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罗特尔曾说过:“信任是个体对他人的言词,承诺以及口头或书面的陈述之可靠的一般的期望。”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一旦破损,就无法回到原来的样子,在婚姻生活中亦是如此,当夫妻二人的信任,因为背叛而遭到破坏。
无论事后怎么努力,也都无法百分百恢复到从前,而且还深深的把“信任”给一次透支完了。
45岁的王某浩(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找到调解员,告诉调解员自己和妻子李某静结婚15年,还育有一个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可是最近妻子一直怀疑他,原因是因为他有一次下班回家没有满足妻子,这种无端的猜疑让他苦不堪言。
调解员听此十分疑惑,仅凭一次不“交作业”,就能爆发如此大的信任危机,这显然不合常理,在这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隐情呢?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调解员继续追问了下去,王某浩说妻子自从生完孩子以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情古怪,一言不合就发脾气。
而且还给自己立下了一个家规,那就是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都要和她做男女之事,满足她的欲望。
王某浩刚开始以为妻子是在怀孕期间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以才立此家规,为此王某浩每天都尽最大的努力完成任务。
谁知这一坚持就是十几年,除了李某静来月事的时候,王某浩可以休息几天,其余的日子王某浩都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调解员笑称,这可能是夫妻间的一种情趣,但王某浩告诉调解员,这件事情偶尔经历还行,如果每天都要完成的话,就会苦不堪言。
特别是自己从事的是体力行业,每天都要在仓库中搬各种大件的货物,在外劳累一天,到家还要完成任务,这让自己的压力非常大。
调解员听此,感慨王某浩能坚持十几年确实不易,王某浩接着说,本以为这样做就能让妻子满意,却没想到妻子还是不理解他。
王某浩称最近自己有一天上班时连续不停的干了一天活,身心俱备,晚上回到家后,他澡也没洗就躺到了床上,想休息一下。
妻子李某静见此,趴到他的身上让他完成任务,王某浩动都懒得动一下,便对妻子说想要休息一天。
但李某静坚决不同意,对着王某浩喋喋不休,还一直逼问他是不是因为在外与别人发生了关系才会这么累的。
王某浩听此十分无奈,他只是因为工作累了想要休息一下,而且自己坚持了十几年了,难道就不能休息一天。
李某静不相信,认为他就是在外有了别的女人,精疲力尽的王某浩在李某静的唠叨中逐渐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王某浩就被李某静叫醒,继续质问昨天的事情,王某浩被她问得不耐烦了,拿起衣服就冲出了家门。
在之后的几天里,李某静一直怀疑王某浩在外有了别的女人,王某浩说什么她也不信,王某浩无奈,只好找到了调解员。
调解员听完王某浩的讲述后,也觉得李某静的行为有些过分,于是便在王某浩的带领下去到了他家,见到了李某静。
当调解员说完来此的目的后,李某静大呼冤枉,说自己让他完成任务确实不假,但这件事是王某浩有错在先。
对此,调解员对李某静展开了询问,李某静称在十几年前,自己生完儿子后,发现王某浩在自己怀孕期间多次嫖娼。
王某浩解释称在李某静怀孕期间,自己的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以他只好通过这种方式解决,而且王某浩认为这件事情没有什么不妥。
后来,王某浩说自己只是一时精虫上脑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他向李某静发誓自己再也不会做出类似的事情。
李某静接受了王某浩的道歉,夫妻二人握手言和,在李某静坐月子期间,王某浩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对她百般照顾。
就在王某浩以为这件事情已经过去的时候,李某静对他立下了一个家规,那就是早晚都要和自己行夫妻之事。
李某静认为只有充分释放丈夫的活力,彻底挖空丈夫的潜力,他才没有心思在外寻花问柳。
这家规一立就是十几年,在这十几年中,王某浩确实没有做过背叛婚姻的事情,但李某静的内心对那件事情还是耿耿于怀。
特别是上次丈夫下班回来没有满足她,让她一下子又想起了那件事情,为此她执意认为肯定是丈夫又在外面找了别的女人。
否则也不会才回家就累的躺在床上睡觉,即使是后来王某浩找来了工友证明,李某静还是不信,她认为他们合起伙来欺骗自己。
调解员听后,对夫妻二人进行了劝导,但无论调解员怎么说,李某静都坚持认为王某浩在外有了别的女人。
对此,王某浩告诉李某静自己想要休息一段时间,调整一下状态,之后,他必定会每天都履行家规。
李某静不同意,还一直称王某浩在外有了其他的女人,即便调解员从中斡旋,双方最终还是没有达成一致的共识。
在本次案例中,王某浩在外嫖娼的行为确实是背叛了婚姻,而且也违反了法律,而李某静的过分担忧也给自己造成了累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王某浩的一次背叛,给李某静留下了十几年的阴影,这也就体现出李某静的内心缺乏安全感以及对丈夫的不信任。
信任是婚姻的基石,夫妻之间如果连最起码的信任度都没有,那么,这种婚姻真的已经走到悬崖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