父亲来说,打击非常巨大。

希望大家也能理性看待,就事论事不要去过多的指责,等待法院的公正裁决即可。

相信周兆成律师,也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姜永亮一个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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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头哥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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