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又飘了!事发9月13日,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据观察者网报道,该市光化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城管队员上街整治“乱堆乱放”时,与商户发生冲突。或许在工作中商户没有听从城管的指挥,双方由打嘴仗发展到肢体冲突,而城管仗着人多势众,年轻力壮,又站在“执法”的主场地位上,在冲突中占了上风,踢倒商户后又“补脚”,视频发到网络后引发网民强烈愤怒。
商户再有错,那不是阶级敌人啊,现在不是批斗地主老财的时候了,“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的时代过去了。城管不是“黑社会”啊,怎么能像街头醉酒打架的“小混混”一样,殴打商户呢?怎么说城管也是执法人员,要注意执法的文明形象,对得起那身制服。文明执法,应该成为永远的信条。城管这个职业,面对的是千千万万个商户,几乎每天都会与商户发生矛盾,如果不注意文明执法,就会玷污这身制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要知道,“命令”商户不听,这会是经常发生的事。第一,商户百人百姓,什么性格的也有,什么家庭状况的也有。但不管什么情况,也要明白,他们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弱势群体,即便是在执法时,内心也要有怜悯之心,同情之心,要温情执法,以理服人。一边执法一边普法,教育群众自觉走向法治社会;第二,如果商户动粗,劝阻不听的,批评教育无效的,还有法律制裁,可以报警处理,按治安管理条件进行处罚,犯不上跟商户直接动手;第三,城管也要反思制定的条条款款,是否接地气,是否商户们愿意遵从。要知道生存比市容更重要,不能把商户逼得没有活路了。法治社会的建立,最终将是群众自觉守法,而不是群众被逼无奈之下的忍耐守法。
因为城管接触的都是最底层的老百姓,所以我建议尤其要对城管这支队伍加强“为人民服务”的教育,要让他们明白自己的工作性质是增进城市的文明程度,而不是降低城市的文明程度。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不能只看城市的卫生清洁,更要看群众与公务人员的关系是否和睦。如果群众天天骂娘,天天抱怨牢骚,天天有人抑郁跳楼,天天有人打官司告状,这算什么文明城市?文明城市应该是温暖的,而不是冷漠的。山东淄博为什么一片叫好?并不是因为这个城市比其他城市卫生更清洁,而是这个城市的官民关系比其他城市更和睦。
城管一再被推上热搜,而且是以负面形象出现,这不是一种好现象。不要把不听话的商户叫做“刁民”,我认为城管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就是“普法”,并且给商户守法经营提供服务便利。打造和谐文明城市,城管肩负的任务很重。不要把不三不四的人招进城管队伍,不要把群众特别反感的“人渣”招进城管队伍。城管不是低素质人的“收容所”,城管应该成为文明城市的靓丽风景线。所以,对于那些对商户又踢又打的城管,要赶出这支队伍,涉嫌犯罪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城管有权力管理商户守法经营,商户也有权利监督城管是否文明执法,有权利对涉及到自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提出不同意见。文明城市需要商户与城管“共建”,单方向的强制性管理,结果一定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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