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唯一!聊城东昌府区一典型经验做法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新笑萍 2024-07-31 10:10:43

近日,由聊城市东昌府区司法局宣传教育科科长李琨提供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案例《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依法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案例》,作为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编辑委员会办公室择优公布的34起典型案例之一,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刊发。此案例系山东省唯一入选案例,也是聊城市近年来首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案例。

该案例总结提炼了聊城市东昌府区社区矫正管理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不配合日常监管和教育矫治的难题,社区矫正工作者们秉持“严管厚爱”的原则,在“矫”上用心、在“正”上用情,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强化在刑意识,彰显法律威严,增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矫正的意识,努力矫正其错误行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生动实践。

东昌府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不断规范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开展矫正日常执法监督。上述案例首次得以成功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是对东昌府区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的一种肯定,也是东昌府区加强和改进案例选编工作,提高案例选编工作质量的具体体现,更是东昌府区司法局工作不断创新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东昌府区司法局将坚持以“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抓好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并加强案例选编及报送工作,为司法部“12348中国法网”案例库提供更高质量、更有价值的典型案例。

(袁义祥 李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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