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晚上10点左右,在重庆市永川区华创步行街的一家商铺二楼,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
一名女子在使用女厕所时怀疑自己被偷拍,于是她和男友决定在女厕所外等候可能的嫌疑人。
不久后,他们拦住了刚从女厕所出来的徐某(男,36岁),并质问他是否进行了偷拍行为。
面对指控,徐某试图逃离现场,并在混乱中翻越了二楼的护栏,不幸坠落至地面。
听到声响的人们立刻报警,警方迅速到达现场处理情况。
尽管徐某受伤严重,多处骨折,但幸运的是他没有生命危险。
警方随后将徐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并对他进行了控制。
经过调查,徐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即侵犯他人隐私。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对徐某立案查处。
此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也表示会持续跟进处理此事。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种人简直不可原谅,竟然敢去偷拍!现在还因为逃跑受了伤,真是自作自受!
也有网友认为,希望法律能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不能让这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逍遥法外。
社会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那么,考虑到徐某是在逃避追责的过程中受伤的,这是否会对其最终承担的法律责任产生影响?
徐某在逃避责任时选择翻越护栏导致自己受伤,这一行为不会直接影响到他因偷拍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然而,他在逃跑过程中的受伤可能会被视为其个人行为的结果,不会减轻或免除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徐某仍需为其偷拍行为负责,同时他还可能因其逃跑行为受到额外的行政处罚或其他形式的惩罚。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他的受伤状况,来确定最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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