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会恶性事件频繁发生。
小到列车乘车者“互殴”到为因抢占他人停车位爆发的冲突;大到杀人,甚至酿成灭门惨案甚至无辜者因见到事件发生而成刀下冤魂……
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如今有的人戾气如此之重?
动不动就杀人,说明此人视他人生命如草芥;而视他人生命如草芥的人,也不会珍惜自己的生命——“杀人偿命”,是连初解世事的孩童也都明白的道理,何尝成人?
顺着这条思路理下去,我们是否还可以发现,在那些手操利刃剥夺他人性命者中,固然不乏毫无人性的亡命之徒,但有的原并非性恶之人啊。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后一种人失去理智,置个人性命与家庭责任于九霄云外,残忍地以命相搏,挥动屠刀呢?
谈到杀人,一般意义上分为财杀、情杀、仇杀和激情杀人几个类别。
从最近几起恶性案件杀人案件看,大概可将其列为仇杀之列。
而仇杀,其心理活动有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是随着矛盾不断激化的过程,而不断得到强化的。
此外还有一个与此密不可分的社会性因素。
个别地方法治不彰,群众的正当诉求得不到来自法律和公权力的救济,合法利益得不到真正的保护,那么就不能不产生怨气,其中个别人的怨气逐渐积累成戾气,戾气演变为杀气,悲剧的产生就难以避免了。
全面强化特别是在基层重点强化法治建设;强化基层纠纷调解机制,让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怨气有具有“泄气阀”功能的散发渠道;通过多措并举,让公众的合理诉求和正当利益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依法保护,是不是有助于从根本上防范上述恶性案件的发生呢?
负荷到了极限,一根稻草也能压垮一头骆驼;性格柔顺的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一个老实巴交的人,被逼得生无可恋的地步也可能举起杀人屠刀……
如果法治不彰,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社会戾气的受害者,无一例外。
没办法靠法律争不来公平,正义,只有靠手中的刀了
老实人一般不会杀人,也不敢杀人,但一旦决定杀人,那基本就是灭门
城管落水,路人围观,能说明一些问题!
可能是走法律途径因为丧失公平公正而走不通…就像某被鉴定为互殴的案件…
民不惧死,奈何以死惧之
你不拿我不拿领导怎么办
那啥说了,你没犯错,为什么杀你……
这不是公知们带起来的吗,现在社会风气这么差,一大群怼天怼地怼国家怼央视,怼正规媒体,各种歪曲事实断章取义的带节奏,目的不是很明确吗
给戾气杀气找开脱理由,明显三观不正。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人人都会有牢骚和怨气,但善良的人能管控情绪,能依法处理纠纷,而戾气重的人习惯于无视规则和法律,往往失控伤人,这是本性使然,加之三观不正和一些不确定因素所致。造成严重后果理所当然会受到严厉惩罚,这就是法治社会的理念和要求。
核心原因没说到,
造谣,我们这么幸福。怎会有戾气和怨气
一念成魔一念成佛
总有一天你我他,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笑着哭]
都是互殴,互杀!结案,这么点小事
依据南京法官的思路,你没有欺负他,他为什么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