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2014年入职广东某公司,干了不少年。去年2月,沈某和下属谢某搞在了一起。
首先,沈某经常在上班时间约谢某出去吃饭、约会、开房,这完全与工作无关。沈某担任经理,她负责管理考勤,为了方便和沈某约会,也为了个人私利,经常帮他篡改考勤记录。
当然,除了这些还不止,沈某还把谢某的工资从10000调高到15000。
几个月后,谢某的妻子发现了两人的奸情,她来到公司要个说法,在争吵中,两人动起手来,谢某拉扯沈某致其摔倒和撞到墙上。沈某报警后,谢某也因此被罚款300元。
这么一来,沈某的所作所为也被曝光了,公司知道了这背后的龌龊事,认为沈某的行为扰乱了公司正常经营秩序,违反了公司相关规定,决定解除劳动关系。
沈某不同意,她认为,自己与谢某保持了0.46 米以上的距离,并没有存在不正当关系;谢某的涨工资也是总经理决定的,自己只是提交谢某的涨薪申请。至于在公司被谢某殴打,自己是受害人。沈某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合同,她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61399.94元。
不过最后上诉到法院,均认为公司解除合法。
果然法院还是公正判决的,沈某做了那么多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居然还矢口否认,还想要高额的赔偿金。沈某的辩解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可笑可耻。
整件事情中,最无辜的就是谢某的妻子,她被老公背叛,还被小三倒打一耙。有这样的丈夫真的是悲哀,被上级领导给一点诱惑就出轨了。
网友评论:
“难以置信,还有这样颠倒是非的人。
这女的可真够可以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公司管理有问题。
小三不会有好下场的。
这女的也太无耻了。”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