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的诸侯王问题分前后两期,前期主要是异姓诸侯王作乱,后期主要是同姓诸侯王谋反。早在楚汉战争尚未结束的时候,刘邦为了笼络各方势力形成统一战线以击败项羽,先后分封了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敖等七个异姓王,这项举措成为了日后打败项羽的关键。
然而到了西汉时期,汉高祖刘邦疑忌心理严重,希望早日铲除后患,而此时诸侯王拥兵自重,各制一方,不想作茧自缚,逐渐成为了中央集权的大患。为了巩固汉家天下,汉高祖刘邦不得不寻找借口,消灭所有异姓诸侯王。
但在刘邦消灭异姓王的同时,出于惩戒亡秦孤立之败的考虑,在异姓诸侯王的关东旧土上重新分封了燕、赵、代、齐、梁、楚、荆、吴和淮南九个刘姓子弟为王,实行郡国并行制,以达到加强皇权、巩固刘氏家族统治的目的。
从当时看来,汉初封王子弟,既是自然趋势,也是理性选择,是当时形势下的合理选择。这些同姓国也在当时的政治、经济等领域,发挥了积极的历史作用。如在政治上平定诸吕叛乱的过程中,各同姓国充分发挥了屏藩枝辅、拱卫皇室的重要作用,保证了汉初中央政权的顺利延续。
如经济上,在汉初中央政府财政薄弱的前提下,各同姓国因地制宜,悉心发展地域经济,不仅保障了汉初经济的稳步恢复发展,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各地域间的贫富差距,奠定了文景之治的经济基础。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同姓诸侯王势力逐渐坐大,反而成为威胁帝国稳定的新因素。这些诸侯王占地广阔,而且其权限过大。政治上同姓诸侯王有自置官吏的权力,诸侯王可以随意网罗人才,授以高官厚禄,无疑成为事实上的独立王国。
在经济上,同姓诸侯王除了每年十月向皇帝觐见时,按王国户口上交每人平均63钱的献费外,全部享有封国内的各类赋税收入。这使得王国十分富有。
在军事上,王国拥有不少数量的军队,而且诸侯王有实际的发兵权。这些足以形成与中央分庭抗礼的政治、经济、军事权限,使得诸侯王势力膨胀,日益骄横。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是汉中央政权的腹心之患。
面对严重的诸侯王问题,有识之士多出言献策。如汉初贾谊,他提出了对诸侯软分割的策略,这是为了避免公开的武力对抗,为汉文帝所采纳,但执行得并不彻底,效果也很有限。
仅仅在文帝十六年分齐为七,淮南为三,吴、楚强国仍实力雄厚。因此发展到汉景帝时,同姓诸侯王国的问题更加严峻,致使削藩这一主张又重新被提上日程。晁错向来对诸侯王问题持激进态度,在汉文帝时就曾多次上书,言削诸侯,受到文帝赏识,迁为大夫。
至景帝时,晁错因为长期担任太子师傅的缘故,更加受到重视,被任为内史,很快迁为御史大夫,位居权力中枢,面对诸侯王问题,他向汉景帝提出,若想保障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就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削藩政策。汉景帝采纳了晁错的主张,决心大幅度削减诸侯王的封地。
其后,晁错开始推行他的削藩措施,先借诸侯王犯错之际,分别削去楚国和赵国的一个郡,削去胶西王所辖的六个县,为进一步对吴国削郡进行铺垫。晁错的削藩措,施引起了诸侯王的强烈不满。其他大臣或作为诸侯王利益的代言人,或因景帝对晁错的宠信而记恨他。
诸侯的不满和大臣的嫉恨,使晁错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景帝四年,将削吴王刘濞的会稽郡,则成为晁错身死人手的导火索。为反制朝廷,吴王串通楚、赵、胶西、淄川、胶东、济南等六国发动叛乱,发使遗诸侯书,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诛晁错,清君侧”之策。景帝听信谗言,误判形势,诛杀晁错,以期七国退兵。
晁错死后,诸侯王并未因此退兵。汉景帝这才下定决心出兵平叛,才使得诸侯王问题得到最终解决。平叛后,汉景帝继续落实晁错的削藩策,进一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还从制度上巩固削藩成果。
这首先表现在用吴、楚、赵、齐四国旧地继续分封,皇子十三人为诸侯王上;其次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改丞相为相等措施,削减诸侯王的权限。到汉武帝时,朝廷又采纳了主父偃的建议实行推恩令,在王国内分封诸王子弟,划出许多小的侯国,以分减诸侯所控地盘。
同时,在制度上继续限制诸侯王的权力,使得诸侯惟得衣食租税,不与政事。至此,自西汉建立以来产生的诸侯王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中央集权的专制体制最终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