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情侣分手男方索要50万,恋爱花钱到底咋算?

也说法律 2025-03-24 22:33:27

家人们谁懂啊!最近经小莉帮忙栏目报道,河南周口沈丘一对情侣分手后闹得那叫一个沸沸扬扬。男的找女的要回恋爱、订婚时花的50多万,说这些钱是为结婚才给的,现在不结婚就得还。女的可不干,说男的先提分手还骚扰她,让男的走法律途径。这事儿一出来,大家都在讨论恋爱期间的钱到底该咋算?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

恋爱期间经济往来在法律上一般分三类,后果大不相同。

一类是日常消费和小额赠与,像一起吃饭、旅游,发“520”“1314”这种有特殊意义的红包,送点小礼物啥的,这都算无偿赠与。就是说送出去就别想着要回来啦,分手后要也没用。比如说广西桂林有对情侣,男的想让女的还两部手机钱,第一部手机是自愿送的,没有借款的意思,法院就没支持男的诉求,只让女的赔了第二部手机的钱。

还有一类是大额财物给付,像买房、买车的钱,送的奢侈品这些。要是能拿出聊天记录、证人啥的证据,证明送这些是为了结婚,那就可能被认定是附条件赠与。要是最后没结成婚,给的人就能要回来。之前江西有对情侣,男的给女的转了60万,后来分手了,法院最后认定部分钱是为结婚给的,调解女的还30万。

再一类就是明确的借贷关系。转账的时候写清楚是“借款”,或者后来补个借条,这就算借钱,得还。不过,要是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其他证据,法院可能因为证据不够,不支持还钱的诉求。河北就有个例子,男的转了36万给女的,没书面借款协议,法院只支持还一部分,像“1314元”这种特殊节日转账就不算借款。

彩礼也是恋爱经济纠纷里常出现的。2024年2月有个关于彩礼纠纷的法律规定,明确了这些:彩礼得是为了结婚,按当地习俗给的大额财物,像现金、首饰,平时吃饭、节日红包不算。没登记结婚,或者登记了没一起生活,给彩礼还让男方家里经济困难的,就能要求返还。青海有个案例,情侣分手,男方要女方还恋爱期间的钱,生日转的1314元还有送的礼物被法院认定是感情赠与,不是彩礼,最后女方只折价还了8000元的手表和项链钱。 

回到河南周口这50万的案子,从法律上看,得先弄清楚这50万都是啥钱,哪些是彩礼,哪些是日常消费,哪些是附条件赠与。要是男方能证明有些钱是为筹备婚礼花的,像订婚宴、买房首付,就能要回来;日常转账、节日红包就够呛。

另外,男方得有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证明这些钱是为结婚给的,不然证据不足就可能败诉。还有,男方要是用骚扰的方式要钱,就违法了,女方能报警。

最后给恋爱中的小伙伴们提几个实用建议:大额转账一定要备注用途,最好写个书面协议,别光口头说。平时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借条这些,省得以后扯皮。分手要是有经济纠纷,先好好商量或者找第三方调解,别用违法的方式索要钱财。

爱情本来是美好的,别因为钱的事儿闹得不愉快。咱们在享受爱情的时候,也得懂点法律,别让爱情变成债务。希望大家都能理性对待恋爱里的经济往来,让感情纯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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