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并称之为我国法学院“五院四系”,在建国后的一段历史时期代表我国法学研究和高等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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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是北京政法学院,1952年由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治学系,清华大学政治学系,燕京大学法律系、政治学系和辅仁大学社会学系等系科合并组建,1983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西南政法学院,1953年由原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政法学院、重庆财经学院法律系、贵州大学法律系、云南大学法律系等系科组建而成,1995年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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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前身是华东政法学院,1952年由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2007年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身是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财经学院是1952年以原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主体、中山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大学的政治系和法律系组建而成。2000年2月,由原中南财经学院发展起来的中南财经大学与中南政法学院共同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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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前身是西北政法学院,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合并组西安政法学院,1963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众所周知北京大学法学院在1952年抽调组建中国政法大学,然而在1954年复设法律学系,1999年更名为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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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身是1950年合并了当时著名的朝阳大学成立了的法学系,后几经更迭,最终成为现在的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源于1926年武昌法科大学,曾经和人大一样法学被撤销,于科学的春天1979年恢复法学系。
吉林大学法学院,源于1948年创建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一直坚持办学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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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五院四系已经开枝散叶,学院更名为大学,系科更名为学院,学科更趋完善,实力更为强大,几乎包揽了法学所有的国家级重点学科。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都拥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除此之外还有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拥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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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南京大学、厦门大学的法律系均于1952年并入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大学法学系也是于1980年在原杭州大学恢复的。
其实五院四系并不是相互孤立的个体,而是有着相当深的历史渊源,虽然现在都改了名字,直到如今还保持着紧密的联系,并且还建立了高校联盟,并且有更多的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还有非法学专业毕业从事法律的人才。未来法律的精英人才会更多,也会找到更多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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