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响应国家和政府的号召,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能主动站出来为地方政府排忧解难,是功在社会的善举。
近日,一市民因帮贵州兴仁市政府民间“借贷”获刑,被某律所在公众号发文贴上了“兴仁不仁”的标签,在网上疯传。
事情是这样的。
2018年,兴仁市因撤县建市,脱贫摘帽负债累累,地方债务堆积到了临界点。为防止暴雷,兴仁市政府采取向民间融资借贷方式来解燃眉之急,以解决短期资金流动困境。当地市民樊某主动请缨,在得到政府领导许可后,积极帮助政府融资贷款,被兴仁市领导视为“救火队长”。让人意外的是,在大额融资之后,樊某却被冠以“行贿”的罪名给抓了起来,一审被判十一年半。律师认为樊某被“判刑”实属冤枉,故此发文为其鸣冤,甚至不惜喊出“兴仁不仁”。网友认为,“兴仁不仁”打击面过大,且公开传播,给兴仁市57万群众造成不利影响。更多的网友认为,律所所发“兴仁不仁”只是针对个别办案人员领到领导“意旨”后,以“办人”为目的,“任性”操弄司法,给兴仁市带来巨大诚信危机和司法危害的一种提示,一种警醒。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个别领导的意气用事不能代表兴仁市民众的民意,更不能代表兴仁市57万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所以“兴仁不仁”一词在用词严谨的律师口中喊出,甚为不妥。
地方债隐雷待爆,领导违规做担保借款
据悉,2018年,贵州兴仁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兴仁县,设立县级兴仁市,以原兴仁县的行政区域为兴仁市的行政区域,兴仁市人民政府驻城北街道民主路20号。兴仁市由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管辖。
贵州兴仁撤县设市虽有好处,但多年来累积的地方债务带来的隐患,让其举步维艰。
兴仁市政府官网显示,兴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21日发布两份关于解决债务的工作实施方案。
部分原文如下:
关于《兴仁市政府债务化解资产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处置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处置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成熟一批、处置一批原则
二、可处置资产类型
(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闲置及未投入使用的国有资产。
(二)市属国有企业占有、回购、无偿转入及已建成、未建成的房屋类资产。
(三)行政事业单位的涉改车辆及市属国有企业的闲置车辆。
(四)公安、纪委等部门罚没资产。
(五)超标准配置资产。
(六)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变更等原因发生产权转移的资产。
(七)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需继续使用的资产。
(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关于《兴仁市盘活土地资源有效化解政府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加强国有资产归集和监管,大力盘活闲置土地资源,促进资产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实现土地资源保值增值。积极推进结构性调整,加快土地储备项目收储整理、规划调整和优化工作,优先储备能够产生收益的土地项目,加快土地资产变现,支持化解政府债务。
以上可以看出,兴仁市政府同一时间发出两份化解债务的工作通知,可以看出债务已经给地方政府带来沉重的压力。另辟蹊径,向民间融资借贷似乎也无可厚非。
信息显示,在借款过程中,为取信资金方,兴仁市政府不仅出了会议纪要,市领导和财政部门甚至违规给政府借款提供担保。
地方企业家被领导视为“救火队长”,却身陷囹圄
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兴仁市地方债务堆积,隐患重重,为了防止地方债务暴雷,政府多次向民间融资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市民樊某见状,主动请求协助政府融资贷款,帮助政府解决了燃眉之急,一时间被领导视为“救火队长”。
好景不长,“有借有还”政府却实现不能。据作为融资中介的市民樊某和资金方反映,因为政府借款只是用于过桥和调头,借款期都是2天至半个月,过桥资金占用费本来就很高,由于有些借款政府不能及时归还,导致出借成本增加。
让资金方不解的是,政府不能及时还款的问题出现后,身为救火队长的樊某就被抓起来了,原因是行贿政府平台公司负责人20余万元,最近被判了十一年半。其作为融资中介获取的中介费,也被判决没收,兴仁法院的判决说其行贿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
也有网友心生感慨,“如果是真的,那就是妥妥的卸磨杀驴,过河拆桥,折磨自己人太伤感情了,太丢人了!”。
据了解,大喊冤枉的樊某表示称,所谓行贿,实际上都是政府平台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自己要的,这些人都是根据市领导与出借方商定的融资条件,具体完成出借手续,根本不可能给自己谋取利益。
让樊某很纳闷的是,“受贿的多人都没办,自己又没有不正当获取利益,为什么只办自己,而被查办的另一个政府平台公司人员,收受多人贿赂总计60多万元,才判三年两个月,公平正义在哪里?”。
樊某会见律师时反映,每次帮政府融资都是政府领导,借款条件都是政府领导与出借方商定,地方政府为融资,无论支付多少资金占用费,都是政府决定的,怎么能说是一个中介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呢?
樊某家属称,一审开庭时,公诉人当庭控诉樊某,“乘人之危,发国难财”。
樊某委托的律师单位发文“兴仁不仁”,被政府委托律师单位发文警告
樊某委托律师的单位是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在见到樊某了解情况后,于2023年7月15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兴仁不仁”的网络信息,引发网友热议。
在此情况下,兴仁市政府授权委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7月16日向樊某的代理律师单位发出律师函。
律师函称,“兴仁不仁”标题存在地域污名化,贴标签,严重伤害了兴仁市57万各族人民群众的感情;同时信息涉嫌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攻击诋毁司法机关;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激化社会矛盾,给兴仁市人民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据悉,兴仁政府平台公司已向一些出借人发函,要求退还超过一定利率的借款收益,而在目前进行的短期借贷纠纷诉讼中,已有政府平台公司建议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出借人或业务介绍人面临刑事风险。
目前,樊某已向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上诉。(孙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