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是美国特殊人才移民类别之一,针对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卓越能力的申请人。如果EB-1A申请人不曾获得过国际知名大奖(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运奖牌等),那么就必须要提供各种材料,来证明自己满足十个申请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EB-1A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证据来证明其卓越能力,这些证据需要有助于向移民官员展示申请人在特定领域内的杰出地位,从而增加获得移民批准的机会。
一般EB-1A申请人可以提供获得的国际性或国家级奖项、荣誉或成就,以证明其在领域中的卓越地位;可以提供在相关领域内的专业协会会员资格,表明其受到同行认可;可以提供申请人曾评价和审查过同行的工作,从而证明其在领域内的专业地位;可以提供自己的专利、技术创新等证据,证明其对领域的贡献。可以提供收入和纳税证明,来证明自己的薪水高于一般同行等。申请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推荐信、专家意见、项目成果等,以加强其卓越能力的证明。
当然EB-1A申请一共有十项申请要求,申请人不必每一项都提供证据,而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最有力的证据来展示自己在领域内的卓越能力。
在移民申请的过程中,递交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资格和能力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从业人员的专业程度不一,一种现象经常会出现在实际申请案例中:申请人倾向于递交大量的证据,希望以此来增加申请的成功机会。
这种做法律所肯定是不建议的,每一个移民官,在面对职业移民申请案件时,都需要处理大量信息。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量过大,可能会导致申请文件变得混乱不堪,缺乏清晰的组织和结构。可能使移民官员在审阅申请材料时难以集中注意力。直接导致重要证据被忽视,反而过多无关痛痒的证据会让移民官觉得申请人在这方面并不出众。所以在整理申请材料时,并不是越多越好,一定要有所取舍。申请人需要自己或者自己的律师来平衡数量与质量,把握好这个尺度是可以提高申请成功率的。
最后,律所提醒所有申请人:EB-1a的移民申请方式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特征。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切莫盲目“听说”与自我设限。但当下行业内鱼龙混杂,不要轻信一些人口中的所谓“高成功率”“高通过率”“快速拿绿卡”,自己务必擦亮眼睛。建议所有申请人无论以何种方式/途径申请美国绿卡,一定多做功课,有条件的情况下多问几个职业律师,多听专业人士的意见。