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刘女士称在青岛良友味道酒店就餐时,一桌饭菜重复收取三次餐费,多收餐费6000多元。现在官方的通报来了,通报说是错收3400元,并且当场退给了消费者,消费者冲动达人也已和解,市场监管局责令酒店停业整顿。
有人说,明明错收了3400元,却夸张说多收6000元,并且还动手打人,应该追求打人者的相应责任,凭什么要酒店停业整顿?这个观点无非是力挺酒店,觉得消费者故意夸大其词,在网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动手打人肯定要承担后果。实事求是的说,消费者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君子动口不动手,动手之前一定要冷静思考,否则有理就变成没理了,这不是得不偿失了吗?
也有人说官方的这个通报很官方,对该酒店停业整顿肯定是对的。说是错收了3400元,为什么不是少收3400元?如果不是消费者发现,这3400元是不是就被酒店给黑了?仅仅一个停业整顿根本就不算是处罚,而应该重重罚款。
事实上酒店多收餐费现象在生活中时有发生,有些是无意的,但大多数是故意的,他们就是利用了消费者不细看账单的习惯,而将一些莫名其妙的费用加入其中。如果消费者没有发现,酒店就将多收的钱黑了,如果消费者发现了,酒店就说打错单子了。以一句打错单子来搪塞消费者,又有谁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呢?对于这样的餐饮店,其实直接让其永久停业就好了,如果涉及的金额大,应该以诈骗罪追责。大家支持哪种观点呢?
用户14xxx34
我在西安一超市买东西,明码标价和结算的价格差一倍多,投诉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就直接说人家打错了,钱也给你退了!是监管市民的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