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罪,应该如何辩护?

邹玉杰律师 2025-01-29 21:39:56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刑事案件进行辩护时,作为刑辩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构建全面、有力的辩护策略,以争取到对被告人最有利的结果:

一、集资行为合法性辩护

1.审查集资审批手续:

确保集资活动已经过合法审批,符合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具备非法性。

2.区分合法集资与非法集资:

明确非法集资的四个特征,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并据此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二、集资对象及宣传范围辩护

1.集资对象特定性:

如果集资对象主要是特定的亲朋好友或单位内部员工,且未向社会公开宣传,那么该行为可能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要求。

2.宣传方式审查:

证明集资行为未通过媒体、网络等公开宣传方式,而是采取私下、小范围的方式进行,从而削弱指控的成立基础。

三、集资用途及清偿能力辩护

1.资金用途合法性:

如果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且能够证明其使用目的正当,那么这可以作为从轻情节进行辩护。

2.清偿能力证明:

如果被告人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的资金,或者具备清偿能力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清偿,可以争取免予刑事处罚或从轻处罚。

四、主观故意性辩护

1.证明无故意:

如果被告人是基于对项目的误判而认为是正常的融资行为,或者受到他人欺骗、胁迫参与到相关活动中,可以积极证明其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

该类犯罪至少需要有主观故意和动机,否则就不一定能被认定构成犯罪。

2.从犯情节:

如果被告人在案件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如只是执行上级指示的简单工作,可以争取从轻处罚。

五、程序合法性及证据审查

1.审查侦查程序:

仔细审查侦查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如非法取证、证据收集不合法等。如果存在程序违法获取的证据,应申请排除该证据,以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

2.证据充分性:

分析指控证据是否充分、合法,是否存在瑕疵或不足。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瑕疵,可以据此进行辩护。

法庭之上,证据为王。控方想要证明被告人有罪,必须通过逻辑严密的证据链来证明,一旦证据链不完整,或者存在断裂情况,则证明无效。

六、积极退赃退赔及悔罪表现

1.退赃退赔:

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审判案件,最重要是什么?

或许是社会效果,毕竟受害人的损失一旦降低下来,对于办案人员和政府来讲,压力都会大幅度降低,此时量刑的轻重或许就可以好好商量一下。

2.悔罪表现:

证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如自首、坦白、立功等情节,可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

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刑事案件进行辩护时,需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及程序合法性等方面的问题,并积极寻找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点。

同时,被告人及其家属也应积极配合辩护律师的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和线索,共同为案件的公正处理努力。

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案件的好结果,也不是某一个因素一蹴而就,而是多种因素结合在一起促成的。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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