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实习被老板侵犯致怀孕?一封求救信引发的思索:疑点重重

小话诗词本人 2023-03-31 15:59:04

一位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进入校企合作单位上班没几个月,结果被企业领导侵犯致怀孕?

这事听起无疑是让人愤怒不已。可是仔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尤其是在看了当事女大学生的求救信与聊天记录后,还是有一些让人产生了一些疑惑的地方!

这到底是一桩法律层面的事,还是一桩道德层面的事?我们一起来深层次分析下。

3月30日,有网友发文称,自己曾是衡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的一名学生,2022年11月,她被学校校企合作单位东莞某公司领导侵犯并怀孕。

求救信内容有点长,不愿意看的直接可以往下拉,看小编的简要说明!

求救信中表达了以下几个信息:

一、女大学生在2021年6月份在学校的安排下提前进入东莞市佳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实习。该公司总经理文某某是衡阳师范学院"客座教授"。

二、女大学生毕业后被学校推荐,加上佳睦公司老板文某某给予承诺(要将她培养成该公司的"一姐"),最终选择了继续留在该公司任职总经理助理一职,转正后工资8000元。

三、女大学生正式入职后,发现文某某经常需要在外地出差,作为助理一职,她自然得常伴左右。但是文某某还是用了一些行业"潜规则"给女大学生明里暗里的传达"住在一起"的想法。但都被女大学生婉言拒绝。

四、2022年11月12日,文某某以"培养、见世面"的理由让女大学生参加了酒宴活动。酒后,文某某向女大学生表白,并拉着对方去开房。而女大学生说自己当时喝多了,不省人事,被文某某带到宾馆后,给玷污了。事后文某某安慰女大学生"不会怀孕的"。

五、2022年12月5—9号,女大学生发觉身体不适,在9号去医院检查确认怀孕。随后她发信息给文某某商量此事,而文某某给出的建议是将胎儿打掉,并回信息"越小越早越好"。

六、当天晚上文某某再次以协商处理怀孕的事,将女大学生助理约到酒店,并进行了"暴力性的不可描述行为"试图让胎儿流产。女大学生身体承受不住这样的糟蹋,第二天还觉得浑身不适。同时女孩提到当天晚6点到第二天早上10点的监控视频她已经保存。(这个监控视频不知道指的是那一方面的)

七、文某某为了让女大学生打掉这个孩子,曾承诺给她8万块钱补偿,但是要分十期付款。女大学生认为这是在"牵制自己",不让她走。

八、女大学生揭发文某某丑行,希望学校领导能够重视,不要再与这样的校企企业单位合作。

这位女大学生的自救信说的内容很详细,也让人产生了足够的同情心:必须希望严惩凶手。

但这也仅仅是她的片面之词,因为从她与文某某之间的聊天对话中,又让我们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内容。

这是女大学生在2022年12月9号去医院确认怀孕后给文某某发过的信息。

前面我们也了解到了,女大学生与文某某是在2022年11月12日第一次发生了关系。按照女大学生的说法,称其被"奸污"。但是显然她当天并没有选择报警,直到半个多月后发现自己怀孕了,才找的文某某协商此事。

这是女大学生曾试图私下解决此事给文某某发过信息

显然,这位来自农村的女大学生,似乎对她老板的恨意,并没有求救信中所展现出来的那么深刻,或许他们之间的感情是属于若隐若离?总之让人不能够与"强硬"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就是女大学生与文某某协商中带有暗示信息的一段截图。

只能说从两人的对话语气中,真的听不出来是那种深之入骨,仇深似海的味道。"有个保障"这句话应该是女孩在补偿问题上开始拿捏文某某。

这段截图是文某某自己对自己感情的形容。

虽然听起来像是在解释,在抒发感情,但说到底还是在狡辩,因为这个文某某已经是个有家室的人,曾经还是个特种兵。

文某某头衔还不少。

东莞市佳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莞市工贸发展促进会曾任第二执行会长;

衡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客座教授。

主要说下这个"客座教授"是个啥呢?

“客座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的来作报告或搞讲座。本人可能不是教授,而是名人、官员、企业家、发明者等等。

那衡阳师范学院请一个校企企业合作单位的老板作为客座教授,看起来也合情合理。

但是再怎么说,一个有了家室的人对自己的下属做出这种有损风序良俗的事,也是让人所不耻的。

其实该事件的性质最终有两种天差地别的可能性。

一种就是文某某涉嫌"强奸女大学生",这是犯罪问题。

另一种就是文某某与女大学生两人是你情我愿的关系,这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单从目前的已知信息来看,事发当天女大学生应该是表达过拒绝之意,但是并不够强硬,用句俗话说就是"半推半就"。而且事件过去了这么久,取证就有很大的难度。

另外还有一点,我实在不相信一个能让公司老板看上的助理,她会是个没有感情经历的人。说白了,这位女大学生应该是个美女,谈过对象的概率也非常大。"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真要是遇到那种硬来的,肯定第一时间就应该想到报警!

我个人觉得,两人最后没能够大事化小的根本原因,大概率还是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共识。说白了都是各有目的,只是最后的利益没能够让双方满意而已。

目前女大学生已经报警处理,而警方已经立案侦查。

学校方也对比事发表声明,表示会高度关切,不会让自己的学生受到委屈。

而文某某则说女方是在造谣,当然他说的这个造谣,并非不承认与女大学生的不正当关系,应该是对女大学生说她"奸污"表示不认同。在他看来,两人是真爱。

总体而言,这事目前看起来还不是很明朗,绝对是不能够只听当事双方的一面之词的,还是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吧。

不管怎么说,大学生也好,企业家也罢,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举止负责。受过高等教育就要体现出更加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法治社会,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个道理,我相信普通人都知道!而对于此事件,无论结局怎么样,两人都输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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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古典诗词曲赋鉴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