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世界都不安宁,然而对周星驰来说更是多事之秋。先是在6月时被传出对赌协议失败,不得不抵押豪宅给银行用于贷款。近日,又因为一笔陈年旧债与前女友对簿公堂,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投资佣金一案,1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在庭审当天,周星驰及于文凤均未到场,由各自委托的律师出席。
于文凤毕业于香港名校拔萃女书院,是香港建设集团创办人之一于镜波的小女儿。于文凤与周星驰于1997年相恋,于2010年3月正式分手,在一起13年。在两人谈恋爱的13年中,于文凤一直担任周星驰的理财顾问,为他提供理财投资服务。
据周星驰透露,他在2002年某夜和于文凤共进晚餐,一起走到阳台看维港景色,月明灯稀,美景佳人下,对于文凤说送出投资利润10%的分成。
2004年,周星驰以3.2亿元的价格购入“天比高”地皮,引入发展商菱电发展合作进行重建,并向香港地政总署申请改建成共4栋楼高三层的独立别墅并更改门牌号,分别为普乐道10号、12号、16号及18号。据称,洋房楼高四层半,设有花园和泳池,还能俯瞰维多利亚港海景。其中10号、16号和18号已先后售出,合计收获14.5亿港元。
于文凤在本案的诉求,涉及2002至2010年间周星驰投资山顶豪宅“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3个单位与5个车位、以及投资基金的获利。
而周星驰则委托律师回应:“当年两人恋爱时说的话,只是恋人之间的情话,而非承诺,也没有签署任何有法律效益的文件和商业合约条款完全不可比拟。”
老铁们,周星驰的后话一出,就有人说他也是渣男,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