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使用成本低、方便快捷,已成为民众出行主要的个人交通工具。但同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等安全事故呈高发态势。
为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内蒙古市场监管局近期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本次在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包头等地的18家销售单位进行抽查,共抽取20批次产品,发现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95%,涉及爱玛、斯波兹曼、金箭、雅迪、小刀、绿源、新日、台铃等品牌产品。
问题项目主要集中在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标识与警示语。
充电状态保护是为了防止过度充电等情况对电池造成损害。若此项目无法达到标准要求,使用者在充电过程中,或充电结束后充电器未断开状态下,对车辆进行骑行操作,会对骑行者造成人身伤害。
电动自行车电池具有互认协同充电功能可以降低充电装置不匹配给电池组充电带来的风险。若此项目不合格,在充电使用中没有专用充电器充电,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由来已久,但本次如此高的不合格率确实触目惊心。近期上海、天津、山东等多地组织开展的电动车质量抽检中,产品的不合格率都有大幅上升。
其中原因主要是自2024年1月1日起,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电气安全要求,我国开始实行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该标准发布于2022年12月29日,是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领域的第一份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防止电动自行车电气着火、触电等方面的安全要求,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了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今年以来各地开展的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已经采用新的国家强制标准,而很多企业没有对产品进行升级改造,仍在销售以前生产的未执行新强标的产品,故造成多批产品在质量抽检中不达标。
另需补充说明的是,锡林浩特市小刀电动车专卖店、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镇王飞车行等两家销售单位,涉嫌改装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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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的,你们可以不让生产不让销售。但是你们要告诉老百姓哪一款电动自行车是合格的可以放心购买的允许上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