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0日晚,证券行业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监管风暴。寒风凛冽,肃杀之气弥漫在各大券商之间。多家知名券商赫然出现在监管部门的点名批评名单上,其中既有行业巨头中信证券、招商证券,也有华鑫证券、兴业证券(大连和南京分公司)、华金证券、瑞信证券以及中金公司等。
监管部门的公告如同惊雷,震动了整个行业。这些券商被指控涉及一系列违规行为,涵盖经纪业务管理、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和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等多个关键领域。
监管部门经过缜密的调查,发现这些券商在日常业务运营中存在诸多漏洞和不合规操作,这些问题如同潜伏的定时炸弹,对市场稳定构成了潜在风险。在被点名的券商中,中金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而受到了最为严厉的处罚,被处以800万元的巨额罚没款,这无疑给业内其他券商敲响了警钟。
「这次的处罚力度前所未有,」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评论道,「监管部门正在向市场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违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中金公司的案例成为了行业内的反面教材,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反思。其他券商也开始自查自纠,力求避免重蹈覆辙。深圳证监局随后发布公告,正式宣布对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和华鑫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和华鑫证券均因经纪业务和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受到监管关注。
中信证券和招商证券的经纪业务管理都暴露出一系列问题。首先,两家券商的业务制度都未能及时更新完善,未能适应新的市场形势和监管要求。对于招商证券而言,部分营销人员在互联网平台违规招揽客户,或者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金融产品,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而中信证券的问题则更加复杂,例如,客户开户信息采集登记不规范,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此外,客户回访工作竟然由客户经理负责,这显然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难以保证回访的客观性和有效性。账户可疑交易预警核查和实名制核查不充分,也为一些违规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分支机构员工执业信息登记备案、手机号报备管理和违规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到位,这些看似细小的环节,却可能引发严重的合规风险。更值得一提的是,下属子公司微信公众号推送营销信息不当,也暴露出公司内部管理的疏漏。
在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上,两家公司同样存在诸多缺陷。中信证券对部分交易对手的真实身份识别和关联关系核查不深入,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这为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埋下了隐患。交易对手的年度复核资料和定期回访记录缺失,风险提示跟踪处理不及时不完善,场外衍生品季度报告内容不完整,这些都反映出中信证券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招商证券在场外衍生品业务方面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制度体系化不足和业务隔离不到位,尽职调查信息不全面,对交易对手真实身份和适当性核查不充分,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风险的累积和爆发。此外,招商证券未持续关注客户交易目的,未有效落实负面客户管理机制,风险监测与留痕、保证金管理和估值模型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足,这些都增加了市场风险。
此外,华鑫证券的经纪业务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包括经纪业务相关制度未及时修订,合规人员考核不到位,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未充分体现合规管理和廉洁从业要求,以及对投资者适当性测试结果异常未采取相应措施。
兴业证券大连分公司和南京分公司均受到监管部门的责令改正。
大连证监局在对兴业证券大连分公司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诸多违规操作,主要问题集中在公司业务费用和实物礼品的管理上。检查人员发现,该分公司提交的业务费用内部审批记录与实际支出存在明显出入,部分费用审批流程缺失或不完整。此外,实物礼品出入库记录也存在严重问题,部分礼品去向不明,账目不清。内部自查机制形同虚设,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问题。更严重的是,分公司向监管部门报送的材料中,部分关键数据缺乏可靠依据,涉嫌瞒报或虚报。大连证监局对兴业证券大连分公司的违规行为表示严重关切,责令其在30日内进行全面整改,并提交详细的整改报告。
与此同时,兴业证券南京分公司也陷入了监管风波。江苏证监局的调查显示,该分公司在员工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疏漏,未能有效规范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导致一些员工从事违规活动。此外,南京分公司在知悉可能影响客户权益的重大事件后,未按照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试图掩盖问题,这一行为性质恶劣,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由于员工管理不善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江苏证监局对兴业证券南京分公司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责令其在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将此次事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这将对该分公司的未来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华金证券因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存在违规行为,被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
华金证券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两个方面。首先,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方面,监管部门发现华金证券的投资管理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部分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缺乏足够的主动管理,投资策略未能根据市场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导致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此外,股票库管理制度也未得到有效执行,股票的选取和配置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增加了投资风险。
具体来说,华金证券在构建和管理股票库时,未严格遵守内部规定,存在随意性较大、缺乏风险控制意识等问题。部分股票的入库和出库缺乏充分的论证和审核,导致股票库的质量参差不齐。这不仅影响了投资组合的绩效,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监管部门指出,华金证券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明显的合规漏洞,需要立即进行整改。
其次,在代销金融产品方面,华金证券也存在一些违规行为。最突出的是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在销售私募基金时,对部分高龄投资者的收入证明审核不够严谨。一些高龄投资者由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并不适合购买高风险的私募基金产品。然而,华金证券在销售过程中,未充分了解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也未对投资者的收入证明进行严格审核,导致部分高龄投资者购买了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
监管部门认为,华金证券的这种行为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的秩序。因此,上海证监局根据《私募资管业务办法》和《基金销售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华金证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上海证监局要求华金证券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合规经营,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随后,另一家券商瑞信证券也因违规行为受到山东证监局的处罚。瑞信证券的违规行为主要发生在其担任山东玉皇化工(简称「玉皇化工」)2016年第二期和第三期公司债券(简称「16玉皇04」)受托管理人期间。
经山东证监局调查发现,瑞信证券在2020年12月之前未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也未明确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方式和程序。这意味着瑞信证券在开展受托管理业务时,缺乏明确的指引和规范,容易出现操作失误和违规行为。
此外,瑞信证券在2016年至2022年的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的「16玉皇0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这表明瑞信证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虚假陈述,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
同时,瑞信证券也未按照规定对部分重大事项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一些重要的事件和信息未能及时向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影响了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山东证监局对瑞信证券出具了警示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而在同一天,2024年12月20日,中金公司也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嫌欺诈发行,中金公司被处以800万元的罚款。这一处罚是当日证券行业监管风暴的一部分,多家券商因违规操作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警示。
中金公司作为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尔芯」)科创板IPO的保荐机构,在此期间,未能恪尽职守,执行了一系列违规操作,最终招致中国证监会的严厉处罚。 中金公司提交的包括《发行保荐书》在内的文件中,存在着一些与事实不符的虚假记载,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机构。 更重要的是,在整个保荐过程中,中金公司没有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对思尔芯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未能进行充分、有效的核查。例如,对于思尔芯的硬件设备生产情况,中金公司并未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仅仅停留在纸面数据,导致未能发现其中存在的虚报产量等问题。
同样,对于思尔芯的软件销售情况,中金公司也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客户走访,仅仅依靠思尔芯提供的销售数据,而这些数据中却隐藏着虚构交易等违规行为。资金流水核查程序也形同虚设,未能有效追踪资金的真实流向,为思尔芯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此外,对于思尔芯与关联方之间的借款利息计提事项,中金公司也未进行充分的核查,导致未能发现其中存在的利益输送等问题。这些失职行为,都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最终使中金公司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中国证监会责令中金公司改正违规行为,并给予警告处分,同时没收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而作为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保荐代表人赵善军和陈立人,也分别受到了警告处分,并被处以1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