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潇湘晨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金犊酒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虫草人参酒,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22年4月15日,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信访称,信访人2022年4月10日网购的虫草人参酒标签存在问题。4月18日执法人员对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刘家后戈庄村西的上述虫草人参酒的生产厂家青岛金犊酒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其库房内发现上述虫草人参酒6盒,涉嫌标签不符合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扣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金犊酒业有限公司处以:没收违法生产的虫草人参酒6盒;没收违法所得620元;罚款6000元的处罚。
企查查显示,青岛金犊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海芝,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办事处刘家后戈庄村西。2021年10月21日青岛市即墨区北安市场监督管理所曾对青岛金犊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为未发现问题。2022年1月7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金犊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为合格。
潇湘晨报记者陈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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