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杀死了了我的狗,对我的狗不负责任,还我狗命…”的视频你看了吗?
这是一个穿着绿色衣服的女子,手里还握着砖头,一边砸车一边放狠话。
砸完车还不算完,还得继续砸人,结果砸完人就扬长而去,这得是多猖狂的一个人。
打砸抢的罪恶,该女子是一个不落。
这事都发生一个多月了,如今为什么才把视频发出来呢?
还有标题里为什么会说立案月余最终无果呢?
为什么说警方会称束手无策?
我们带着所有疑问,下面一一作答。
事情发生经过事情真实发生的具体时间是2024年6月7日中午12时左右。
发生地点位于湖北武汉某小区地下车库内部。
拍摄视频的是被砸受害者杨先生,同时也是被砸车辆的车主。
发布视频的是朱女士,同时也是车主杨先生的爱人。
当天杨先生驾驶自己的车辆在小区地下车库缓慢行驶,因遇到一辆车部分占道,遂选择借道逆向行驶,注意是转弯处,据现场监控显示是左转弯,左转弯前方右侧有一辆停在行车道上。
下面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这里做一个简易的标注,如行驶路线,现场障碍物等等之类的。
现场监控视频:标注行驶方向、以及右侧占道车辆
由于地库内存在承重柱子,也就是我们上图中左侧的柱子,疑似存在视觉盲区,杨先生在左转弯的时候扎伤了女子的狗。
需要注意的是狗为拴绳。
现场监控,杨先生的车轧到狗
于是就有了监控里站在右侧穿绿色衣服的女子让杨先生停车,并从车底掏受伤的狗,结果穿绿衣服的女子说因为狗的应激反应还咬伤了自己。
双方因为责任划分没有达成一致,杨先生要求报警,对方不同意,于是抢走杨先生车钥匙离开。
杨先生选择了报警,结果该女子又折回来了,就出现开头我们说到视频中的打砸一幕了。
女子砸车
还有后来女子砸完车,骂完人,又开始砸车主。
在女子砸人的过程中,杨先生全程没有还手。
女子骂人砸车砸人
立案调查同日,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案由是故意损毁财物案。
流程6月8日,杨先生按照警方建议,去4S店做定损。
车辆总计损失为11630元。
另外杨先生也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据当事人称,“民警说维修费需要先行垫付,认可定损价格,于是就先行垫付了。”
立案月余无果据当事人朱女士称,“6月10日警方开始变为“味”了。”
1、对方伤了,自家狗咬的。
2、双方都有责任,狗伤了,如今无大碍。
3、不属于刑事案件
4、对方给出怀孕、住院等等理由,故不能行政拘留。
5、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找到不到了,去远方了。
就这样今天推到明天,明天推到后天,截止到7月18日,尚且没有任何结果。
更谈不上赔付了。
警方称束手无策因为视频闹的沸沸扬扬,7月1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了当地的警方。
大风新闻报道
警方对此做出了回应,总结内容如下。
1、对方现在拒不配合,通知,传唤,电话都做了。
2、人不在武汉,人在上海,所以没有办法,只能等回到武汉。
3、目前认定为治安案件,进一步需要做物件鉴定,看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如果构不成,只能等到回武汉再抓人。
4、目前已经是按照择重处罚了,毕竟人伤的不重。
网友评论有网友说:“看到没有?并不是大家对爱狗人士有偏见,而是爱狗人士总是经常挑战公序良俗。”
也有网友说:“没人整治这些人就会这样,以后还会越来越多。”
有网友说:“这也不“刑”吗?
网友评论截图
有网友说:“别的不说。第一时间不应该下给别人慰问吗?毕竟是一条生命。安抚好情绪再来辩是非曲直啊?这被砸的一家也是够冷血无情的。”
有网友说:“破坏财物罪,不道歉不赔钱,甚至不用坐牢的,太强啦。”
其实法律本身是公平的,不公平的只有人。
网友评论截图
总结事情经过已经充分说明了,责任划分大家心里也都有数了。
目前结果车主垫付的钱花了,实际损失有人,人也伤了,结果还是遥遥无期。
对此大家怎么看?
文 | 林子不小
备注:素材来源:沸点视频;华商报大风新闻以及网络中当事人的陈述。
图:根据素材自行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